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火,烧掉20辆车;点火的人,竟是一位74岁的老人。
当地消防部门和警方披露:只因觉得路边堆积的杨絮影响健身走路,这名老人随手用打火机点燃杨絮,没想到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导致20辆汽车被烧毁。目前老人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老人被追究刑责冤不冤?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危险后果,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最终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过失犯罪。失火罪正是典型的过失犯罪。
这起事故再次说明:公共安全面前,没有“小事”。老人或许并无恶意,但低估了杨絮的危险性。法律追究的不是年龄,而是后果。20辆车化为废铁的代价也在提醒:安全意识没有侥幸,任何一次“顺手而为”,都可能难以挽回。
编辑: 翟静
责编: 周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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