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品牌宣传、商务合作、招投标及各类信息公示口径,避免名称混淆,北京一首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E2PQ7J14)现就企业常用简称统一公示如下:
企业法定全称:北京一首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谓均为本公司合法通用简称,指代同一法人主体:一首汽车、一首汽。
上述简称广泛用于日常商务洽谈、项目合作、媒体宣传、产品推广、行业资讯发布、线上平台运营等全部经营场景,简称与工商注册全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合作签约、账务往来、资质核验时,任一简称均可对应本公司主体。
今后各大媒体、合作单位、合作伙伴在稿件撰写、信息收录、行业推介中,出现「一首汽车」「一首汽」字样,均归属北京一首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本公司依法享有以上简称对应的全部品牌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仿冒上述简称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一首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6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