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引发的命案!”广东江门,一男子和情人在酒店开房,次日凌晨听到敲门声,以为是情人丈夫来“抓奸”,竟从四楼卫生间窗户爬出躲避,,企图沿水管下滑逃跑,不幸失手坠亡,死者家属将酒店及经营者告上法庭,索赔110余万,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案例来源: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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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晚上7点多,在东莞工作的李云来到江门荷塘镇,与相识一年多的女友贺兰见面,由于没带身份证,李云让贺兰用自己的身份证在荷塘广场旁的某某公寓开了8810号房。
贺兰支付了300元押金,登记时对前台说“一人入住”,据贺兰事后在派出所的陈述,她与李云自2022年初发展为情侣关系,双方均是单身。
这次见面,李云说是“来找客户,顺便见见她”,当晚,两人在公寓房间过夜,次日早上7时许,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熟睡的两人。
李云警觉地问贺兰:“是不是有人来查房?还是你丈夫来找你了?”贺兰睡得迷迷糊糊,也说不清楚,李云立即起身穿衣,显得十分紧张。
他先尝试打开房间的窗户,但打不开,于是走进卫生间,贺兰跟进去时,看到李云正在抽烟,李云一边问“这窗户能打开吗”,一边动手去推卫生间的窗户,窗户很轻松就被推开了。
卫生间窗户下方有个洗手台,李云毫不犹豫地爬了上去,贺兰急忙喊道:“不要爬出去!”但为时已晚,李云已经将身体探出窗外,一手抓住窗外的排水管,试图向下爬。
然而就在下一秒,他手一滑,整个人从四楼直坠而下,重重摔在一楼平台,贺兰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心知不妙,冲下楼去,只见李云侧卧在地,口鼻流血。
虽经送医抢救,但李云当天不治身亡,事后调查发现,8810号房的卫生间窗户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这是一个推拉窗,右侧窗户可以完全推开,窗外没有任何防护栏或限位装置。
更关键的是,窗户下方设有一个高约60厘米的洗手台,人站上洗手台后,窗户下沿仅约50厘米高,很容易就能翻出去。
酒店经营者秦春在法庭上辩称,这扇窗户原本装有“限位器”(限制窗户开启幅度的装置),但之前消防部门检查时认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求拆除,不过,秦春无法提供消防部门要求拆除的书面证据。
李云去世后,他在湖南老家的子女将公寓及经营者秦春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3万余元,外加1万元精神抚慰金。
家属认为,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必须保障住宿人员安全,四楼房间的窗户能完全打开,且窗外无任何防护,洗手台又为攀爬提供了便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果窗户装了限位器或窗外有防护栏,这场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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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方则提出了三点抗辩理由:
1.拆除限位器是消防部门的要求,目的是确保发生火灾时窗户能作为逃生通道,秦春还强调,即便装了限位器,一个成年男子用力也能推开,防不住决心跳窗的人。
2.酒店指出,办理入住时只有贺兰一人登记,且她明确表示“一人入住”,李云是“外带人员”,酒店对他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3.酒店认为,李云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从四楼爬窗的危险性,他因心虚而选择冒险,责任应自负,站在旁边的贺兰都来不及阻止,酒店更不可能预知并阻止。
案件审理过程中,酒店方抛出一个“重磅炸弹”:他们调取了贺兰的开房记录,发现她在案发地附近有固定住所,却频繁在外开房,仅在改公寓就开了4次房,且每次只停留几小时。
结合李云曾向贺兰转账520元的事实,酒店暗示两人可能是卖淫嫖娼关系。
家属立即反驳,出示了李云转账520元的记录,称这是李云让贺兰代付房费,金额“520”寓意“我爱你”,正是情侣关系的体现。而且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已证实两人是情侣关系,酒店方的猜测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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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第一,酒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进入其场所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种义务是“合理限度”内的,并非无限责任。
本案中,酒店房间的卫生间窗户存在明显缺陷:窗户可完全推开,窗外无任何防护,且窗户下方设有洗手台,客观上降低了攀爬难度,增加了坠楼风险。
虽然酒店辩称拆除限位器是消防要求,但未能举证证明,即便真是消防要求,酒店也应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同时,采取其他合理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窗户安全设计等)来防范坠楼风险,酒店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合理的安全防护义务,存在过错。
第二,李云是酒店的实际消费者,酒店对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酒店以“李云未登记”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法院不予支持,李云通过贺兰支付费用并实际入住,与酒店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对象不仅包括登记住客,也包括以合理方式进入经营场所、受经营者控制区域内的其他人员,酒店未能有效识别和控制“外带人员”,本身也说明其管理存在疏漏。
第三,李云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李云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听到敲门声后,本可选择正常开门应对,却因心虚而选择危险的爬窗逃跑方式,最终酿成悲剧,他对自己的死亡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
法院判决酒店承担20%的责任,正是基于“过错相抵”原则,在认定酒店存在一定过错的同时,也认定了李云自身有重大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酒店应当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22万元,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酒店该赔这2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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