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
端午佳节、全国中高考临近。为扎实做好节日消费服务保障,从严抓好涉考领域价格监管,紧盯端午时令商品、商品过度包装、考点周边住宿餐饮、停车服务及涉考用品等重点环节,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市场价格有关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法律底线,恪守诚信经营准则。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强化行业自律,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与价格行为,做到依法经营、合规经营、诚信经营。
二、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范重点领域经营秩序。
(一)全市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者,必须在经营现场及线上预订平台,完整公示客房价格、收费项目、计价标准、退订规则及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明码实价。严禁借节日、考季恶意涨价、哄抬房价;严禁订单生效后无故退单、转售房源并高价牟利;严禁线下增设未公示收费项目、设置隐性消费、变相加价,坚决杜绝坐地起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各类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完整公示菜品、茶饮、餐具、打包服务等全部收费项目。严禁以“时令价”模糊标价、使用双重菜单、虚标原价;严禁价外加价、强制消费、借机哄抬餐饮价格。考点周边餐饮经营者应合理定价、严控品质,全力服务考生及家长。
(三)商超、零售门店销售粽子等端午时令商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货签对位,做到定价合理。严禁借节日契机哄抬物价、虚构原价、捆绑搭售、实施价格欺诈;从严整治礼盒过度包装问题,坚决抵制“天价粽子”,积极倡导简约绿色消费。景区、文旅场所、客运企业、停车场及涉考用品经营者,须全面公示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政策,严禁违规增设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欺客宰客。
三、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各经营者要切实扛起价格诚信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端午、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密市场巡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畅通12315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对查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规收费、商品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强有力监管震慑。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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