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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食品、废旧纸箱以及各式杂物垃圾。
蚊蝇纷飞、老鼠乱窜.....
家住茅台路500弄5号楼的范老伯向上海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称他家隔壁的一位邻居长期占用楼道公共空间。
楼内业主也多次向属地居委、街道反馈
但成效甚微。
在小区5号楼13层,记者实地走访时看到,1307室住户门外肆意堆放着大量的食品、废旧纸箱以及各式杂物垃圾。
狭窄的公共楼道被挤占大半,现场环境杂乱不堪,在闷热的天气下楼道里蚊虫四处乱飞,卫生状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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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室范老伯家的客厅窗户恰好直面这条拥堵的公共楼道,所以平日里范老伯一家只能紧闭门窗,日常通风采光都受到严重影响。
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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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的杂物垃圾里还有一些食品。
时间长了以后就滋生了老鼠、蚊虫,还有一种小虫 。
现在发展到老鼠开始咬电线、咬网线。而且不是一次,电线修了多次,电工摇头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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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伯今年已83岁高龄,且自己身患多重残疾,本就行动不便、身体孱弱。
加之遇上邻居长期侵占楼道堆物,这让他近两年来正常作息与安稳生活彻底被打乱,身心都承受着巨大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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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是4月27日,83岁的范先生突发高血压。
血压升至215,120前来救援因杂物堵塞担架无法抬进范先生房间,导致救援受阻。
最后急救人员只好扶着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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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采访过程中,住在隔壁1307室的石先生(杂物堆放者)开门向记者解释,目前楼道内所堆放的这些杂物他正在逐步清理。
但在他看来范老伯犯病高血压,存在表演成分。
记者看到,杂物中还有许多桶装的白色粉末,类似一种制剂。
对此杂物堆积人石先生回应,这不是什么易燃易爆的物品,是珍珠粉,
“这是我刷牙用的珍珠粉,就是调在牙膏里面刷牙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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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属地仙霞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
其查看了1307室门外的堆物情况并明确了后续处置方案:经得石先生的同意后,后续会安排物业来帮助石先生一同清理。
在物业找个公共的仓库一类的地方,帮他临时堆放一下这些东西,尽快还这个走道一个安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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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闻看过只觉得可笑。
作恶之人大摇大摆,还要嘲笑别人作秀。
执法之人还要一而再再而三考虑违法者的感受,简简单单地清障举动一拖再拖。
这种违法行为,还需要征求石先生同意么?
早早就直接清理了,至于违规行为持续这么久么?
真可谓老实人吃大亏,法在向不法让步。
不仅在上海,在北京,在广州,南京,武汉,国内无数个大城市高楼林立、霓虹璀璨,文明标语随处可见,马路干净整洁,公共秩序井然有序。
处处可体现大都市的规范与优雅。
可只要拐进一条条老街,走进那些建成三四十年的老式居民区,许多精致体面,瞬间就会被打地稀碎。
很多人提起城市乱象,总想着偷税漏税、违法犯罪、重大违规这些惊天大案。
却很少有人注意到,真正蚕食普通人生活幸福感、践踏社会公平、逼得老实人步步退让的,往往不是少数的大奸大恶,而是遍布街巷、无人较真、常年被纵容的市井小奸小恶。
