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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我对女同桌说我喜欢她,她红着脸说:考上重点大学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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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春天来得特别早。

三月的风从窗外吹进来,带着泥土解冻的气息,还有玉兰花的甜味。我们教室在教学楼三层,靠窗那排座位总能第一个闻到花香。班主任老周的办公室就在隔壁,他喜欢在窗台上养一盆仙人掌,说是“好养活”,那盆仙人掌我看了整整两年,从来没见它开过花。

那是1997年,我十七岁,高二下学期。

一切都还来得及的年纪。

我第一次见到宋晓敏,是高一开学那天。

九月的阳光还很毒,操场上杂草被晒得发蔫,我们这届新生像一筐筐西红柿似的被码在操场中央,听校长讲那些每年都一样的开学词。她站在我前面两排,扎着低马尾,白衬衫扎进深蓝色裙子里,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鞋带系得规规矩矩。她微微侧头跟旁边的女生说话,我只看见她左边脸颊上一颗小痣,像一滴墨落在宣纸上,淡淡地晕开。

她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

我在心里问了这两个问题,然后很快就有了答案。分班名单贴在教学楼入口的玻璃窗上,我挤在人群里,从密密麻麻的名字中一眼找到了她——宋晓敏,高一(3)班。跟我一个班。

我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心动根本没什么道理。就是一个男孩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看见了一个女孩,然后心里某个地方突然亮了一下。不是一见钟情那么俗套的剧情,更像是……怎么说呢,像你一直在找一样东西,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直到看见她的那一刻你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找的就是这个。

但高一整整一年,我跟宋晓敏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

那时候男女同学之间有种奇怪的隔阂,不是谁规定的,但大家都心照不宣地遵守着。男生跟男生玩,女生跟女生玩,课间操场上男女生站队中间都隔着一条明显的“楚河汉界”。谁要是跟异性多说几句话,立刻就会有好事者起哄,那种起哄不是恶意的,但足以让两个人都面红耳赤,以后再也不敢靠近。

我们那个年代的高中就是这样。

高一下学期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上课的时候偷偷看宋晓敏。

她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我在第四排靠墙,中间隔着两组。但我算过角度,只要我把身体微微往右倾,透过前面同学的肩膀缝隙,就能看见她的侧脸。她听课很认真,从来不打瞌睡,手里的钢笔在笔记本上沙沙地写,肩膀微微前倾,刘海有时候会垂下来挡住眼睛,她就用左手轻轻别到耳后。

那个动作我看了整整一年,从来没有看够。

她的钢笔是英雄牌的,深蓝色笔身,笔帽上有一个小小的金色箭头。她写字的时候握笔姿势很标准,不像大多数人那样大拇指压着食指,她是真正的三指执笔,笔杆靠在食指根部,指节微微泛白,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

她的字也好看。有一次收作业,课代表让我帮忙把本子搬到办公室去,我特意翻了翻她的作业本。字不大不小,方方正正但又不呆板,每一笔都很认真,像是在纸上画画。我后来见过很多人的字,电脑用多了,大家写字越来越潦草,但宋晓敏那个字,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但光是偷偷看,不够。

高一下学期期末,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们这个年级有八个班,每班将近六十个人,班主任老周管得不算严,但有一条规矩:座位的调整必须经过他同意。每学期开学统一调一次座位,平时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私下找他,但得有正当理由。

我的理由是什么呢?

“周老师,我坐在后面看不清黑板。”

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合理的借口。我个子一米七出头,在班里算中等偏上,一直坐在第四排第五排的样子,说看不清也不算太离谱。老周当时正在办公室喝茶,听我说完,抬眼看了一下我的眼镜——对,我还特意在寒假里配了副眼镜,虽然我左眼也就一百度出头,平时根本不需要戴。

“你坐哪?”老周翻了翻座位表。

“我想坐前面一点,第三排或者第二排。”

“第三排……第三排靠窗有个位置。”老周用圆珠笔在座位表上划了划,“前面是苏婷婷,左边是孙磊,同桌是……宋晓敏。行,你先坐那试试,下周再统一调。”

我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说了句“谢谢周老师”,转身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腿都是软的。

不是紧张,是激动。

但这份激动很快就被另一种情绪取代了——紧张。真正的紧张。

开学第一天,我抱着书包走进教室的时候,宋晓敏已经坐在位子上了。她正在看一本课外书,见我在她旁边坐下来,抬头看了我一眼,微微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你好。”她说。

声音不大,但很清楚,像夏天午后树荫下的风吹过风铃。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她穿着件淡蓝色的棉布衬衫,袖口挽了一截,露出细白的手腕。她的头发比高一时长了一些,扎成低马尾垂在脑后,几缕碎发贴在耳侧。

“你好。”我把声音压得很低,装作很淡定的样子,然后手忙脚乱地把书包塞进课桌里。

课桌是老式的双人桌,木头面漆成暗红色,边角磨得发白,两个人共用一张,中间没有隔板。这就意味着,我和宋晓敏之间,没有任何阻隔。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擂鼓。

头几天,我们几乎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会说。我从来没有跟一个女生坐得这么近过,近到我能闻见她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是一种很淡的花香,不像现在超市里那些洗发水那么浓烈,倒像是用皂角或者什么土方子洗出来的。近到我能听见她翻书时纸页摩擦的声音,能看见她睫毛的长度和弧度。

