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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名为《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
该通知第一条表示,“凡在嘉兴水果市场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入驻的经营户,以及经营户关联人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经营户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在滁州水果市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等各类活动。”
此举不仅在舆论场引发争议,有网友质疑“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做法违背市场竞争的原则,将限制范围扩展至经营户配偶、子女等,更是有过度管辖之嫌;也对部分商户造成影响,多位商户表示,近期已收到上述通知,正考虑调整经营。
按说,这种“二选一”不应该出现。一来,两个水果市场,一个在浙江嘉兴一个在安徽滁州,相隔300多公里,不该发生利益纠葛;二来,构成垄断破坏市场公平,侵犯了商户选择权,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三来,也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文件精神。
但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何要搞“二选一”?答案只有一个,为了巩固华东水果市场“老大”地位。资料显示,该市场旨在打造“华东第一果市”,现已成为华东交易规模最大专业果品市场。该公司大概想法是“老大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而最近才开始运营的滁州水果市场,项目一期占地403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亿元,目标是打造长三角区域性水果贸易重要枢纽。从地理位置、建设规模等来看,的确对上述嘉兴水果市场构成挑战。但两者应该是良性竞争,不该是恶意相向。
实际上,随着水果在消费者餐桌上比重越来越高,消费量越来越大,我国完全可以容纳多个专业水果市场。此前,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郑州万邦市场等,均是所在地区最大水果市场,各自安好,相互并无“二选一”等恶战。
就拿华东地区来说,也可以并存几家水果市场,以降低水果物流成本,满足周边群众消费需求。即便嘉兴水果市场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与滁州水果市场存在竞争关系,也应以服务、品类、价格提升竞争力,而非通过“二选一”强制商户选择自己放弃对方。
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要认识到,“二选一”既影响其市场形象,也影响与商户之间的关系,还给消费者留下“霸道”等不良印象。有关部门若认真对待,或难逃法律罚单。因为“二选一”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文件。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回应称,已派人了解处理,后续将会公布相关调查情况。对此,我们拭目以待。需要指出的是,只有维护商户合法权益、鼓励公平竞争才能实现多赢,而任何利用强势地位对商户实施霸凌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不可纵容的,这应为处置态度。
据说,在5月22日滁州水果市场开业当天下午,嘉兴水果市场的管理方就发布了相关公告,要求在嘉兴水果市场经营的品牌都不能在滁州水果市场出现。对此现象,按说,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加强沟通处理,不应让事件持续发酵产生更大冲击波。
这也提示我们,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某些市场唯我独大思想,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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