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纪念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和南京重磅登场,多国历史、法学、国际关系领域大咖、前政要等济济一堂,深入探讨东京审判历史价值和现实警示意义,共同守护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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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上海交通大学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在上海举办纪念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国以及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德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等国的专家学者围绕东京审判开展研讨。
可惜的是,这样的活动,在日本媒体上自然是看不到的。因为80年来,东京审判一直让一些日本人如芒在背。他们说东京审判是“胜者对败者的审判”,是“事后立法”,是强加给日本的“自虐史观”。如今,日本右翼更是把这套歪理邪说搭配着篡改历史、修宪扩军一起推进,加剧冲击战后国际秩序的根基。
日本越是不报的,我们就越有必要拿出来让更多人看到。一起来听研讨会上各路专家的硬核发言。
一、审判的意义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秀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汪朝光:东京审判不仅具有惩治战犯的意义,更在于确立以法律遏制战争的国际机制,其“维护和平、拯救文明”的初衷构成战后国际司法实践的核心价值。其所确立的国际法原则与战后国际秩序密切相关,对维护世界和平与防止战争再度发生具有持久影响。我们重温东京审判,就是要重申,没有法治的和平是脆弱的,没有和平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马来西亚前驻华大使马吉德:当今世界面临诸多全球性挑战。旧时代的对抗思维,已然无法解决21世纪的现实难题。因此东京审判留给我们更深层的启示,不只是惩戒过往的恶行,更是推动人类不断探索,构建更加公正和平的国际秩序。倘若东京审判所承载的苦难记忆,能够警醒世人审慎运用权力、敬畏人的尊严,坚定守护和平、推进国际合作,那么历史就会持续发挥正向价值,造福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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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5月3日,由中、美、英、苏、法、澳、荷、菲等11国法官、检察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举行第一次公开庭审。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廖诗评:长期以来,日本国内总有一股暗流试图否定东京审判。这种对历史修正主义的沉迷,恰恰证明了东京审判对日本的积极意义至今仍未过时。日本右翼越是挣扎,就越暴露出他们内心深处对无法摆脱历史包袱的恐惧。唯有正视当年的法庭铁证,遵守当年的和平契约,日本才能真正走出历史阴影,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被亚洲乃至世界彻底接纳的文明国家。
纽伦堡原则学院副院长薇薇安·迪特里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徐持:东京审判覆盖的地理范围,几乎囊括了整个东亚和东南亚,涉及数十个民族和殖民地人民。本质上是一场跨文化司法实践,既承袭又拓展了纽伦堡审判的多国共治格局。同时,它也是国际刑事审判史上第一次,非西方国家以平等审判国的身份,参与追究一个从西方殖民体系内部崛起、却最终转向侵略其他亚洲国家和西方殖民地的帝国的战争责任。
坎特伯雷大学法学院教授尼尔·博伊斯特:东京审判,狭义来讲,是针对日本在东亚、太平洋地区发动十余年战争的司法裁判。广义而言,则是国际社会针对19至20世纪日本对外军事扩张作出的法律回应。
二、中国的作用
巴西马拉尼昂联邦大学教授柴湾:中方检察官付出巨大努力,凭借专业的法律履职能力,将深重的人道苦难转译为可被采纳的书证与证言,推动法庭形成关键认知,那就是侵略绝非单纯的政治行为,而是确凿的法律事实,理应接受司法审理与正义审判。这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理发展起到了核心作用。
中方检察官最深刻的方法论贡献之一,还在于坚决拒绝以外交形式主义来定义侵略。他们始终立场坚定:判定侵略行为,核心依据是实质行动——蓄意策划、备战筹备、主动挑起并实施敌对行为,而非单纯看是否发布过形式上的宣战文书。倘若国际法被侵略者刻意使用的话术所裹挟,其威慑与惩戒作用必将形同虚设。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金以林:上世纪50年代末,从中国释放回国的日本战犯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简称“中归联”),积极从事促进日中友好、反对侵略战争的活动,在日本社会产生过非常深刻的影响。对他们的改造,周恩来总理曾提出明确要求:“一个不跑,一个不死”。这近千名战犯回国后仅一人翻供,其他人都始终坚持认罪、悔罪。这是人类历史上思想改造的一大奇迹。
