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2025年除夕(1月28日)的那次经历,上海利风行公司员工马志仍心有余悸。
当晚8点01分,重庆江北嘴千厮门大桥两侧已聚满等待无人机表演的市民。马志一行四人乘出租车抵达中国银行大厦南大门,车未停稳便被保安急切拦下——头顶传来闷响,大厦36楼南面一块4.5米高、1.5米宽的幕墙玻璃轰然爆裂,碎片穿透防爆膜,散落在人行道与绿化带上。
“出租车师傅脸都白了,说再不敢往这边开。”马志留存的那张沾着玻璃粉末的出租车票根,成了这场高空危机最私密的物证。当晚物业经理带队摸黑从5楼逐层排查至屋顶,耗时两小时才定位缺口;拉起警戒带时,楼下已聚集大量观演人群。次日凌晨,围挡被迫扩至150米开外,西南证券北侧以及农商行、锦嘉国际门前区域一并纳入管控范围。本该喜庆的除夕夜,因头顶隐患沦为公共安全危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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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除夕重庆中国银行大厦自爆的幕墙玻璃
大厦内部的生存法则更显荒诞:多位内部人员透露,无论是保安还是保洁,只要迈出大堂正门、走出防护棚覆盖区,进入市政道路范围,均被勒令佩戴安全头盔作业。这项不成文的规定已执行3年,当城市地标需要一线员工像建筑工人一样“戴盔上班”,所谓“甲级写字楼”的光环早已碎了一地。
从2000万投资到被告席
这场除夕坠落,最终成了压垮利风行与中行重庆分行信任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将公共安全危机彻底推向司法战场。
时间回拨至2022年,利风行作为重庆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落地。这家在上海深耕高端写字楼运营二十年的企业,原计划总投资1亿元,五年内在江北嘴引入20家入库企业。当年8月,利风行联合中标中银大厦12套办公用房招租项目,10月签订租赁合同,对前景充满信心。
2023年2月接房后,利风行斥资近2000万元将16、17层打造成高端办公空间,同步推进18、19层精装修招租。入驻不到半年,隐患集中爆发:大楼玻璃幕墙自爆频率远超预期,首年便统计到30块玻璃自爆,后续更呈愈演愈烈之势。为挽留因安全隐患流失的高端租户,利风行不得不降价甚至半价出租,空置率一路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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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国银行大厦
尽管利风行尝试了口头提醒、书面函件、正式邮件乃至《幕墙玻璃整改紧急催促函》等所有沟通路径,中行的回应却始终是“应付式”。2023年9月起,中行在大厦周边开始搭建密密麻麻的防护棚,彻底摧毁了利风行的品牌形象,“客户来看房,第一眼看到的是棚子,第二反应就是这楼不安全”。
2025年6月,双方还坐在一起磋商解决方案,中行重庆分行行长、副行长、总务部负责人均在场,承认大厦幕墙玻璃质量有问题,提出拟降低租金;仅仅两个月后,利风行等来的不是整改方案,而是江北法院的传票:中行以欠付租金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腾退4层房屋,追讨600余万欠付租金及巨额违约金,总额超千万元。更令利风行难以接受的是,中行在诉讼中查封了其运营账户,未开庭便切断4层楼供冷供暖,甚至直接联系租户要求将租金付给中行查封的账户。法庭上,中行紧握2022年的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坚称幕墙已整改合格,利风行则以头顶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为由主张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与利风行遭遇如出一辙的,还有承租中国银行大厦6层拟打造高端酒店的重庆某公司。其同样因幕墙玻璃频繁自爆的安全隐患始终无法进场装修,中行重庆分行起诉追讨欠付租金、违约金等合计1300万余元。
2026年6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利风行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利风行需腾退房屋并支付600余万元款项,但中行的高额违约金诉求被驳回。随后,重庆某公司案一审于6月29日落槌,裁判逻辑与利风行案高度同构:同一份会议纪要、同一套“交接即视为合格”的认定路径、同一口径的违约金调减。
两案中,法院均将幕墙整改认定为附随义务,中行提供的《会议纪要》佐证“已整改”,租户的先履行抗辩权由此落空。司法裁判解决了“谁该付钱”的合同纠纷,却对“玻璃是否会掉”的公共安全命题保持了沉默:头顶隐患归行政监管范畴,司法管得了账目盈亏,却管不了玻璃坠落——那属于城市管理的领地,不在民法典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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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十年原罪:从延期竣工到“围闭”防护
若要追溯这场困局的根源,不能只盯着2022年的验收纪要。这栋楼的“原罪”,从施工末期便已埋下。
