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印象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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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巨型风筝拉力惊人,十余人力依旧难以牵制,现场只能调度两台挖掘机配合工作人员协同作业。处置全程严禁弄断牵引绳索,防止风筝失控缠绕高压线路,最终依靠机械和人力配合持续缓慢施压,才将其平稳拖拽落地并作销毁处理。”万城镇一线党员干部复盘此次排险经过时,依旧倍感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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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端午假期期间,万城镇依托“三联”网格化工作机制,周家庄社区、东方社区在开展常态化巡查时,发现并及时处置违规施放风筝隐患共计3起。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全镇累计处置各类违规施放风筝已达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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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受风后会产生强劲牵引力,极易拖拽、勒伤过往群众;一旦缠绕高压输电线路,不仅直接可能造成环岛高铁供电中断、行车停运,引发区域性大范围停电,还会直接影响医院、通信等重要民生基础设施,同时损毁路灯、交通信号灯等市政设备,衍生多重安全事故。”万城镇现场工作人员介绍。
万城镇将持续加密全域巡查频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规施放行为,做到风险前置、源头化解。在此呼吁全镇人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制作、不施放孔明灯和风筝等空飘物,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如发现制作、销售、升放孔明灯或大型风筝行为,请广大群众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898-62223395进行举报,携手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万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的通告
孔明灯、大型风筝升空后,移动方向、高度、距离受自然因素影响难以控制,如掉落在电力设施设备、油气站、通信设备、山林及各类建筑物,极容易引发断电、火灾、爆炸等事故,特别是对飞行航空器、动车运行构成重大威胁。为了消除因孔明灯、大型风筝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
二、各镇政府、兴隆区管委会、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严重危害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禁止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重要节日期间以及重点地区的巡逻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劝阻和制止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的行为。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安、消防、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的行为,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四、铁路、电力、危化品等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排查治理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提高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要做好值班值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要设备安全。
五、凡违反规定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的,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因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造成事故灾害,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将严肃查处、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凡违反规定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支持配合各镇政府、兴隆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做好禁止违规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的管理工作,主动劝阻违规升放孔明灯、大型风筝行为,积极举报违规制作、销售、升放孔明灯或大型风筝行为。(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消防救援大队——119;市应急管理局——62222320;市综合行政执法局——62217099。)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万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通讯员:周莉
编 辑:周莉
审 核:陈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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