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筑牢全员保密安全防线,现将我市近期发生的失泄密案件通报如下:
案件通报
案例:2026年5月13日,我市某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赵某某将一份涉密材料复印件拍照发至微信工作群,导致泄密。经市国家保密局调查发现该涉密文件复印件由企业综合办主任车某某安排,在未经审批程序情况下,私自复印转交赵某某,赵某某将涉密文件复印件放在办公桌抽屉内留存。赵某某被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车某某被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管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的领导均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分管保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建议被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保密要求
该市属国有企业因保密责任落实虚化弱化、员工保密意识常识欠缺、保密日常管理松懈等问题,发生了失泄密案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教训极为深刻。
特此通报,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保密主体责任,从严强化保密纪律刚性执行,持续深化全员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保密隐患自查整治,从严抓实涉密载体各环节全过程管控,切实筑牢保密安全坚固防线。
来源:吕梁市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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