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媒体报道新的工伤认定相关案例:李某系工厂保安,其执勤地和住宿地均为工厂门口的保安室,每天在岗24小时。
2014年10月6日12时许,李某在工厂保安室值守,与女友发生性关系时突然死亡。李某儿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李某儿子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事发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人社局则认为此事属于实事认定错误,且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院应予撤销。李某所属工厂也不服,提起上诉,人社局同意工厂的意见。
二审法院认定李某的死亡时间与工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死亡的。二审判决如下:驳回工厂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闪电新闻)
![]()
编辑:李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