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简介
欢迎来到「民法典养成系」沉浸式普法小游戏!每一期,我们都会代入不同人生阶段的自己,在真实生活场景中做选择、学法律,解锁人生各阶段的法治守护技能。
本期解锁「16岁校园副本」
同学发恶意p图,你会转发吗?
现在的你,是一名初中生,课间休息时,同桌突然凑过来,偷偷给你看手机里的一张图片——是“学霸”a同学的照片,被恶意p图丑化,五官被篡改得面目全非,还配上了侮辱性的文字和恶搞表情包。同桌压低声音,再三催促你:“快转发到你的朋友圈,大家都在转,特别好笑,a同学又不看手机,没事的!”看着手机里被丑化的照片,听着同桌的催促,你心里很纠结:转发的话,怕伤害到a同学;不转发的话,又怕被同桌说“不合群”“太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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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你,会做哪个选择?
01
跟风转发,觉得只是玩笑
心里默念:大家都在转,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开个玩笑,a同学应该不会生气,而且同桌都催我了,不转发太不给面子了,赶紧转发完,一起凑个热闹。
02
果断拒绝转发,还提醒同桌停止错误行为
心里想着:恶意p图丑化别人,还配侮辱文字,这不是玩笑,是不尊重别人,而且可能是违法的。我不能转发,还要提醒同桌,这样做不对,赶紧删掉图片,不要再发给别人了。
想一想:如果被p图、被恶搞的是你,你会是什么心情?你的选择,不仅关乎他人的尊严,也藏着你对法律的认知哦!
选项①:你转发到朋友圈后,大多数同学都不认同你和同桌的做法,同学a还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师。你被老师家长教育了一番后,向同学a道歉,但是同学a没有和你和好,你也因为这件事情,时常心绪不宁,成绩下滑。情商-20,成绩-10。
选项②:同桌听了你的话后,也停止了转发,并且主动向同学a承认了错误,同学a原谅了你的同桌,你们三人成立了学习小组。情商+10,成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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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让《民法典》来告诉你,为什么这么选
01
知识点1:恶意p图、侮辱他人,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和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都明确规定了肖像权和名誉权都是不可侵害的。恶意p图丑化他人、添加侮辱性文字,都属于侵害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行为。
02
知识点2:“玩笑”有底线,传播者亦有错
很多同学觉得“大家都在转,就没事”,但实际上,只要参与了恶意p图、转发,无论是否是“主谋”,都属于侵权行为。轻则需要向被侵权同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重则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还会影响到自己和他人的学业和未来。尤其是在校园里,未成年人的心理比较脆弱,恶意p图、转发恶搞,不仅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被侵权同学出现自卑、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引发校园矛盾,危害校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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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长/老师的小提醒
校园里的侵权行为,往往源于孩子的法律意识薄弱,都觉得“小事一桩”,家长和老师一定要及时引导:
1. 告诉孩子: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是基本的道德和法治素养,恶意p图、造谣、转发侮辱性内容,不是简单的玩笑,是违法行为;
2. 引导孩子:遇到他人让自己转发恶意p图、侮辱性内容时,要勇敢说“不”,同时提醒对方停止错误行为,必要时告诉老师或家长;
3. 若孩子不慎转发,要及时删除内容,向被侵权同学赔礼道歉,主动承担责任,避免给他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上观号作者: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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