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新语》里看到明朝采珠的记载,我后背一阵阵发凉。
不是那种看恐怖片的发凉,是那种“原来历史还能这么残忍”的发凉。
一颗拇指大的珍珠,在今天的大商场里,标价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戴在脖子上,亮闪闪的,好看。可你知道在古代,这颗珍珠是怎么从海底来到人间的吗?
它的背后,可能是一条人命。
不是夸张。明朝的采珠史,就是一部血泪史。从洪武年间到崇祯灭亡,两百多年里,至少有上万名采珠人葬身海底。他们不是被鲨鱼咬死的,是被官府逼死的,是被那套“以命换珠”的制度杀死的。
而他们用命换来的珍珠,最后变成了皇后头上的凤冠、贵妃脖子上的项链,以及皇帝炼丹炉里的“药引子”。
今天咱就把这段被很多人忽略的历史彻底扒开。不是猎奇,不是煽情,而是从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角度——奢侈品背后的制度性暴力——重新认识明朝。
一、先说说,采珠到底有多危险?
明朝最大的珍珠产地,在今天的广西北海合浦县一带。那里自古就是“南珠”之乡,产的珍珠又大又圆又亮,是皇室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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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采珠这件事,不是你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穿着潜水服下去捞就行。明朝的采珠,用的是最原始、最野蛮的办法——“没命捞”。
《天工开物》里详细记录了明朝采珠的过程。每年的五六月间,是采珠的季节。官府派兵把守海岸,把当地渔民全部征调起来。每家每户出壮丁,不准请假,不准逃跑。谁敢跑?抓住就是死。
采珠的时候,没有氧气瓶,没有潜水服,甚至没有像样的护具。采珠人在腰上系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系在船上。嘴里含一根长长的“气管”——其实就是一根中空的芦苇杆或者竹管。然后抱着一个石头,沉到海底。
海底有多深?少则五六丈(十几米),多则十几丈(三四十米)。在今天,背着装备下潜十几米不是什么难事。但在没有任何装备的情况下,靠一根芦苇杆呼吸,全靠一口气,下去之后要在海底待多久?直到摸到珍珠蚌为止。
一个采珠人一次下潜能待多久?据《广东新语》记载,经验最丰富的采珠人,在水下最多能待三到五分钟。就这么几分钟的时间,要在昏暗的海底摸索,把藏在泥沙里、岩石缝里的珍珠蚌一个一个抠出来,装进网兜。网兜装满了,拉一拉绳子,船上的人就把他拉上来。
听起来好像还行?但你想想——十几米深的水下,水压大到耳朵剧痛。没有护目镜,海水刺得眼睛睁不开。全靠一双手去摸,你不知道摸到的是珍珠蚌还是石头、是海蛇还是魔鬼鱼。芦苇杆一旦进水,你立刻就会被呛死。绳子一旦被礁石缠住,你就会被活活闷死在海底。
《廉州府志》里有一段让人头皮发麻的记载:“每岁采珠,死者数十人。或溺于水,或毙于鲨,或困于石。尸不得收,哭不得闻。”
每年采珠都要死几十个人。有的是淹死的,有的是被鲨鱼咬死的,有的是被礁石卡住出不来的。尸体都收不回来,家人连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你可能会说:这么危险,给多少钱我也不干啊。问题就在这里——采珠人没有“给多少钱”这一说。他们是“义务工”,不给钱。不但不给钱,还得自带干粮。官府只负责一件事:你不来,就抓你来。
二、明朝采珠的“极限施压”:人命不值一条鱼
最残忍的还不止是技术上的危险,而是制度上的“极限施压”。