那些霸占楼道、圈占绿地、私锁车位、堆物堵路的小动作,看着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算不上刑事案件,够不上治安大案,
甚至在很多基层治理者眼里,只是“邻里琐事、无伤大雅”。
可就是这些没人管、管不严、屡禁不止的小事,日复一日地欺负着守规矩的老实人,纵容着自私跋扈的投机者,
慢慢颠倒了是非对错,扭曲了邻里生态,让好人受气、小人得利,让本该温暖和睦的家园,变成了处处憋气、步步将就的围城。
许多普通人,一辈子安分守己、遵规守纪,不占别人一分便宜,不违一次规章制度,最后却活得步步憋屈。
他们不吵不闹、不争不抢,换来的不是岁月安稳,而是楼道被堵、出行受阻、环境脏乱、安全堪忧。
而那些肆意侵占公共空间、只顾自己便利、不管邻里死活的人,靠着蛮横和贪心,抢占公共资源、享受额外便利,常年无人约束、无人惩戒,愈发肆无忌惮。
让人寒心的不是“强者欺负弱者”,而是规则沉默、正义缺席,小恶横行、良善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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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这都是邻里小事,没必要上纲上线。
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所有社会风气的崩坏、基层秩序的混乱、邻里矛盾的激化,从来都是从一次次对“小恶”的纵容开始的。
今天默许一人堆物占楼道,明天就有人圈绿地建小院,后天就有人私装地锁霸车位。
纵容一次自私,就会滋生十次贪婪;放过一次违规,就会蔓延百次乱象。
当守规矩成了吃亏的软肋,当蛮横霸道成了获利的资本,当公共资源可以靠脸皮和胆量肆意抢占,这个小区、这座城市的秩序,就已经从根上歪了。
许多老房子,几乎每层楼,都被居民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私人物品:
破旧的沙发、淘汰的床垫、腐烂的木柜、闲置的自行车、堆积如山的纸箱塑料瓶、常年不用的杂物破烂。
东西堆得横七竖八,有的紧贴住户家门,有的霸占半幅楼道,有的直接堵在楼梯转角。
原本供人顺畅通行的生命通道,被挤压得只剩一条侧身能过的窄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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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二楼的张阿姨,是典型的老实上海本地人,性格温和,从不与人争执,一辈子本本分分。
她家楼下一楼的住户,是出了名的爱占便宜、不讲规矩。
常年把自家的废旧家具、装修废料、生活垃圾、闲置杂物全部堆在楼道公共区域。
春夏秋冬,杂物从不清理,灰尘堆积、蛛网遍布,下雨天污水横流,夏天闷热潮湿、滋生蚊虫,常年散发着霉味和异味。
张阿姨无数次出门,都要小心翼翼侧身挤过杂物,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好几次差点被凸起的木板、突出的铁架绊倒。
她好言好语找邻居沟通,说楼道是公共空间,也是消防通道,堆东西不安全、也影响大家通行。
换来的是什么?是对方理直气壮的反驳:
“我堆这点东西怎么了?空着也是空着,又没堵你家门,矫情什么?”“住老小区谁不堆东西?就你事多。”
好好沟通没用,找物业,物业摆摆手一脸无奈:
邻里纠纷,我们不好硬管,只能帮忙说说,对方不听我们也没办法。
找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劝导两句,对方当面敷衍两句转头照旧。
一次次沟通、一次次投诉、一次次无果。
最后妥协的,永远是守规矩、讲道理的张阿姨。蛮横自私的人,依旧我行我素、安然无恙。
守规则的人,一直在让步;搞破坏的人,从未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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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物只是冰山一角,老小区的乱象,早已渗透到每一个角落。
一楼住户圈占公共绿地,是最普遍的常态。
小区里的绿化草坪、公共花坛、闲置空地,本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资源,是整个小区的生态缓冲,是老人散步、孩童玩耍的公共空间。
可在很多老小区,几乎大半一楼住户,都靠着一己私心,把公共绿地变成了自家的私人小院。
拆掉公共绿植、铲除草坪、硬化地面、搭建围栏、加装铁门,有的铺地砖造庭院,有的搭棚子做储物间,有的开垦土地种蔬菜,甚至有人搭建固定违建,扩大自家居住面积。
一栋楼十几户居民共享的公共绿地,硬生生变成了一户人的私人领地。
除了楼道、绿地,最激化矛盾的,是公共车位的私占乱象。
上海老小区,大多没有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是地面公共车位,遵循先到先得、全体共享的原则。
车位本就寥寥无几,每户平均不到半个车位,停车难是所有住户的共同难题。
可就是这极度稀缺的公共资源,被少数人肆意霸占、私有化。
私装地锁、私立石墩、摆放破旧桌椅、废弃电动车占位,五花八门的霸占手段层出不穷。
