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和一审判决一模一样,一个字都不给,谁能咽下这口气?有些二审审判人员完全是敷衍了事。更狠的是,明明提交了足以推翻一审基本事实的新证据,判决书也写了二审期间提交了哪些新证据,但对于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只字不提,强行确认一审事实。
法官对核心证据视而不见,既不说采纳也不说不采纳,绝不是简单的疏忽,而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本质上就是剥夺了当事人的举证、质证与辩论权利。
数据显示,证据采信与审查错误在二审改判核心原因中占比35%至45%。安徽亳州一起长达26年的申诉案中,当事人正是靠原审阶段就已提交却被全盘忽略的3份无罪凭证,最终依法改判无罪。
面对这种程序漏洞,就是逆风翻盘的最佳突破口。牢记两个核心关键点,这是翻盘的命脉。其一是再审事由千万别选错,哪怕二审证据没有被法官平息,但只要当庭组织过质证,这份证据就不再属于新证据,拿新证据当理由百分之百行不通。
其二是死死盯住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2项,以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作为核心主张。二审故意不审查你的关键证据,等同于没有审查,案件核心事实完全符合法定再审条件。
普通人可以通过倒查法揪出判决漏洞,把判决书拆碎了读,像给判决做CT一样揪出硬伤。盯紧经审理查明部分,逐条核对有没有漏了关键情节;扣死本院认为里的逻辑,追问引用的理由站得住脚吗;更要警惕判决书里的矛盾点,比如前面说原告证据充分,后面却用酌情认定来看,这种表述往往意味着事实没查清。
千万别因为二审维持原判就自认败诉,放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法律搭建的分层监督体系仍有兜底途径。
检察院是独立于法院的兜底监督机关,可以立即申请检察监督。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对应的同级检察院提交监督申请,硬性要求是在收到法院最终驳回文书2年内提出。
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走完再审、最高法申诉后提交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4851件,而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的案件,法院审结后改判、调解和解比例达到90.7%。
若拿到不支持监督决定书,1年内还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查。抓住这类程序违法追问,就可能撕开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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