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国国家画院主办的国家级美术专业报纸,于2015年1月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2016年1月正式出版。
创刊以来,《中国美术报》始终坚持贯彻“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以建设中国美术的精神家园、建立中外美术的互动平台为目标,以“弘扬中国美术精神,彰显中国美术气派,建立中国美术标准,创新中国美术风格”为宗旨;遵循“专业化、人文化、国际化、市场化、网络化”的办报理念,以展示国内外美术创作、研究的最新成果为己任;致力于打造中国美术的精神家园、中外美术的互动平台,服务中国美术家、推动当代中国美术发展。《中国美术报》立足报纸本体,已开拓“中国美术报”“地道艺术”“美报+”“中国美术报视频号”等组成的新媒体矩阵,探索传统纸媒的现代转型和全面发展。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培养人才,我社现接收2026年度实习生。
一、实习生岗位
1.项目助理
2.艺术设计
3.会展助理
4.视频剪辑
5.美育中心助理
6.文创运营助理
二、岗位基本要求
1.学历及专业:国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术学、艺术学、中文、博物馆学、文化产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传媒、影视制作、动画制作等相关专业。
2.综合素养:热爱美术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与文化底蕴,文字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备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较强的抗压能力。
3.专业技能(视频剪辑岗适用):需熟练掌握PR、Final Cut Pro、AE、PS等相关软件,具备独立剪辑视频的经验,能使用AE等软件独立完成动画特效制作。
4.加分项:有相关岗位实习、项目经验或文创产品运营/销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实习待遇
1.深度参与国家级美术项目及会展活动的策划与实施,积累核心行业经验。
2.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开具实习证明。
3.实习期间撰写的稿件经评审合格,将优先予以录用刊发。
4.实习期间提供免费午餐(注:住宿需自理)。
四、报名
1.请将姓名、电话、岗位意向、个人简历、个人作品/文章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gmsbvip@163.com 张老师收。
2.我社长期接收实习生,本公告常年有效。
编辑 | 刘 晶
制作 | 殷 铄、刘根源
初审 | 殷 铄
复审 | 冯知军
终审 | 陈 明
《中国美术报》艺术中心内设美术馆、贵宾接待室、会议室、茶室、视频录播室,背靠中国国家画院,面临三环,功能齐全、设备完善,诚邀您到此举办艺术展、品鉴会、研讨会等活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
联系人:王会
联系电话:010-68464569 18611300565
《中国美术报》为周报,2026年出版43期。邮发代号: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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