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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11,证券简称:杭州柯林)6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达2.16亿元(含税)。该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4.52%,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显示,此次签订的合同为《中城大有旌德县经开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杭州柯林将为该项目提供储能系统,合同履行地点为安徽省宣城市中城大有旌德县经开区项目施工现场。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项目 内容 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人民币216,000,000.00元(含税)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含定金、到货款和质保金) 履行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生效条件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甲方支付首笔定金并出具排产发货通知后生效 争议解决 合同对技术质量标准、验收、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
据介绍,合同对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10.72亿元,经营范围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设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等多个领域。杭州柯林表示,公司与该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亦无其他业务往来。
关于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杭州柯林指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同时,该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公告同时提示了合同履行风险,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但在履行期间可能面临不可抗力、项目工程进度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告,该合同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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