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第二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的通告
经核查,第二批10家旅行社(名单见附件)未按规定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现通告如下:
一、被通告旅行社须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缴存或银行担保方式),并将相关凭证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二、不缴纳质保金的,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
三、不再继续经营的旅行社,可自行申请注销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第二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31日
第二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序号 旅行社中文名称 许可证号编号
1 枣庄星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D-100946
2 好行橙(枣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D-101197
3 枣庄市金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L-SD-04010
4 滕州微山湖湿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D-04046
5 滕州市天下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SD-04051
6 山东华晨行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D-100744
7 今生国际旅行社(枣庄)有限公司 L-SD-101004
8 山东君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D-102281
9 枣庄众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D-04013
10 枣庄邾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SD-04075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