明朝采珠,不是你想采多少采多少。官府给每个采珠人定了任务量——每天必须交上一定数量的珍珠蚌。交不上怎么办?打板子、扣家人、罚苦役。
《明实录》里有一条记载,说万历年间,合浦一次采珠,官府给每个采珠人定的任务是每天交五斤珍珠蚌。五斤听起来不多,但珍珠蚌不是珍珠,一个蚌壳重的也就一两斤,五斤也就三五个。问题是,海里的珍珠蚌不是菜地里的萝卜,你想采就有的。海底地形复杂,珍珠蚌的分布极不均匀。有时候下去摸半天,一个蚌都摸不到。
那怎么办?只能“以小充大”——把小个的蚌壳也充数。但官府不傻,他们要的是珍珠,不是蚌壳。到了验收的时候,当场开蚌。开出的珍珠太小、太次,不算数,你明天继续采。
最变态的是,官府有时会故意提高标准。本来八厘以下的珍珠不算数,今年突然改成一分以下的都不算。采珠人辛辛苦苦几天,开出来的珍珠全被扔回去,等于白干。
这种“任务制”带来的后果是什么?是采珠人拼命往深处去、往远处去、往危险的地方去。因为在浅海、近海,珍珠蚌早就被采光了。要想完成任务,只能去更深、更远、更危险的海域。
《廉州府志》里有一个让人心碎的数字:嘉靖年间一次大采,合浦一带有四百多个采珠人下海,活着回来的不到三百人。死了一百多个。死的那些人,大多数连尸体都没找到。
官府怎么处理的?给每家发了二两银子的抚恤金。二两银子,在当时够买三四石米,也就是一家人吃两三个月的口粮。一条命,值两三个月口粮。
而他们采上来的珍珠呢?最值钱的那颗“夜光珠”,被地方官献给了嘉靖皇帝。嘉靖非常高兴,赏了地方官一千两银子,还升了他的官。
一千两赏银,对比二两抚恤金。这就是明朝对待“生产者”和“统治者”的标准。
三、一个反常现象:珍珠越采越少,采珠人越死越多
你可能会想,珍珠既然这么珍贵、这么难采,那明朝皇室应该省着点用吧?
恰恰相反。明朝皇室对珍珠的需求,是“没有最疯狂,只有更疯狂”。
皇后的凤冠,上面要镶嵌几千颗珍珠。贵妃的发簪,一圈也要几十颗。皇帝的衣服上绣龙,龙眼睛要用珍珠。甚至连皇帝炼丹,都要往丹炉里扔珍珠——据说道教典籍里写,珍珠可以“镇心安神,延年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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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宫史》里记载,万历皇帝的母亲李太后,有一串佛珠,上面的一百零八颗珍珠,每一颗都有“雀卵大小”,价值连城。这串佛珠,保守估计,需要采一万个以上的珍珠蚌才能凑齐。一万个蚌,对应多少次下海?对应多少条人命?
更可怕的是,明朝皇室有个毛病——喜新厌旧。珍珠时间久了会发黄,发黄了就不戴了,换新的。旧的哪去了?有的是赏给大臣了,有的就堆在库房里发霉。据《崇祯长编》记载,崇祯皇帝清理库房的时候,发现了几十箱发黄的珍珠,数量大到“不可计数”。
这么多珍珠,每一颗都是从海底用命换来的。而它们最后的归宿,是烂在库房里。
你说,这叫什么事?
因为皇室的需求永无止境,所以采珠就永无止境。嘉靖、万历两朝,是明朝采珠最频繁、规模最大的时期。嘉靖十一年(1532年)一次大采,征调了上万人。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一次大采,征调了两万多人。
但珍珠这东西,不是韭菜——割了一茬还能长。一个珍珠蚌要长好几年才能产出一颗像样的珍珠。连续不断地采,珍珠蚌的数量急剧下降。到了万历后期,合浦一带的海域,珍珠蚌几乎绝迹。
据《廉州府志》记载,万历末年,官府组织了一次采珠,几千人下海,采了半个月,采上来的珍珠连一颗像样的都没有。地方官不敢上报,怕皇帝怪罪,就偷偷从民间收购旧珍珠来充数。
你想想,一个靠珍珠支撑皇室奢靡的“产业链”,到了需要靠收购旧货来维持运转的地步,说明什么?说明海里的珍珠已经被采光了,海底生态系统已经被破坏殆尽了。
但明朝的皇帝们不关心这个。他们只关心一件事:今年有没有珍珠给我做新凤冠?