有人常年用一把地锁,锁住一个公共车位,自家未必天天停车,却绝不允许别人使用;
有人用杂物占位,空车位常年闲置,其他业主深夜下班,绕遍小区无处停车,只能违停被罚,满心憋屈。
老实人守着规矩,晚回家就乖乖找空位、实在没位就认罚;霸道的人抢占资源、坐享其成,不用奔波、无需迁就。
久而久之,小区里就形成了一种扭曲的风气:
脸皮越厚、胆子越大、越不讲理,活得越舒服;越是安分守己、顾全大局,活得越委屈。
还有更多细碎却扎心的小恶,充斥在日常里。
有人私拉飞线,从高楼牵下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电线悬空杂乱、风吹雨晒,随时有短路起火的风险,
整栋楼的消防安全,被一人的侥幸肆意透支;
有人私自隔断公共走廊、加装入户铁门,压缩公共空间,侵占邻里权益;
有人在公共墙面乱钉乱挂、堆放私物,把公共区域当成自家储物间。
这些行为,单独看,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没有惊天动地的破坏,没有伤人害人的恶意,甚至很多人觉得,不过是占点小便宜、行点小方便,算不上什么过错。
可无数件小事堆积起来,就是日复一日的不公,是长年累月的伤害。
最可怕的从来不是乱象本身,而是长期的无人监管、无人惩戒、无人整治。
基层治理长期处于“和稀泥、怕麻烦、息事宁人”的状态。
物业怕得罪业主、怕被投诉、怕丢工作,不敢管、不愿管、管不了;
社区本着邻里和睦的初衷,只劝导、不追责,无约束、无惩戒;
执法部门面对零散琐碎的小区乱象,多是口头整改、柔性劝导,极少刚性执法、从严处置。
层层宽松、处处纵容,最终让小恶泛滥成灾。
小人得志,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厉害,而是因为规则对他们无限宽容;
良善受欺,不是因为他们太过软弱,而是因为坚守规则的人,从来得不到保护。
很多人觉得,整治楼道堆物、私占绿地这些小事,是小题大做、过度治理。
可纵观千年历史,历朝历代的盛世治理,最看重的恰恰就是这些市井细微之处的秩序。
古人治国,最核心的智慧就是: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不惩小恶,必生大患。
所有大的社会动乱、秩序崩塌、风气败坏,都是从一次次放任微小过错开始的。
先秦时期,律法严苛,最忌市井乱象、公共侵权。《秦律》有明文规定:“弃灰于道者刑”。
仅仅是把垃圾杂物随意丢弃在公共道路上,就要处以刑罚。
在现代人看来,不过是随手乱扔的小事,可在古人眼里,这是侵占公共空间、破坏公共秩序、漠视公共利益的开端。
小事不严管,人心就会慢慢放肆;小节不约束,规矩就会慢慢失效。
西周专门设立“条狼氏”官职,专职清扫街道、整治占道、维护公共空间秩序,哪怕是细微的公共污染、占道行为,都会被及时纠正、严肃处置。
到了繁华鼎盛的唐宋,城市人口激增,街巷密布、商铺林立,和如今的城市小区生态极为相似。
彼时最容易滋生的乱象,就是百姓、商户私自侵占街巷、搭建违建、占道堆物。
唐代律法严明,《唐律疏议》明确规定,私自向公共街巷排污、堆物、搭建侵街建筑,一律杖责处罚,失职纵容的管理人员,同罪论处。
大唐盛世的井然秩序,从来不是凭空而来,是对每一件细微乱象的严格管控换来的。
宋代更是城市治理的巅峰,彼时汴京、临安商贾云集,最头疼的就是“侵街”乱象。
朝廷专门设立街道司,相当于如今的专职城市治理部门,每日巡查街巷。
但凡侵占公共道路、私搭乱建、堆物堵路者,一律强制拆除、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宋刑统》明文定规:“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侵占公共街巷,看似无伤大雅,却要承受杖责重罚。宋人为何如此严苛?
只因他们看得通透:
公共街巷,万民共有。一人侵占,万人受损;一人违规,万人效仿。
今日占一尺,明日占一丈,终至街巷尽毁、秩序全无。
更难得的是,宋代执法不分贵贱、不看情面。
哪怕是达官显贵、皇亲国戚,只要侵占公共空间、违规搭建,一样拆违、一样受罚,绝不因身份特殊网开一面。
正是这份对小恶零容忍的刚性治理,才有了《清明上河图》里街巷规整、秩序井然、万民安居乐业的盛世景象。
明清两代,延续千年治理智慧,对市井小恶、公共侵权依旧从严治理。
明代设立五城兵马司,专职整治京城街巷违建、占道堆物、侵占公共空间,哪怕是勋贵世家,敢侵占公共道路、公共资源,一律严查追责、拆违整改。
清代更是将基层治理细化到街巷坊里,各地立乡约碑、定村规民约,明文禁止私占街巷、堆放杂物、搭建私院。
福州文儒坊清代乡约碑至今留存,碑上明文镌刻:官街不得堆放木料、坊内不得私搭私占、公共区域不得私用。
天下大乱,始于小恶不惩;天下大治,始于小节不苟。
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是遵纪守法者得利,违规作恶者受惩;
是守规矩的人被尊重,搞特权的人被约束。
可在小区公共空间乱象里,这套最基本的价值体系,被彻底颠倒。
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人,牺牲便利、忍让退让、承受脏乱、承担风险;
自私霸道、肆意违规的人,抢占资源、享受便利、毫无代价、肆无忌惮。
久而久之,小区里的人心会彻底失衡。
老实人会慢慢心寒:
我守规矩、让分寸、顾大局,换来的只有吃亏受气;别人耍无赖、搞侵占、违规矩,反而占便宜、享安逸。
当守法的成本越来越高,违规的成本越来越低,人心的底线就会不断崩塌。
越来越多的人会放弃坚守、选择效仿:既然老实吃亏、霸道得利,那我何必再守规矩?
