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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档案
⏩审理法院:四川省某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燕、邱萍萍律师
⏩裁判结果:确认公告违法;责令10日内恢复三户供水供电。
一场“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征收困局
2023年12月27日,四川省某县人民政府一纸《停水停电公告》,将某镇某社区部分区域推入黑暗与沉寂。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2日上午9时起,对指定区域实施停水停电。
没有协商,没有补偿,没有过渡安置——四户居民的生活,在寒冬腊月被骤然切断。
这不是个案,而是征收领域最具杀伤力的“软暴力”手段。当推土机尚未进场,当补偿协议尚未签署,停水断电已成为逼迁的“常规操作”。许多被征收人被迫在“生存”与“签字”之间做出选择。
但这一次,四户居民选择了另一条路:告政府。
时间线:从“被断供”到“胜诉”的87天
时间节点 关键事件 2023年12月27日 县政府作出停水停电公告,定于2024年1月2日实施 2024年1月2日 四户居民房屋被强制停水停电 2024年1月23日 县政府与施工方签订电力迁改合同(倒签痕迹明显) 诉讼期间 其中一户被迫签订补偿协议,房屋于2月被拆除 判决作出 法院确认公告违法,责令10日内恢复三户供水供电
⭕关键细节:县政府辩称“施工需要”,但施工合同签订时间竟在停水停电公告之后——先断供,后找理由。 这一时间错位,成为案件突破口。
争议焦点:政府的“四重防线”与律师的“破壁”逻辑
政府抗辩“四重奏”:
防线 政府主张 律师反驳 程序之防 “四原告应分别起诉,不应合并审理” 同一行政行为、同一影响、同一请求,共同诉讼完全合法 主体之防 “两户无产权登记,不具备原告资格” 房屋实际居住使用,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实际影响 性质之防 “停水停电公告是过程性行为,不可诉” 公告直接导致权利义务变更,且已实际执行,具有成熟性与可诉性 公益之防 “撤销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公共利益不能成为违法行政的挡箭牌,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缺一不可
核心法律争锋:
政府逻辑:“为了修路”→“必须施工”→“只能断供”→“公告只是告知”。
京平逻辑:“征收未完结”→“居民仍居住”→“断供无授权”→“程序严重违法”。
法院判决采纳:县政府“应当遵循《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履行法定义务”,但其“对四户停水停电已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应依法确认违法”。
胜诉判决:法院如何说理
“某县政府虽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改扩建工程,但作出被诉行政行为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履行法定义务,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判决主文:
一、确认被告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停水停电公告违法;
二、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对三户居民房屋恢复供水供电;
三、驳回已签约搬迁户的恢复请求(房屋已拆除,客观上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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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复盘:
政府四重防线,如何被逐一击穿
⏩证据层——时间轴的致命切割
证据策略
操作细节
效果
缴费凭证固定
收集停水停电前水费电费缴纳记录
证明“正常使用”状态被强行中断
合同时间比对
指出施工合同签订日晚于公告实施日
戳穿“施工需要”的事后编造
诉讼程序拦截
质疑被告诉讼期间补充收集的《情况说明》
排除非法证据,固化违法事实
⏩法律层——可诉性的精准锚定
停水停电公告是否可诉,是本案首要争议。京平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论证:
成熟性标准:公告已明确具体措施、实施时间与对象,非抽象规划。
实际影响标准:四户居民已被实际断供,权利义务产生现实变动。
最终性标准:无后续行政决定需等待,公告本身即为执行依据。
⏩策略层——共同诉讼的战术选择
四户联合起诉,形成“证据共享、成本分摊、声势聚合”的诉讼格局。针对政府“分而治之”的意图,律师从“同一行政行为”“同一诉讼请求”“同一法律效果”三维度论证共同诉讼的合法性,瓦解被告的程序拖延战术。
京平提示:
遇到停水停电,记住这四条
✅立即行动清单
步骤
操作要点
固定证据
拍摄水表/电表状态、记录断供时间、保存缴费凭证
书面质疑
向供水供电企业、征收部门发送书面查询,要求说明依据
拒绝签字
切勿在胁迫下签订空白协议或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
及时诉讼
停水停电公告作出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键法律红线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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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诉讼部部长、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12年拆迁法律领域执业经验。2024年6月当选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擅长农村房屋拆迁维权诉讼、城市房屋拆迁维权诉讼、违章建筑拆除救济诉讼、企业征收维权诉讼、住改非房屋拆迁维权诉讼、城中村改造拆迁维权诉讼、集体土地征地维权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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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萍萍律师
自2010年以来一直致力于专业办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有着踏实肯干的风格,办案过程中善于通过提起法律程序促进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在江苏、浙江、湖南、四川、重庆、安徽、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河北、吉林、山东等地代理多起案件。在棚户区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商铺、企业、养殖场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谈判等领域积累大量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
京平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专注行政征收领域十六年 | 全国办案 | 谈办一体 | 万件案件经验
➡停水停电只是征收违法的“冰山一角”。在实践中,我们还常见:
❌补偿标准“一刀切”,剥夺选择权
❌评估报告“走过场”,漏项少算
❌逼签协议“连轴转”,精神施压
❌房屋认定“随意化”,合法变违建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面临:
❗房屋被停水停电
❗补偿协议被迫签订
❗房屋被认定为违建
❗评估结果严重偏低
请通过以下方式添加京平律师助理,一对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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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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