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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3岁女孩涵涵在4月1日被生父同意接回外婆家,一直到现在,还在外婆家生活着。又被如妈妈一样的小姨带到浙江来旅游。看起来涵涵的生活又回到了前两年被外婆全家人宠爱的幸福岁月。
还以为她的生父王某平不会再折腾。6月13日小姨回复网友说,“还在闹”。这让大家的心又揪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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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法律层面看,涵涵生父是完全可以带走涵涵的。涵涵1岁丧母,他确实委托村里人请外婆家代为照顾涵涵,那时候涵涵小,他自己不好带,他妈妈也不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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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某平有遗弃、虐待,那外婆家完全可以控诉他,然后争取拿到抚养权。关键是王某平没有,涵涵在外婆家的2年,他也来看过几次,还给了近2万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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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外婆家是没有抚养权的,自然归属给生父。但是外婆家打着以感情牌,不愿意归还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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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占着法理,怎么养有他的自由。
外婆家占着情理,不愿意让涵涵回生父家过苦日子。
没有人因为王某平穷一点就能剥夺他的抚养权。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两边商量,比如上学时在外婆家,放假了去生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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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起来双方不好商量了。王某平疑似还有物质要求,比如亡妻的金首饰,他想拿回去。外婆家觉得那是涵涵生母的遗物,想留给涵涵,她们可能觉得王某平会留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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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小事都有分歧,成年人的世界太多想法,小涵涵应该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外婆爱她,大小姨们爱她,姨夫们也爱她。
现在是可以留在外婆家,可是上小学的时候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外婆家应该都拿不出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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