当居民一次次投诉、一次次反馈、一次次求助,换来的永远是无人整治、无人追责、不了了之;
当违规者永远逍遥法外,守法者永远忍气吞声。
老百姓心里的信任感,会一点点消磨殆尽。
大家会慢慢觉得:
规则没用、投诉无用、守法无益。所谓的公共秩序、公共公平、公共权益,只是约束老实人的枷锁,从来管不住肆意妄为的恶人。
这种心态一旦蔓延,受损的不只是一个小区的秩序,更是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
人心凉了,秩序就散了;规矩废了,乱象就生了。
整治公共空间乱象,首先要破除“邻里小事、无需较真”的错误认知。
所有公共空间,无论大小,都是全民公有资源,不属于任何个人。
楼道不是私人仓库,绿地不是私人庭院,车位不是私人资产,通道不是私人领地。
只要是私自侵占、私自占用、私自私有化公共资源,无论事情大小、情节轻重,都是违规行为,都该被纠正、被管控、被惩戒。
没有所谓的“小事宽容”,只有绝对的“规则平等”。
其次,要彻底改变基层“柔性劝导、只劝不罚”的治理惰性。
这么多年乱象久治不愈,核心原因从来不是居民不懂规矩,而是违规成本几乎为零。
口头劝导不痛不痒,限期整改形同虚设,极少有罚款追责、强制整改、公开曝光。
违规者毫无代价,自然屡教不改、肆意妄为。
治理必须刚柔并济,以刚性执法为主、柔性劝导为辅。
对不知情、首次轻微违规、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可以耐心劝导、协助整改、温情包容;
但对那些明知故犯、常年侵占、态度蛮横、屡教不改的人,必须零容忍、严处罚、硬整改。
私装地锁一律强制拆除,楼道堆物一律彻底清理,圈占绿地一律恢复原貌,违建搭建一律全面清零。
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追责的坚决追责,该曝光的坚决曝光。
让侵占公共资源的人,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才能让所有人敬畏规则、遵守秩序。
同时,必须压实各方责任,杜绝层层推诿、无人负责。
物业是小区管理第一责任人,日常巡查、及时劝阻、上报乱象是本职工作。
对履职不力、纵容乱象、躺平摆烂的物业,必须扣分追责、公示通报、限制续约,彻底破解物业“不敢管、不愿管”的困境。
社区和街道要扛起属地责任,摒弃和稀泥思维,直面矛盾、解决问题,不回避、不拖延、不敷衍。
执法部门要下沉基层、常态化执法,打破“法不责众”的惯性思维,一视同仁、从严整治,无论身份、不讲情面,让规则真正落地生效。
别人物业来执法,这理论上属于城管,属于警察的职责。
再次强调:
侵占楼道公共空间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民事、消防与治安管理规定。
一、民事违法(《民法典》)
第271条: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非个人专有 。
第286条:禁止侵占通道;可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邻居/物业/业委会可起诉,法院通常判决限期清理+承担诉讼费 。
二、消防违法(《消防法》+高层规定)
《消防法》第28条: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消防法》第60条:个人违规可处5000元—5万元罚款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楼道禁堆物品,拒不改正个人罚款500—1000元 。
消防部门可直接罚款+强制清理;引发火灾可追究刑事责任。
三、常见违法情形
楼道放鞋柜、婴儿车、自行车、纸箱、旧家具 。
门口装铁门、封闭楼道、私装地锁 。
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 。
四、维权路径
1. 先拍照录像留证(位置、物品、时间)。
2. 找物业/业委会书面要求清理(物业有法定责任)。
3. 拒不整改:向消防部门、街道办、城管投诉,要求处罚并强制清理。
4. 仍无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希望大家拿起法律武器,法不该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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