重庆中国银行大厦由英国阿特金斯方案设计,2011年开工,原计划2013年前后交付。然而,承担玻璃幕墙施工的深圳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该项目于2014年陷入烂尾边缘。2015年5月18日,重庆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要求建设单位重庆市江北嘴置业有限公司(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体系)“积极协调推进交房工作”,并与中行重庆市分行就延期交房分歧“实事求是、友好协商”。
2015年5月26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情况说明确认:瑞华公司丧失履约能力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该委采取专程致函广东省建设厅协调、五次约谈瑞华董事长、江北嘴公司代为支付工程款等非常规手段推进收尾。文件中明确写道:“开辟竣工验收的绿色通道,保证在2014年12月31日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备案。”
这个承诺并未兑现。 2026年6月26日下午,利风行员工马志到重庆市城乡建委信息公开查询窗口查询获悉:中银大厦幕墙工程于2014年3月10日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系统显示至今为"在建"状态,尚未竣工验收备案。换言之,这栋198米高的地标,幕墙工程在法律意义上仍未走完竣工流程。这也意味着,这栋楼的幕墙从诞生之初就没有经历过完整、规范、可控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闭环,最终是在工期压力下仓促交付、又在文件层面长期“悬置”的。
恶果迅速显现:大楼幕墙交付后不断发生玻璃自爆。2016年10月已严重到时任市长黄奇帆、副市长陈绿平等重庆市领导均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同年10月10日,市政府再度召集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江北嘴公司及中行重庆分行召开专题会议。各方承认幕墙招标合规、企业资质正规“非主观不当”;瑞华采购的玻璃含硫化镍导致自爆,但当时国家对硫化镍含量无明确标准和规范,而瑞华已破产,追责、索赔只能通过法律程序“继续推进”。同时,会议要求江北嘴公司履行业主责任,尽快组织完善玻璃更换方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促进中银大厦尽快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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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时任市领导对中银大厦幕墙玻璃自爆作出批示
此前的2016年9月12日,专家论证会通过了全数更换幕墙玻璃的设计方案。2017年10月20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向市政府提交的处理意见报告,针对此方案一方面给出直白回应:“从设计角度看是可行的。”另一方面又表示:全数更换在超高施工质量、安全方面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幕墙工程已完工三年,玻璃由于杂质产生的自应力逐步趋于平衡,自爆概率会明显下降。因此,该站同意江北嘴公司不实施全数更换的方案,建议幕墙工程周边增加永久性防冲击雨棚等防护措施。
这一表态值得审慎看待。质监站的核心关切是“198米超高层全数更换玻璃的施工安全风险”,在已完工近三年的状态下拆除全部面板,涉及高空吊篮大规模作业、结构节点暴露期间的抗风压安全、新旧胶缝兼容性等一系列技术难题,确实存在现实难度。但问题在于,当“暂不更换”的理由是“施工风险大”而非“现有幕墙安全可控”时,配套的防护棚就不应从“过渡措施”异化为“永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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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工程质监总站对中银大厦玻璃自爆的处理意见
遗憾的是,此后数年,大楼靠零星更换自爆片、打胶补漏维持运营,并逐步围绕大楼扩建防护棚,对大厦周边采取“围闭”措施,封闭危险区域、管控行人动线。正是源于对自身大楼安全状况的清醒认知,在新大楼空置8年后,中行重庆分行直至2023年初才迟迟启动搬迁工作。这种“避险”动作与其在法庭上坚称幕墙“整改合格”的强硬姿态,构成了耐人寻味的反差。
被偷换的整改方案
在重庆联交所招租招标时,中行重庆分行隐瞒了幕墙自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利风行、重庆某公司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入场,2022年10月签订租赁合同时,面对显而易见的玻璃爆裂风险,在联交所鉴证下,合同不得不专门约定必须对玻璃幕墙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届满后,中行竟拿出一份签署于合同签订之前的《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声称“早已整改合格”,推卸合同义务。两家公司一致认为,这种利用时间差制造的“文件陷阱”,构成了对承租方的欺诈。
