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2026年即将过去一半,张云律师股票亏损索赔团队整理了2026年下半年多只违规股证券索赔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案件名单, 受损股民有对应踩雷的要警惕了,务必抓紧ZUI后的维权机会。
依据《证券法》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虚假陈述股票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上市公司违规揭露日/更正日起算,两日不一致的,以在先日期为准。
时效届满后,股民将丧失通过法律途径挽损的权利,法院不再保护“沉默者”的权利。包括退市股、已处罚的违规股均可索赔,符合持仓条件的受损股民,需尽快整理流水凭证,在时效内提交索赔立案。
清单及索暂定索赔条件如下:
东方国信:于2021/4/28至2023/7/9之间买入东方国信,且于2023/7/10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京蓝:于2022/4/28至2023/7/13之间买入ST京蓝,且于2023/7/14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于2021/4/27至2025年5月31日之间买入*ST京蓝,且在2025年6月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股民
鹏博士:于2013/4/12至2023/7/17之间买入ST鹏博士,且于2023/7/1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兴源环境:于2017/5/18至2023/7/13之间买入兴源环境,且于2023/7/13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世纪华通:于2019/4/27至2023/7/24之间买入世纪华通,且于2023/7/24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围海股份:于2019/4/30至2023/7/27之间买入ST围海,且于2023/7/2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日海智能:于2023/3/4至2023/8/31之间买入日海智能(二),且于2023/9/1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凯撒旅业:于2020/1/8至2023/9/4之间买入ST凯撒,且于2023/9/5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永悦科技:
于2023/8/28至2023/9/17之间买入永跃科技,且于2023/9/1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于2022/3/18至2023/10/11之间买入永跃科技,且于2023/10/12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鸿达兴业:于2020/1/6至2023/9/23之间买入鸿达兴业,且于2023/9/24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三盛教育:于2022/2/1至2023/10/10之间买入ST三盛,且于2023/10/11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华铭智能:于2021/4/26至2023/10/27之间买入华铭智能,且于2024/10/28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受损股民
超卓航科:于2023/3/30至2023/11/3之间买入超卓航科,且于2023/11/4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恒久科技:于2020/11/22至2023/11/9之间买入恒久科技,且于2023/11/10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皇氏集团:于2019/11/13至2023/11/21之间买入皇氏集团,且于2023/11/22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思美传媒:于2023/11/27下午至2023/11/27下午收盘前买入思美传媒,且于2023/11/27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易联众:于2019/4/23至2023/11/28之间买入ST易联众,且于2023/11/29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受损股民
左江科技:于2023/4/28至2023/12/1之间买入ST左江,且于2023/12/2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合纵科技:于2022/1/1至2023/12/3之间买入合纵科技,且于2023/12/4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首航高科:于2018/4/28至2023/12/4之间买入首航高科,且于2023/12/5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国旅联合:于2021/4/19至2023/12/21之间买入国旅联合,且于2023/12/22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威创股份:于2023/6/26至2023/12/25之间买入ST威创,且于2023/12/26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广电网络:于2023/4/23至2023/12/25之间买入广电网络,且于2023/12/26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浩丰科技:于2021/4/26至2023/12/27之间买入ST浩丰,且于2023/12/2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东方时尚:于2021/12/24至2023/12/27之间买入ST东时,且于2023/12/2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广誉远:于2017/3/21至2023/12/28之间买入广誉远,且于2023/12/29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得润电子:2020/8/27至2023/12/30之间买入得润电子,且于2023/12/31之后卖出或者持有的受损股民
来源于公 号“股索赔团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