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3,证券简称:美盈森)于6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件,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天地”)已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此前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2269号《裁决书》,涉案金额合计3027.54万元。
据公告披露,本次案件中,新天地作为申请人(原仲裁第二被申请人),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上述《裁决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多项应当撤销的情形为由,向深圳中院提出两项申请:一是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6年3月17日作出的(2018)深仲裁字第2269号《裁决书》;二是由被申请人(美盈森)承担本案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全部费用。
案件背景显示,2026年3月17日,美盈森曾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裁决欧阳宣(原仲裁第一被申请人)、新天地连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等合计3027.54万元,同时裁决公司向欧阳宣支付律师费15万元。此后,新天地与欧阳宣先后就该仲裁结果向深圳中院提出撤销申请,其中新天地曾于5月21日提出申请后又撤回。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美盈森表示,因案件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同时指出,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由深圳中院受理,美盈森作为本案被申请人(原仲裁申请人)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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