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6月2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日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6部门开展南京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目前已在“宁企通”平台上线。本次补贴资金总额为1.6亿元,实施时间最迟到2027年6月30日(含),先到先得。
2025年,中央大气资金首次支持地方移动源淘汰更新污染治理项目,南京市积极争取并成功申报,获得1.49亿元中央大气资金补助。项目在当前国家“两新”政策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基础上,扩围支持南京市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非营运货车,工业企业国一国二排放标准叉车、挖掘机、装载机三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新能源替代。
2026年4月1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6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南京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资金补贴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
据悉,此次更新补贴工作具有补贴政策最大程度惠及过往、实施“淘汰+新能源替代”双补贴模式、优化全流程线上办理、实施补贴资金统筹调控等特点。
补贴政策最大程度惠及过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规定,已完工的项目不予纳入中央资金项目库。南京市以2025年财政部、省财政厅和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相关资金预算的时间为节点,将补贴政策实施时间设定为2025年7月1日,最大程度惠及《方案》印发之前已经淘汰更新的车辆机械。
实施“淘汰+新能源替代”双补贴模式。提前淘汰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按车辆类型、提前淘汰时长、机械功率实施分级补贴,老旧货车最高可补4.5万元、非道路移动机械最高可补5.7万元。淘汰后更新购买纯电动、氢燃料电池车型的,可再申请新能源替代补贴,按车辆类型、轴数、机械类型、功率实施分级补贴,新能源货车最高可补9.5万元、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最高可补23万元。
优化全流程线上办理。5月15日起,南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非营运货车、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只需要通过“宁企通”平台实名注册账号,选择对应的政策事项申报,根据提示填写信息、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完成以上操作即可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兑付至所有人提交的有效银行账户。
实施补贴资金统筹调控。本次补贴资金总额为1.6亿元,实施时间最迟到2027年6月30日(含)。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受理补贴申请,补贴资金总额提前用完的,受理截止时间将相应提前。同时,还将实施财政资金统筹调控,如果到2026年底申领补贴金额远低于下达资金,可调整扩大补贴范围,用于符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有关政策范围的其他老旧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另行发布公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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