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外卖被偷的经历,大多嫌金额小自认倒霉。近日,福州仓山法院审结一起案件:一名男子两个月内偷窃衣物一次、外卖三次,最终因盗窃罪获刑。
案件始于2025年11月,刑满释放仅一个多月的胡某,在仓山商圈伺机行窃。2025年11至次年1月,他先后4次盗窃衣物、外卖供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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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以为偷窃金额小就不算犯罪,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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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盗窃立案标准为3000元,本案涉案金额仅500元,但《刑法》同时也规定了,多次盗窃同样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经查,胡某从2018年起多次因盗窃获刑,2025年10月刚出狱,次月又再度行窃,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结合其作案次数、前科与认罪情况,仓山法院当庭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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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外卖价值不高,却牵动着消费者与骑手的生活。餐品被盗,买家费时费心,骑手还要自行赔钱、遭受处罚。法官提醒大家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做好财物防盗,守住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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