四、采珠人的反叛:当“沉默的羔羊”变成“吃人的狼”
压迫到极致,就会有人反抗。
明朝中后期,合浦、琼州(今海南)一带的采珠人,多次发动武装反抗。最著名的一次,是万历年间“珠民之乱”。
《明神宗实录》里详细记录了这次事件。万历二十八年,官府在合浦征调了三千多名采珠人下海。这些人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上一次采珠的工钱还没发,这一次又被逼着干。干到第三天,有十几个采珠人实在受不了了,拒绝下海。
官府的监工是怎么处理的?把那十几个人绑在船上,用鞭子抽。抽完之后,直接推进海里,让他们“用命抵任务”。
这一下,把所有人都惹毛了。当天夜里,几百个采珠人联合起来,冲进监工的营帐,把那个监工给杀了。然后他们抢了官府的船只和兵器,一路沿着海岸南下,到琼州一带落草为寇。
《明史》记载,这帮“珠民变兵”在琼州、廉州一带闹了好几年,人数最多的时候达到两千多人。官府派兵围剿,打了好几次都打不过。因为这些采珠人水性极好,又熟悉沿海地形,官军来了他们就往海里跑,官军一走他们就上岸抢劫。
最后朝廷不得不妥协——免了合浦、琼州一带三年的采珠徭役,才算把这场叛乱平息下去。
但“妥协”只是暂时的。过不了几年,皇室的需求一来,采珠又开始了。下一批采珠人,又会经历同样的压迫,同样的剥削,同样的死亡。
这个循环,从明朝中期一直持续到明朝灭亡。谁是这个循环的受益者?是坐在北京紫禁城里的皇帝和后妃们。谁是这个循环的受害者?是那些连名字都没留下的采珠人。
他们用命换来的珍珠,挂在权贵的脖子上,闪闪发光。而他们的尸骨,躺在冰冷的海底,被鱼虾啃噬。
这公平吗?
五、一个更大的问题:明朝的奢侈品产业链
采珠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你把镜头拉远,会发现明朝有一个庞大的“奢侈品产业链”。
珍珠、象牙、犀角、珊瑚、玳瑁、翡翠、猫眼石……这些在今天看来都算奢侈品的玩意儿,在明朝是皇室和权贵的“日常消费品”。每一样东西的背后,都有一条血淋淋的产业链。
拿象牙来说。明朝的象牙主要从东南亚进口,但象牙不是捡来的,是杀大象得来的。一头成年大象,才能产出两根像样的象牙。捕杀大象的过程极其残忍——先用毒箭射,等大象倒下之后,当场锯牙。大象有时候还没死透,就在血泊里挣扎。而锯下来的象牙,经过海上长途运输,到了中国之后,被雕刻成各种摆件、朝珠、佛像,摆在皇帝的案头、权贵的客厅。
拿犀角来说。犀角被明朝人当成“神药”,据说可以清热解毒、壮阳补肾。一只犀角的价格,顶得上一个县令一年的俸禄。而犀牛的命运跟大象一样——被杀,取角,尸体扔在丛林里腐烂。
这些“奢侈品”的供应,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对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动物的生命)的极度漠视之上的。明朝的统治者和权贵们,不是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而是“选择了不知道”。
因为知道之后,就得面对一个两难选择:要么放弃奢侈的生活,要么继续默许这种残忍。放弃奢侈生活,太难了。所以大多数人选择了默许。
《明史》里有一段话,是万历皇帝对户部尚书的训斥。户部尚书说国库没钱了,建议减少采珠的开支。万历皇帝大怒,说:“朕用珠,非为私也。祖宗之制,岂可废?”
