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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174,证券简称:五新智能)于5月2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与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公司将在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租赁总面积达38770平方米的场地及设施,作为桥梁、隧道施工钢结构产品的生产制造基地,此举旨在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告显示,该租赁合同的签署标志着五新智能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方面迈出实质性一步。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租赁标的与核心条款
此次租赁的标的为位于汨罗弼时镇弼时路与大里塘路交汇处西南角的原岳阳市美建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汨罗飞地产业园整座工厂,包含围墙及围墙以内全部场地、场地内建筑及设施。具体租赁面积为厂房31072平方米、综合楼7698平方米,合计38770平方米。
项目 具体内容 出租方 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 租赁面积 厂房31072平方米、综合楼7698平方米,总计38770平方米 交付安排 第一批次于2026年5月31日前交付,第二批次不晚于2026年8月31日 免租期 自租赁场地及设备全部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用于维修改造、设备安装调试) 租赁期限 4年 基础租金 25万元/月 履约保证金 30万元 租期起算日 租赁物全部交付且双方签署《交付确认单》之日
税收考核与租金挂钩机制
合同设置了与税收贡献挂钩的租金调整机制。根据约定,自租期起算日满6个月的次月1日起进入首个税收考核年度,此后每12个月为一个考核年度。五新智能承诺在汨罗市注册的子公司/分公司各考核年度纳税额如下:
考核年度 承诺纳税额(万元) 对应租金标准(万元/月) 首个年度 200 25 第二个年度 300 25 第三个年度 1000 25
若任一税收考核年度内纳税额未达到承诺标准,下一个考核年度的租金将调整为40万元/月;若后续考核年度达标,则租金恢复至25万元/月。
合同对手方背景
本次租赁合同的对手方为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0,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0万元,成立于2021年7月2日,控股股东为汨罗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告明确指出,该公司与五新智能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合同影响与风险提示
五新智能表示,本次签订租赁合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同时,公司也提示,尽管将积极组织协调资源保证合同实施,但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包括《租赁合同》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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