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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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转账情人近40万妻子诉返#】#情人被判返不当得利26万不服上诉# 近日,@纵览新闻 从娄底中院获悉:阿珍与阿强于2011年登记结婚。2019年,阿强在茶楼消费时与服务员小丽相识,随后两人发展为婚外情关系。交往期间,阿强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先后向小丽转账39万余元。与此同时,小丽向阿强转账13万余元。2023年底,阿珍发现阿强与小丽的不正当关系后,要求小丽返还所有转款,遭到小丽拒绝。2025年2月,阿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阿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丽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向小丽转款,既侵犯了阿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阿强向小丽所实施的赠与行为无效,小丽取得的财产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在返还数额的认定上,阿强向小丽转账39万元,核减小丽向阿强转账的13万元后,小丽还应返还26万元。小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娄底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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