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1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自愿承诺,在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除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的减持外,不主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包括权益分派新增股份。
公告显示,截至承诺日,宁波盈峰持有公司826,059,881股,占总股本24.59%;盈峰集团持股359,609,756股,占比10.71%;何剑锋持股63,514,690股,占比1.89%。三方合计持股1,249,184,327股,占总股本37.19%,剔除回购专户后比例为37.52%。
此外,盈峰集团于2026年1月14日发行规模10亿元的“26 盈峰EB”可交换债券,将于2026年7月15日进入换股期,初始换股价为10元/股,换股期限至2029年1月12日。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并按规定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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