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借款协议,两处房产,近百万元的债务纠纷,最终演变成一场跨越两年的执行攻坚战。5月26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奔赴三亚,对两处房产进行强制清场和移交,让我们跟随记者走进今天的执法一线。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贾璇:我们现在已经到达了执行现场,接下来我们可能要去强制腾房,如果遇到了阻挠,我们尽可能的去劝解,以劝解为主,如果实在是劝解不下,我们再进行一个强制执行,将那个阻挠人带离现场,好吗?那我们行动。
案件要追溯到2024年1月11日,原告邝某与被告白某签订了《借款协议》,主要内容是邝某向白某出借90万元,白某以名下三亚市天涯区某公寓的413房和414房作为借款抵押担保,办理了正式的抵押登记手续。协议中,借款用途为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双方还约定了还款利息。但是到了还款日期后,白某并未主动还款,而是以各种理由拖延,邝某于是诉至法院。2025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不仅要求白某偿还本金,还需支付相应的利息及律师费,同时确认邝某对两套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判决生效后,白某依然选择了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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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法官助理 张怡博:我们本院一个生效判决判定之后,案涉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达到百余万元,然后我们经过第一轮查控之后,仅执行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大概六七万块钱,这边已经支付给申请人这边。随后我们就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名下案涉的两套房屋,走了司法法拍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对这两套房产启动了司法拍卖程序。经过公开挂网拍卖,其中413房顺利找到了买家,成功拍出;而414房则因为市场行情等因素,经历了一拍、二拍,均流拍。法院进而调解,最终建议申请执行人邝李浩接受“以物抵债”的方案。414房最终过户至邝某名下。至此,法律上这两套房都已不再属于白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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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某委托代理人律师 黄思凝:因为是这样,就是被执行人这边的话,她对外的债务比较多,我们现在能优先受偿的话就是这两套房子,413的话已经拍卖出去了,414如果说我们不以物抵债的话,我们后面债权能实现的力度的话就更小,所以我们就选择了以物抵债。
但两套房的交付却遭遇了阻碍。尽管法院张贴了腾房公告,责令白某限期搬离,但她始终不予执行。2026年5月26日上午9点,执行干警抵达现场,记者现场看到413房和414房的防盗门都处于紧锁,敲门无人应答。面对复杂的电子锁,法警发现一窗户未关,为了减少强制破拆对房屋价值的损害,法官立即决定翻窗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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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贾璇:别把他们的东西给撞到,噢好好,小心,小心,可以,把那个门从里面打开,先开灯。
随着法警从窗户顺利进入并打开房门,腾房行动正式开始。记者现场观察到,房间内生活物资较多,有居住的痕迹,搬家工人将413房内的物品有序搬往隔壁的414房,书记员则在一旁进行物品清点和编号工作。考虑到生活物资可能权属于案外人,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白某进行联系,但是白某一直未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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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贾璇:(多次)通知她我们今天的强制腾房的行动,因为这个413(房内的物品),(白某)也不是实际占有人,我也通过她去告知实际占有人在限期,在我们法院限期的时间内,过来把他们的这些物品领走,不然的话我们可能要以无主物,去处理这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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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突然“现身”阻挠未果
法官:消极躲避执行不可取
就在413房腾空完毕,执行法官准备向新房主移交钥匙时,原本“隐身”的被执行人白某突然出现,情绪激动,试图阻挠,执行局面一度紧张,法官会如何应对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贾璇:按照法律程序的话,我们法拍之后,我们要把这个过户的裁定,去送达给不动产那边去办理,就是法院这边依职权送达那边,然后他们做了登记之后,我们再向买受人或者权利相关人,去送达我们的过户裁定,他们才能拿着我们的过户裁定去税务、不动产,去换取这个红色的本本。
买受人母亲 夏女士:感谢大家,都辛苦了,感谢感谢,很好的,给我们搞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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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小时的忙碌,413房内的物品已被清空并妥善安置。执行法官正准备与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移交笔录。就在这时,被执行人白某匆匆赶到现场,一进门,情绪就显得异常激动。
被执行人 白某:这些塑料的就要拆,该是人家的就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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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把她带出去,这房子所属权不是她的。
被执行人 白某:要把我带哪去?
现场:我们外面沟通,先出去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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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白某:不用,人家一会就过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贾璇:请你先出去,房子已经交付给买付人了。
现场,白某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表示强烈不满,她认为虽然房子判给了别人,但是屋里的空调、橱柜都是实际占有人的私人物品,她有权代占有人带走。更让人意外的是,她当场提出要求,把固定在墙上的设施全部拆除,哪怕把房子拆得面目全非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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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贾璇:是你跟实际占有人的法律纠纷,我们给足了你腾房的时间。
被执行人 白某:你拽我干嘛?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贾璇:我没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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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白某:你刚才这是干嘛?
法警:这样阿姨冷静一点。
被执行人 白某:你说我能不气愤吗?东西给人整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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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听我说,我们是依法来做一个清场活动,但是里面这个空调,和这个你说的那个油烟机。
被执行人 白某:对,人家自己来做安排,给人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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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半小时的释法说理,被执行白某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最终同意配合法官完成了413房的移交手续。随着涉案的413、414两套房屋成功移交。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了属于他的合法权益。
律师 黄思凝:我们挽回了一定的损失,当事人,我们都很满意,非常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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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介绍,司法实践中,不少被执行人存在严重的认知误区,认为只要自己不露面、不配合,法院就没有办法。实际上,随着执行联动机制的完善,规避执行的难度越来越大。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法官助理 张怡博:包括被执行人或者是案外人阻挠的情况,我们会提前做出预案,如果他们有阻挠我们现场执行行为,我们首先就会口头的告知他,这个法院的执行行为,不允许这些非法地的干扰,其次我们会在释法明理之后,如果他仍然对对于我们的执行行为作出阻挠的话,我们会依法将其带离现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我们会处以罚款或者是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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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当债务人履行义务遇到切实困难时,主动沟通、坦诚协商远比消极躲避更为明智。一份务实、双赢的和解方案,往往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核心资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法官助理 张怡博:希望案涉的这些被执行人或者是案外人,能够积极的配合我们法院执行工作,以避免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的各种财产的损失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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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贺、汪浩
编辑:李昊奇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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