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中曝光6起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例
涉及拖欠劳动者工资、非法劳务派遣、
擅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行为
01
案例一
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故拖欠21名劳动者工资37.11万元。辖区人力资源局多次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者李某配合调查,但李某隐匿失联,且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辖区人力资源局以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02
案例二
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无故拖欠15名劳动者工资16.94万元。辖区人力资源局通知实际控制人王某配合调查,但王某隐匿失联,且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辖区人力资源局以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6年1月立案侦查,2月将王某抓获归案。
03
案例三
某文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无故拖欠22名劳动者工资28.76万元。辖区人力资源局多次通知法定代表人黄某接受调查,黄某仍拒不配合处理,且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辖区人力资源局以黄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6年3月立案侦查,4月将黄某抓获归案。
04
案例四
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与某工业区的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擅自开展劳务派遣活动。辖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1333元,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共33999元,共计罚没45332元。
05
案例五
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职业技能培训许可的情况下,与2名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10979元。辖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办学,罚款21958元。
06
案例六
某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与求职者签订了关于推荐就业内容的协议。辖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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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陈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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