翻译过来就是:我要用珍珠,不是为了我自己,这是祖宗的规矩,怎么能废?
你看,一句“祖宗之制”,就把所有的残忍都合理化了。采珠人命如草芥,没关系,祖宗规矩不能废。海底的珍珠蚌采光了,没关系,祖宗规矩不能废。国库空虚、民不聊生,没关系,祖宗规矩不能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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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之制”这四个字,成了明朝所有弊政的遮羞布。
六、对比一下:同时期的欧洲怎么对待“奢侈品产业链”?
说个对比,你可能更能看清问题。
十六世纪的欧洲,同样有奢侈品狂热。西班牙人从美洲掠夺黄金白银,葡萄牙人从印度洋运来香料宝石。欧洲的皇室和贵族,也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
但欧洲有一个明朝没有的东西——舆论监督和民间反抗的合法通道。
在英国,议会可以否决国王的预算。国王想花钱买珍珠?对不起,议会不批,你就别想买。在荷兰,市民阶层的力量非常强大,商人们可以通过行会来抵制不合理的政策。在西班牙,教会的道德力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国王的行为。
明朝有什么?什么都没有。皇帝想采珠,就采珠。皇帝想杀谁,就杀谁。没有任何制度可以约束他。那些采珠人的死活,在他眼里连一道奏折都值不上。
这就是制度的差异。欧洲的权力是分散的——国王、议会、教会、商人,各方势力相互制衡。明朝的权力是高度集中的——皇帝一个人说了算,谁也别想拦着。
权力集中的好处是效率高,坏处是——当皇帝是一个混蛋的时候,整个国家都会跟着倒霉。万历、嘉靖不是什么暴君,他们只是“普通人”——有私欲、有虚荣心、想穿好戴好的普通人。但因为他们手里握着不受约束的权力,他们的“普通人欲望”就变成了千百万人的灾难。
采珠人的死,不是某个“坏皇帝”故意为之,而是一个不受约束的权力体系的必然结果。
写到这里,我想起《明夷待访录》里黄宗羲的一句话,特别扎心:“天下之害者,君而已矣。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天下的祸害,就是君主。最大的祸害,就是君主。
这话说得太重了。但你看看那些沉在海底的采珠人尸骨,可能也会觉得,这话不是没有道理。
最后说几句
明朝亡了三百多年了。今天的我们,当然不会再让采珠人去海底送命。我们可以轻轻松松买到又大又圆的养殖珍珠,几十块钱一颗,人人戴得起。
但“用命换奢侈”这件事,真的彻底消失了吗?
我想起那些为了赶工期猝死在流水线上的工人,想起那些为了采稀有矿石而患上尘肺病的矿工,想起那些为了拆电子垃圾而中毒的拾荒者。我们手里拿着的智能手机、身上穿的名牌衣服、家里摆的高档家具,背后是不是也藏着某种形式的“现代采珠”?
我们很少问这些问题。因为问了,就得面对一个不舒服的真相——我们的舒适生活,可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而我们跟万历皇帝的区别,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他只是不在乎采珠人的死活,我们只是“不知道”矿工和拾荒者的死活。
不知道,不等于不存在。看不见,不等于没发生。
每一颗珍珠的背面,都藏着一个沉默的人。这大概是明朝留给我们最沉重的一个提醒吧。
参考文献:
- 《明史·食货志·珠池》,卷八十二
-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二十、卷二百一十
- 《明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卷三百
- 《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七十、卷三百四十
- 《广东新语》,清·屈大均撰,卷十五“珠”
- 《廉州府志》,清·道光年间修,卷六“物产”
- 《天工开物》,明·宋应星著,卷下“珠玉”
- 《明宫史》,明·刘若愚撰,卷三
- 《崇祯长编》,卷十五
- 《明夷待访录》,清·黄宗羲著,“原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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