三、反思与揭批
日本政治法律学会理事长、法政大学大学院公共政策研究科教授白鸟浩:东京审判是日本和平主义的基础。5月3日是东京审判开庭日(1946年),也是日本和平宪法生效的日期(1947年),对日本具有双重意义。前者意味着对战争的反省,后者意味着和平主义的制度化。而今天,高市政权将日本防卫预算占GDP比重从1%增加到2%,今后还要增加到3.5%,这是对亚太和平的威胁。未来日本会不会重蹈覆辙,这一问题非常严峻,反思东京审判的意义至关重要。
日本静冈大学教授森正孝:当前,日本极右翼势力将东京审判歪曲为“战胜者对战败者的单方面裁决”“借东京审判史观强行灌输自我否定的历史观”,还妄称当年的战争是“自卫战争而非侵略战争”。他们深陷军国主义死灰复燃的幻想,不断参拜靖国神社、扩充军备、强化自卫队、推动修宪。本次研讨会,既是对这类右翼妄想、新型军国主义势力的严厉警示,也能促使世人重拾东京审判精神,自我反思、深刻警醒。
我们更应当借此契机,大力宣扬东京审判的价值,斩断军国主义复萌的苗头,守护战后形成的和平与稳定秩序。与此同时,清算那些被刻意搁置的日本战争罪行,是全体日本人民必须承担的使命。
村山首相谈话会理事长藤田高景:已故日本著名知识分子、被誉为“知识巨人”的加藤周一曾就日中关系发表如下言论:“歪曲历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深深伤害了日中友谊,也伤害了日本人的自尊心。日本人的自尊心不在于粉饰和掩盖过去的错误,而在于勇敢地面对错误,毫不退缩地进行批判。”日本必须庄严接受东京审判判决,并竭尽全力为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做出贡献。我相信这是我们唯一可行的道路。
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齐大海:日本右翼势力妄图以所谓“事后法”“胜利者的审判”等谬论质疑东京审判合法性,借此掩盖侵略历史,否认战争罪责。这种势头若不及时遏制,我们有理由担心战争的悲剧会再次重演。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都应向日本发出警告:如果不思悔改,重蹈战争覆辙,殷鉴不远,必将再次遭到历史的清算和正义的审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冷新宇: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禁止则无罪)不能成为否定东京审判合法性的理由。日本通过接受《波茨坦公告》并签署《日本投降书》,已经以单方面声明方式接受盟国对战犯的审判,并承诺善意履行相关义务,该声明构成对日本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义务。1928年至1945年期间,罪刑法定原则虽被一些国家立法接受,但存在显著例外,既非当时对日本和盟国具有约束力的条约规则,也非国际习惯法规则,更不构成可适用于国际刑事审判的一般法律原则。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管建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吗?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当然只能在战胜日本法西斯之后进行。但作为胜者的审判,东京审判是正义的、公正的,而非报复的工具。按照传统反制手段,同盟国完全可以吞并日本或令日本割地赔款。但是,《开罗宣言》宣告:“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
日本大东文化大学国际关系学部教授鹿锡俊: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根源之一是背信弃义,即违反自身对战前即已存在的国际条约、国际协议、国际合意所做出的承诺。目前中日关系恶化,根本原因也在于日本政府没有遵守自身的承诺,包括对东京审判判决书的承诺,对历史问题的承诺,对台湾问题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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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京审判承载着人类良知、公平正义
80年足以沧海桑田,但侵略有罪、暴行必惩、和平至上的人类共识,始终坚如磐石。当下日本一些人刻意消解法理、歪曲史实、突破红线,也恰恰印证了:历史的警戒从未过时,正义的捍卫永不能停歇。所有良知未泯的人,都要传承和弘扬东京审判的精神内核,守护好历史真相,让歪理邪说无处遁形,让殖民侵略永不重演。
(来源:朝阳少侠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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