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亲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带着12岁的女儿与另一名男子同居。她常年外出务工,将女儿托付给“继父”照看。结果,这个被她信任的男人,多次对年幼的孩子伸出魔爪。
近日,这起案件宣判:男子郭某某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数罪并罚被判12年;母亲余某某因重婚罪被判8个月。
![]()
案情回顾:未离婚带娃同居,“继父”露出真面目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1年的贵州。
余某某在尚未与原配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男子郭某某发展成亲密关系。两人以夫妻名义在贵州多地共同居住生活,事实上已涉嫌重婚。
那一年暑假,余某某将正在读小学、年仅12岁的女儿小舟接到同居住处,三人共同生活。为了赚钱养家,余某某常年外出务工,家中时常无人照看孩子。她理所当然地认为,朝夕相处的男友可以帮忙照看女儿,替自己分担压力,却从未认真考察过郭某某的人品心性。
正是这份毫无底线的轻信,彻底葬送了女儿的童年。
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趁着余某某外出打工、家中独处的机会,郭某某多次对懵懂无助、毫无自保能力的12岁幼女小舟,实施强奸、猥亵等恶劣侵害行为。
年幼的孩子身处母亲信任的长辈身边,只能默默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
判决结果:数罪并罚12年,母亲也难逃法网
直到两个月后,余某某察觉女儿神色异常,反复追问才得知这骇人听闻的真相。她当即报警。
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两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
- 郭某某同时触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余某某因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郭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法律解读:为什么母亲也获刑?
这起案件中,最让人意外的是母亲余某某也被判了8个月。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余某某虽然在法律上并未与郭某某办理结婚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已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照样难逃法网。
而郭某某的罪名更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一律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利用同居、监护的特殊关系侵害未成年人,属于情节极其恶劣,理应严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