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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型牛马本马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据说,最近,某大厂的大老板亲自施行了一项,哦不,是整整三项仁政:
1、员工每天连续工作的时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大促或重大任务除外);
2、员工每天的下班时间,最好不超过12点;
3、员工连续工作的天数,建议不超过12天。
这“三个12”的仁政一出,一众牛马莫不欢喜赞叹,对着大老板顶礼膜拜,连称天恩浩荡。
这可真是天恩浩荡。
虽然,“连续工作时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这条,还留了个“重大任务除外”的口子,导致该大厂今后的“重大任务”恐将呈指数级增长;虽然,另外两条也都有“不鼓励”“建议”这样非强制性的表述。
但不管怎么说吧,这也算是一种进步了——至少相对它自己来说,算是进步。
可问题是,这样的“进步”,给人什么感觉呢?
那感觉就好像,工业革命已经来了,这时忽然有个国王宣布,废除奴隶制。
你说他是进步吧,他是;可你说他这步进得咋样呢,没法说。
反正,“8小时工作制”“双休”这些概念,除了在纸上,到底还在哪,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当然,这时有人该说了,情况不一样嘛。你不能光看概念,你要看到,咱现在还在初级阶段,咱还得奋斗,咱还得赶超啊!
要是没有这种拼搏奋进的精神,咱上哪积累巨大财富,咱怎么崛起?
确实,咱还真是通过这种手段积累了巨大财富。但这财富积累到谁那里了?谁崛起了?
老百姓?打工人?
行了,这你别问,问多了,各种帽子就该来了。
反正,咱这情况,没办法不加班,没办法不“拼搏”,没办法不“奋斗”。就是有办法不守《劳动法》。
啥都重要,就是《劳动法》不重要,就是打工人的生命和尊严不重要。
这时恐怕又有人该说了:谁说打工人的生命和尊严不重要了?这不是已经施行了“三个12”的仁政,保障打工人的权益了吗?现在都这么难,大家“自愿”多干一点,这是努力,这不好吗?难道非要劝人躺平?那不成**势力了吗。
嘿,这年头,谁还敢劝人躺平。可是咱就想问问,如果“三个12”叫努力,敢情《劳动法》是在劝人懒惰咯?
没法说,这话真没法说。
行吧,咱接着进步吧——如果一个把人当耗材的大厂,真能进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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