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通知》(湘教通〔2024〕9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三)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坚持超员摇号。按照户籍划片、免试入学、超员摇号的原则招生入学。农村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在辖区内学校就近入学,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做好入学保生工作,维护大局稳定。
二、招生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古丈一小
5
225
古丈二小
5
225
古丈三小
2
90
芙蓉学校
2
90
合 计
14
630
2.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以户籍登记为准),且符合县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生办法
(1)古丈一小招生及报名资料
第一批次: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各类符合教育优待对象的子女。报名资料:优抚对象证明,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
第二批次:古阳镇古丈坪社区、车站社区、广场社区、红星社区、阳光社区、新民社区、古阳村、柑子坪村、高坳村、南山村、长潭村、太平村、天桥山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超员摇号,对摇号未成功的适龄儿童统一调剂安排。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
符合古丈一小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二小、三小和芙蓉学校。
(2)古丈二小招生及报名资料
古丈二小实行学区化管理,老塘坊校区举办一至四年级,老校区举办五、六年级。
第一批次:古阳镇罗依溪片区、河蓬片区、双溪片区户籍,且父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父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
第二批次:易地扶贫搬迁在阳光社区、新民社区居住登记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易地扶贫搬迁在阳光社区、新民社区居住的社区证明。
第三批次:父母或本人在古丈县城有固定房产的非古阳镇户籍适龄儿童,超员摇号,对摇号未成功的适龄儿童统一调剂安排。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父母或本人名下的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原件。
符合古丈二小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三小和芙蓉学校。
(3)古丈三小招生及报名资料
第一批次:县福利院适龄儿童。报名资料:县福利院适龄儿童证明。
第二批次:父母在古丈县城居住的非古阳镇户籍适龄儿童。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父母在县城居住的合法居住证明。
(4)芙蓉学校招生及报名资料
父母在古丈县城居住的非古阳镇户籍适龄儿童。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父母在县城居住的合法居住证明。
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子女可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二)初中一年级
1.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民族中学
11
550
芙蓉学校
11
550
合计
22
1100
2.招生对象
民族中学和芙蓉学校招收全县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3.招生办法
(1)民族中学招生及报名资料
第一批次: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各类符合教育优待对象的子女。报名资料:优抚对象证明,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
第二批次:古阳镇户籍的学生,县体校学生,易地扶贫搬迁在阳光社区、新民社区居住登记的学生。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易地扶贫搬迁在阳光社区、新民社区居住的社区证明。
第三批次:根据民族中学剩余学位情况摇号成功统一安排的非古阳镇户籍学生。
(2)芙蓉学校招生及报名资料
第一批次: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各类符合教育优待对象的子女。报名资料:优抚对象证明,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
第二批次:非古阳镇户籍,且只选择就读芙蓉学校的学生。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
第三批次:非古阳镇户籍,有意愿就读民族中学的学生,根据民族中学剩余学位情况,超员摇号,摇号成功的学生到民族中学就读,摇号未成功的学生到芙蓉学校就读。报名资料: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省、州要求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必须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
(二)户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含)。
(三)已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不得重报一年级,发现后退回原学校就读。
(四)县外小学毕业生按相关政策申请到我县城区就读初中的需在6月30日前到我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
(五)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县外就读初中的需在6月30日前到我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不再安排县内学位。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时间:6月1日—3日
方法一(电脑端):
在电脑浏览器搜索“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找到“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和服务专区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窗口,点击“立即办理”,选择湘西州、古丈县,用账号密码登陆,点击古丈县小学(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口。
方法二(手机端):
在“湘易办”APP中找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教育入学”板块,点击“立即办理”,选择湘西州、古丈县,点击古丈县小学(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口,开始填报。
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幼儿由所在幼儿园的教师负责指导填报一年级,在本县就读六年级的学生由所在小学的教师负责指导填报七年级,填报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手机和相关资料前往幼儿园或学校,按照指导进行报名。
不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幼儿,填报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手机和相关资料前往县教体局基教股,按照指导进行报名。
(二)审核
时间:6月4日—5日
审核:县教体局统筹各招生学校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资料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学生家长。
(三)录取公示
时间:6月8日
公示:以校为单位进行公示。
(四)摇号
如需摇号,方案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招生入学临时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搞好招生工作,城区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专班,压实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政策。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向各部门、各镇、村(社区)宣传招生政策。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教师会、学生家长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三)严守工作纪律。根据招生方案抓好招生工作,严守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对因违规招生、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未尽事宜由古丈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临时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来源:古丈县教体局基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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