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副使星渠史公墓志铭
(史毅整理,史思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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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星渠史公,既有同年中举的情谊,又是世代交好的通家,岁月愈久,交情愈深。万万没有想到,他竟在万历三十二年五月初六日,先我一步离开了人世。
唉!朝廷上再也见不到他的奏章文字,民间却深深地怀念和仰望他。他清雅的琴与鹤虽还留存,而他的音容风范却再也无法追摹了。于是,我带着青草、炙鸡絮酒等微薄的祭礼,在他的灵柩前拜祭,悲泣哽咽,无法自抑。史公的族人与公子们,顺势请我撰写墓志铭,我不敢推辞,便详尽地记述他的生平梗概,以此表达不忘之情。
史公名继志,字思善,星渠是他的号。他出身于世族大家,自幼聪慧异常,虽家境清贫,却能刻苦力学,很早就享有声誉。大凡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是他的天性;敦厚谦让,是他的身体力行;清廉有节、仁慈博爱而不拘一格,是他志向与事业的根基。他以经世济民的学问,成就了经世济民的才能,并将此发抒为文章。每当文章写成,便有惊动鬼神的征象。隆庆辛未年,他考中进士第二甲第二名,我也有幸与他同科。
史公年纪轻轻便登上高第,阅历通达远远超过常人。他初任户部福建清吏司署郎中事、主事,负责督运江西漕粮。当时,木砻这个地方弊政为害很大,他大力整治其弊端,并改建止亭,作记记事,非常称职。后来调任刑部,他的明察公允尤其突出。比如,有个富人被诬陷入狱,主管官员明知他冤枉,却为避嫌疑而不肯替他昭雪。朝审那天,史公向上级司寇呈报说:“靠杀人来讨好他人,不是执法的公平,我继志绝不这样做。”富人因此得以释放。
又有一件哥哥抢劫弟弟的案子,已判了死刑。史公上奏,按“家贼”律条来处理,结果也获得释放。事后那兄弟俩悔悟过来,便在祠堂中立了史公的牌位,每逢春秋予以祭祀。诸如此类的事迹,多得记载不完。皇上知道后,一月之内三次升迁,后来擢升为浙江按察司副使。他寿终后,蒙朝廷追封其父史河、母亲周氏,以及妻子王氏,继妻戴氏、杭氏。他的儿子史致福,蒙受父辈荫庇,又能自己奋发振作,在诸生中出类拔萃,想要昭彰先人德行,并使之光大。他悲痛父亲不到五十岁就离世,禁不住仰天长叹,伤感生不逢时。我说:“史公的美德,是社稷留下的美善。正所谓在翠华春殿之下,没有什么话语不能上达天听,这样的人物是可以不朽的。”我在仕进方面,实在惭愧得多。日后兴起的贤达之士,若能以史公为明鉴,或许能得到万一的慰藉。只是这继承史公遗志、彰明新命的责任,也只得让我在此彷徨、长久怀想,再郑重写下铭文。
铭文是:
上天厚降我史公,为国为家作栋梁。
一丝一毫不私取,身居官府有高操。
多少冤狱赖平反,沉冤代诉得宽饶。
高风流播四方扬,恶声变好鸮鸟叫。
天子因此甚嘉许,用他孝思颁封诰。
我愿追从岘山碑,碑阴分蘸泪墨写,
记下这功劳与德行的回报。
赐进士及第、翰林院修撰、年弟张元忭撰。
(发于202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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