在两家公司看来,更具争议的是对整改方案的取舍。专家论证会早已明确“整体更换”是根治方案,此举本可保大楼品质无损。但中行为了节省巨额成本,拒不执行整体更换,放弃主动消除隐患的努力,转而依赖被动防御:在周边搭建起防护棚,将一座“甲级写字楼”硬生生变成了“禁止在周边逗留”的危险工地。更令人发指的是,管理方从2025年1月以来连基本的维修都开始怠惰,玻璃排爆后一直不予更换安装。
需要补充的是,“整体更换”与“防护棚兜底”之间的技术—经济权衡远比表面复杂。据2017年重庆质安站的评估,198米超高层全数更换幕墙玻璃涉及数千块面板的拆除与重装,施工周期长、高空作业风险极高,且期间大楼需停止使用,对产权方而言同样是重大决策。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暂不更换”是基于施工安全考量的阶段性选择,那么产权方应当同步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资金计划,而非将“后面继续完成”无限期搁置,更不应在对外招租时以“整改合格”掩盖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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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银大厦楼下四周都修建了防护棚
一份自相矛盾的验收纪要
2019年,积压的问题终于再次决堤。中行重庆分行自行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检测鉴定报告,为大楼签发了迟到的“诊断书”:
爆裂玻璃起爆点检出硫化镍杂质,且工程用钢化玻璃未经热浸处理,直接违反设计及国家标准对自爆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玻璃面板与铝框架预留缝隙不足,约束力过大导致应力集中;设计要求的钢支座被替换为铝合金支座,且缺失水平限位装置;防火封堵构造不完善,存在纵向窜火风险。
鉴定单位的整改建议直白而沉重:仅靠零星更换无法根除风险,唯有整体更换幕墙玻璃。
面对这份国家级红色预警,产权单位选择的不是刮骨疗毒,而是一场成本更低、风险更大的操作:建设单位江北嘴置业以整改专项工程名义进场修补,换已爆片、补密封、做局部加固。
2022年9月29日,整改工程形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这份文件成了此后所有争议的枢纽,其内在矛盾堪称荒诞:
第九条白纸黑字列明:“屋面女儿墙防雷等电位测试、防护棚淋水试验、自爆玻璃更换和幕墙漏水打胶工作‘后面继续完成’。”
第十条却断言:“综合质量评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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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矛盾的第九、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是竣工验收的法定前置条件。同一份文件,左手承认“未完”,右手宣判“合格”,这种自我否定的公文逻辑,竟成为大楼重新招租、资产盘活的通行证。更值得警惕的是程序缺失:该整改工程未见配套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证,一份自认未竟的会议纪要,直接取代了法定验收链条,将“形式合规”凌驾于“实质安全”之上。
物理后果毫不客气:纪要认定“合格”后,中国银行大厦幕墙玻璃维护统计显示,2022年10月11日至2025年5月30日,仅4个楼层便发生7块玻璃自爆及排险,12块玻璃更换维修;据维护人员反映及维保记录整理,这期间整栋大楼有超过70块玻璃自爆脱落,更换了上百块玻璃,这在全国超高层建筑中罕见。2025年除夕夜的坠落,不过是这份滚动清单上最刺眼的一行。而楼下防护棚从“临时应急”滑向“固定基础设施”,棚架直接覆盖市政道路与人行空间,一个“验收合格”的建筑,需要用铁皮顶棚向公众证明“安全”,荒诞感不言自明。
尤为荒唐的是,这份被中行用以对抗租户与监管的“护身符”,竟遭到了参会监管部门的“打脸”。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利风行等企业咨询时明确表示:
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虽受邀列席了整改竣工验收会议,但对会后形成的这份《会议纪要》具体内容并不知情,且该纪要仅为会议记录,并非法定竣工验收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立场撕裂与责任链断裂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产权单位在不同法律场景下的立场撕裂:在与利风行、重庆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中,中行紧握2022年会议纪要坚称幕墙“整改合格”,追究租户违约责任;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号(2025)渝0105民初47号)中,同一主体中行则主张幕墙质量不合格,主动申请司法鉴定,向开发商江北嘴公司追索历史遗留责任;而在2023年10月与原设计单位签订的《本部大楼幕墙改造专项咨询服务合同》中,开篇即阐明目的“为了解决自爆问题,彻底解决幕墙安全隐患”,方案明确指向整体更换。
