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到我爸电话的时候,正在开会。他说自己摔了一跤,磕在茶几角上,小腿上划了一道口子,血正往外冒。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火急火燎往他家赶,二十多公里的路,堵车堵了快一个小时,一路上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最坏的那些画面。
推开门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伤口已经自己用纱布缠好了。纱布裹得歪歪扭扭,最外面贴了三片创可贴,花里胡哨的。茶几上的血迹用抹布擦过,淡红色的水渍还洇在木头纹路里,他没擦干净。“你这缠的是什么玩意儿?”我一边拆一边说,他还是那一句老话:“我当过兵的人,这点伤算个啥。”我没搭理他,消毒、上药、重新包扎,他难得安静地坐着,像个听话的孩子。
弄完准备走,他送我到大门口。我说明天再来看他,让他别乱动。他点点头,身子靠在门框上,衬衫领口洗得发白,袖口也磨出了毛边。我走出几步回头,他还在那儿站着。这个画面已经重复了多少次了。自从我妈走后,他拒绝搬来和我同住,说不想给我添麻烦,说一个人自在。于是就成了现在这样——他守着他那套老房子,我就这么一趟一趟地来回跑。
今年他七十岁了。对,七十岁整。我仔细想了想他每天的生活,准确来说,每天只做四件事。
第一件事,雷打不动给我打电话。每天早晨七点整,手机准时响。我根本不用看,上厕所都得拿着,不然准会错过。内容永远是那三样:吃了没、天冷加衣服、晚上早点睡。翻来覆去,车轱辘话,十几年如一日。有时我烦了,接起来就说:“爸,我知道了,你都说八百遍了。”他嘿嘿笑两声,说“哦,那挂了啊”,然后明天照打。有一次我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他打不通,急得打了十几个电话到我公司座机。后来我才知道,他那一天什么都没干,就坐在电话旁边等。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害怕,怕哪一天电话打通了,却再也等不来回应。这种恐惧,我们年轻人体会不到。
第二件事,痴迷于养生。要是哪家电视台凌晨五点播养生节目,他绝对能四点五十五泡好茶坐电视机前面。餐桌上永远摆着一排瓶瓶罐罐,钙片、维生素、鱼油,光健脑的就有三种。他严格按照节目里说的时间表吃饭、睡觉、活动,精确到分钟。冰箱上贴着他自己的字条,写着他总结的“养生十要”,第一条就是“心态好,活得老”。可是你说他怕死吗?也不像。我妈走的那天,他没掉一滴眼泪,只是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坐了一整夜。第二天起来,他照常吃饭,照常看电视,照常给我打电话。我以为他扛得住。后来整理我妈遗物的时候,发现枕头底下压着一张纸条,是我爸写的:“老伴儿,那边的饭要是不合胃口,你就托梦告诉我,我给你寄。”五个字,他把“寄”字写错了,用笔涂掉,在旁边重写了一遍。
第三件事,看电视。那个沙发已经坐出一个坑了,正好是他身体的形状。央视一套和五套轮着看,新闻联播到天气预报,中间插播的公益广告都能背下来。但每次换了台,他都会调到体育频道,看篮球比赛。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篮球的,以前他连球赛都不屑一顾,觉得“一群人抢一个球有什么意思”。后来有一次我陪他看,看到湖人队落后二十多分,他突然攥紧拳头,咬着牙说:“加油。”那个瞬间,我突然明白了——我妈生前是篮球迷,她最喜欢的球队就是湖人队。
第四件事,从不出门。不是不能,是不想。楼下的小公园,走路三分钟就到,但他已经大半年没去过了。邻居们叫他去下棋也不去,我提了几次带他去旅游也不去。他说外面太吵,还是待在家里自在。我懂他说的自在是什么。那套房子不大,两室一厅,装修还是二十年前我妈挑的款式。客厅的窗帘是米黄色的,我妈说耐看。厨房的橱柜是淡绿色的,我妈说做饭的时候心情好。阳台的瓷砖拼了一个小花瓣图案,我妈一块一块看着工人贴上去的。这个房子里到处都是她的影子。他每天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摸摸这个,碰碰那个,就好像还能摸到她的手。他不愿意离开这些痕迹,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前阵子他体检,医生说各项指标都还行,就是老花眼又深了。他那副老花镜的镜腿上缠着好几圈透明胶带,歪歪扭扭的。我说给他买副新的,他摆手说不用。我直接在网上给他订了一副,结果快递送到楼下他都不知道去拿,最后还是我周末过去翻出来的。他戴上去试了试,说太清楚了,不习惯。我说清楚还不好?他说,太清楚了,看得见你妈照片上那些灰。我没再说话,默默去把相框都擦了。那些照片大概是他最宝贝的东西了。年轻的黑白照片,我妈扎着两条麻花辫,笑得特别灿烂。中间一张是彩色结婚照,我爸穿着军装,我妈穿着红棉袄,两个人并排站着,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僵硬得可爱。最旁边是他俩去年在金婚纪念日拍的,我妈已经瘦了很多,头发全白了,但靠在我爸肩上,还是一副很安心的样子。
人生是不是就是这样,把一辈子都活成了同一个人,成了同一段记忆?我爸总是说自己没什么意思。我懂这句话的分量,但我更想对他说,一个人的一生,怎么会没有意义呢?那个为了我能吃上肉馅饺子,啃了半年馒头的人,那个自己舍不得买一件新衣裳,却总是给我塞零花钱的人,那个在我遇到挫折时拍着我的肩膀说“没事,爸在”的人——这些难道不是意义吗?这一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成就,但他把我养大了,让我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他用一辈子的时间,做了这件事。
临走那天,我爸又站在门口送我。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我走出去几步,回头说:“爸,明天我来接你去我那住两天。”
他愣了一下,然后摸了摸那条缠着纱布的腿,说:“行。”
就这么简单一个字,却让我鼻子一酸。原来他等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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