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此前在北大等高校附近摆摊走红的“鹅腿阿姨”被曝原材料是鸭腿,引发热议。
随后,多名消费者曝出自己买到“发绿腿”,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
![]()
从2024年开始,就有消费者陆续反映买到的鸭腿存在“发绿”问题。多人在群中询问,得到的答案均为“是大葱叶榨汁”“蔬菜汁腌制”。
![]()
![]()
一位从事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士表示,从流出的图片视频研判,涉事烤鹅腿的发绿部分呈斑块状、絮状,边缘模糊且质地湿润发黏,不符合蔬菜碎屑的物理形态,不排除是霉菌导致的变质。
该人士补充,肉品发绿并非一定是变质。此前处理卤牛肉时,也曾出现因铜、铁等金属离子含量偏高导致肉质变色的情况。
![]()
针对商家“蔬菜汁腌制”的说法,该人士强调,具体原因须经抽检方可判定;若属变质,通常伴随异味等感官变化,但烧烤制品调味较重,异味易被掩盖不易察觉,建议以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准。
![]()
![]()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商品交易中,商品的真实名称和成分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的核心依据。如果经营者在日常中宣称销售的是“鹅腿”,实际交付的却是“鸭腿”,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会被认为未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民事法律层面,如果此类行为最终被相关部门认定构成民事欺诈,商家可能会面临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退一赔三”等民事追偿的风险。
此外,媒体报道中提及部分消费者买到“发绿腿”,这是否属于霉菌导致的变质,仍有待监管部门通过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最终判定。但这种肉质异常的现象,容易触及《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的红线。
由于烧烤制品调味通常较重,容易掩盖食品本身的异味,在法律责任的裁量中,如果经营者明知原材料存在质量隐患,仍通过重调味予以掩盖并进行销售,这在行政处罚甚至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裁量中,通常会被视为加重法律责任的考量因素。
![]()
![]()
2024年3月,北大创新学社曾邀请陈秀凤来到北大百周年纪念讲堂,分享其25年创业之路。分享中,陈秀凤提到自己制作“鹅腿”的过程,称“每天早上7点,供应商将新鲜的鹅腿送到她的手上”,随后将“鹅腿”清洗、改刀、烤制。北京大学在官方公众号发布推文,以《“鹅腿阿姨”来北大啦!》为题记录她的故事。6月10日晚,该推文已被删除。
来源:封面新闻、红星新闻、极目新闻
点击上方关注我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