三套截然相反的叙事并行不悖,本质是将利益最大化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合格”用于解锁招租与收益,“不合格”用于追索建设方责任,“彻底解决”用于向上级与内部证明履职。唯一被悬置的,是物理意义上的风险根治——它被无限期推迟到“后面继续完成”的模糊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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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在不同法律场景下对幕墙事件的立场如自爆玻璃一样撕裂
这种话语分裂的背后,是十年光阴对责任追溯路径的彻底切断。施工单位深圳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即因资金链断裂停工,后进入破产清算,2022年5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建设单位所属集团原负责人穆军(曾任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总经理)于2026年2月28日被官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监理单位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伟2026年6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关键人物落马、责任主体灭失,使得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沦为“无头案”。根据《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产权单位是法定安全维护第一责任人,无论历史责任如何界定,198米高空的风险,最终沉淀在中行重庆分行的肩上。然而现实是,产权人用一份会议纪要构筑“合规”防火墙,用长期占道防护棚置换安全成本,用司法胜诉掩盖治理缺位。
“重力不读会议纪要”
2026年6月10日至26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二组进驻重庆开展二季度明查暗访。6月15日的进驻见面会上,工作组的要求干脆利落:“多暗访、多拍隐患场景、严查监管执法‘放水’。”举报受理渠道开放至7月10日,范围明确包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这个窗口期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中银大厦终于无法被安全封存在“租户合同纠纷”或“历史遗留扯皮”的抽屉里:它以198米高度、百米级坠落半径、日均海量人流、十年持续自爆记录和长期占道安全棚,把自己钉在了“群众身边重大事故隐患”的靶心上。
马志那张出租车票根上的玻璃粉末,至今没掉。十二年前,这栋楼的幕墙在施工方崩塌的混乱中被仓促交付;十年前,市领导批示后“围闭”;八年前,质安部门写下“只有更换玻璃”;六年前,国家级鉴定给出确诊书;四年前,一份纪要用“后面继续完成”和“合格”共存的方式把问题锁进文件柜;两年前,产权方用“彻底解决”的咨询合同承认文件柜压不住物理规律;几个月前,判决书把账算清了,但楼下防护棚还在市政道路上,维保单还在滚动。大楼的保安依然戴着头盔穿梭在阴影里,提醒着每一个人:头顶上的风险,从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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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风行公司对中银大厦幕墙玻璃自爆进行了公证
这顶戴了数年的头盔,不只是中银大厦的荒诞注脚,更是国内第一批超高层幕墙集中进入“中年危机”的缩影。2010年前后超高层建设潮里,为赶工期、压成本留下的热浸处理缺失、节点偷换等隐患,如今正步入十至十五年的自爆高发期。彼时均质钢化玻璃(HST)国家标准GB/T 15763.4-2009虽已实施,却属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大量项目为压成本直接砍掉这道可将自爆率从行业公认的3‰降至0.01‰的关键工序。中银大厦未经热浸处理,自爆率远超3‰上限,绝非“正常老化”所能解释。
这并非孤例:南京德基世贸中心曾两月内自爆27块,杭州来福士200余米高空玻璃爆裂砸中地面车辆,深圳平安金融中心亦发生自爆伤人。它们与中银同属"2010潮"同类项,只是重庆中银大厦因施工方破产、建设方人员落马等叠加因素,将矛盾放大到了除夕夜坠渣、防护棚常年占道的极端形态。
多数产权方宁以占道防护棚替代数千万整体更换,责任链断裂让追溯成无头案,而监管端"重程序轻实效"的惯性,叠加《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落实中的三重困境——监管主体模糊、检测资金无出口、全国层面无强制体检要求(住建部2022年对政协提案答复口径),让常年盘踞市政道路的防护棚成了被默许的“临时设施”。以上海为例,2024年市级抽查840栋玻璃幕墙建筑,开展安全性鉴定的仅占应开展数的13.2%,定期检查占比21.3%;厦门2015年301栋超期幕墙仅40栋主动完成鉴定,体检率不足20%——执行率极低间,公共安全风险被悄悄转嫁给了每一个路过的人。
利风行的遭遇更戳中了商业租赁的隐疾:当格式合同里的“先付后用”条款遇上头顶的实质性隐患,租户的抗辩权被轻易消解,司法能理清账目盈亏,却管不了玻璃会不会坠落。
重力从不阅读会议纪要。它只认一个道理:挂不稳的,终究会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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