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征求意见稿指出,与微短剧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鼓励行业创新版权服务模式。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微短剧有关版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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