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邓蕙婷 张姝玥
毒品是摧毁个人健康、拆散美满家庭、扰乱社会安定的无形利刃。6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采访时,汉江分院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阚继琼介绍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借口无偿代购毒品,照样构成贩卖毒品罪。
2025年3月,孟某某、邱某某联系徐某某购买依托咪酯。徐某某联系毒品上家购买依托咪酯后,向孟某某和邱某某贩卖。期间,为逃避打击,徐某某让孟某某将400元毒资转给胡某某微信账户,再让胡某某通过微信将毒资转给自己。到案后,徐某某辩称自己只是无偿帮朋友代购,没有赚取差价,不构成犯罪。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围绕“代购”与“贩卖”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调取交易双方聊天记录、交易流水、购毒人员证言等,证实购毒人员自认识徐某某,没有委托徐某某代为购买毒品的意思表示,徐某某全程独立对接上下家、自主定价、掌控整个毒品交易流程,是否获利不影响其贩卖毒品罪的成立。最终,徐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阚继琼提醒,不少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不收好处、不赚差价,单纯帮朋友捎带、代购毒品就不构成犯罪。其实,法律上区分“代购”与“贩卖”有明确标准,切勿心存侥幸或碍于人情帮他人牵线搭桥、传递毒品,看似举手之劳,实则触碰刑法红线,必将承担牢狱之灾。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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