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生事件之解析--2026.5.27
近日网络报道,河南汝州恶犬将女童拖回窑洞咬死:狗主人被判三缓四,赔25万。
点评:
这样的判罚公平吗?
对照北京前一段时间的判处结果,当事人因深受犬害困扰而在小区内投下毒饵,被判处四年监禁并处罚金,每位狗主人获赔几千至上万不等。
再看这起案件,恶犬匠人咬死,仅仅被判三年,还是缓四,也就是说,只要在四年之内不再出现自家宠物咬人伤人情节,就可以免除牢狱之灾,赔偿更是只有区区25万。
北京的那位先生的是以“危害公共安全”而获罪,可要是细究起来,其危害程度到底有多大是值得的商榷的。首先,在公共区域成年人捡食染毒食品的概率近乎于零,除非是智力有障碍的人。其次,儿童的确有可能发生因没有辨别能力而误捡误食的可能,但这种可能也进存在于家长疏于看护的情况下,但这种事件发生的概率会很高吗?
所以,之所以判四年,更多的是一种警示作用,警告后来者切勿仿效,遇到此类问题应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一时冲动犯下悔之晚矣的错误。
而这起案件的危害性和影响的恶劣性远远大于前一个案件,更为恶劣的是,狗主人的母亲见到女童被咬伤面部后并未施救也未做报警等处理,而是在孩子身上盖上一块布就走人了,可最终当事人得到一个明显的轻判,依据何在?难道仅仅就因为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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