她做题做累了会轻轻叹气,那口气吐得很浅,像是怕打扰到旁边的人。她打瞌睡的时候不会趴桌子,只是眼睛眨得慢一些,坐得还是端端正正的。她上午第三节课后会去水房打水,从课桌里拿出那个罐头瓶改的杯子——就是那种老式玻璃罐头瓶,吃完橘子或者黄桃剩下的,洗干净了当水杯用,外面套着一个毛线织的杯套,她那个是淡粉色的。

我到现在都觉得,罐头瓶杯子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水杯。

我们之间的第一句对话,是第三天。

我写数学作业的时候钢笔没墨水了。不是故意的,是真的没墨水了。英雄牌钢笔,黑色墨水,我前一天晚上没灌够,写到一半就断了。我在书包里翻了半天,只翻出一支圆珠笔,但数学老师说过必须用钢笔写作业。

“给你。”宋晓敏把她的墨水推了过来。

那是一小瓶英雄牌的黑色墨水,圆形的小玻璃瓶,瓶盖是黑色的塑料。她推过来的时候没用多大力气,墨水瓶在桌面上滑了一小段距离,稳稳地停在我手边。

“谢谢。”我拧开瓶盖,灌墨水的时候手有点抖,有几滴墨溅在桌面上,我赶紧用袖子擦掉了。

“没事。”她说完就把头转回去了,继续写她的作业。

就这么简单。但那天晚上我躺在宿舍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直在想这件事。想她推墨水瓶过来的样子,手指修长,指甲剪得很短很整齐,没有涂任何东西,干干净净的。想她说“给你”那两个字的声音,那么平常的一句话,在我耳朵里却像是被镀了一层光。

我想,我完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

春天来的时候,我们教学楼后面的那排玉兰树开了花。那些树是什么时候种的,没人知道,但每一棵都长得很高,枝丫伸到三楼窗户边。玉兰花是白色的,偶尔有几朵带着淡淡的粉,花瓣厚实饱满,开起来像一盏盏小灯。

语文课在上午第二节,老师正在讲《荷塘月色》,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因为我发现了一个秘密:阳光从窗外斜照进来的时候,会在宋晓敏的侧脸上投下一层淡淡的光晕。她的皮肤很白,但不是苍白,是那种瓷白的质感,细细的绒毛在光线下几乎看不见,但你能感觉到,像刚剥了壳的鸡蛋。

她在写英语作业。英语老师姓陈,戴一副金丝眼镜,要求特别严格,每篇课文要抄三遍,还要背诵。宋晓敏写字的时候嘴唇会微微抿着,眉心轻轻蹙起,像是在跟每个单词较劲。她的英语写得比汉字还好看,圆润流畅,像印刷体一样整齐。

我假装在看书,实际上在用余光看她。

窗外有风吹过,几片玉兰花瓣打着旋儿飘进来,落在她的作业本上。她轻轻拈起那片花瓣,看了两秒,然后夹进了英语课本里。动作很自然,像是她经常会这么做。

“你喜欢玉兰花?”我终于找到了一句可以说的话。

“嗯。”她点点头,“小时候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每年春天我妈都会摘几朵插在瓶子里,屋子里香好几天。”

这是她第一次跟我说超过十个字的话。

我心里像是有八百只蝴蝶在飞。

我们开始慢慢说话了。

说起来很可笑,我们从学习聊起。她数学不太好,特别是几何,每次做证明题都很头疼。我数学还行,就帮她讲题。她听不懂的时候会把笔咬在嘴里,眉头拧成一个疙瘩,我讲到她恍然大悟的时候,她会突然转过头来看我,眼睛亮亮的,说一句“哦——原来是这样”,那个“哦”拖得长长的,语调上扬,像是一个小小的叹号。

后来我们聊的东西多了起来。她喜欢看《读者》,每期都买,看完会放在课桌里,我有时候会借来看。她喜欢听歌,最喜欢的是老狼的那首《同桌的你》——这个巧合让我心里偷偷高兴了很久。她家就在县城南边,父母都是棉纺厂的工人,家里就她一个孩子。

“你呢?”她问我。

“我家在乡下,来县城上学要坐四十分钟的班车。”

“那你住校?”

“嗯,住学校后面那栋宿舍楼,八个人一间。”

“八个人?挤不挤?”

“还行吧,就是冬天打水不太方便。”

我们的对话就是这样,稀松平常,没有任何波澜壮阔的情节。但每一个字都被我记在心里,像存钱一样,一点一点地攒着。

我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喜欢就是这样,不需要什么轰轰烈烈,甚至不需要什么明确的表白。就是每天能跟她坐在一起,说几句有的没的,看她低头写字的样子,听她念英语课文的声音,在她遇到难题的时候帮她一把,在她困了的时候替她挡一下老师的视线,这样就足够了。

足够了。

但人都是贪心的。

有一个细节我记了很久。

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自习课,老周不在,教室里有种懒洋洋的氛围。太阳快落山了,光线变成橘红色,从西边的窗户照进来,把整个教室染成一片暖色调。宋晓敏在背历史,我在做物理题。

她背到辛亥革命那一节,嘴里小声念叨着:“1905年同盟会成立,孙中山在日本东京……”念着念着声音就小了,然后彻底没了声音。我转头一看,她趴在桌上睡着了,侧着脸,枕在左手臂上,右手还搭在历史课本上。

她的睫毛很长,微微翘着,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她的鼻梁很挺,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微上翘,像是连睡着了都在笑。她的呼吸很轻,胸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像湖面上很慢很慢的涟漪。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时间要是能停下来就好了。

但我的目光很快就收了回来,因为教室里有其他人,我怕被人看见。那个年代,一个男生盯着一个睡着的女生看,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会被人传闲话,会被起哄,会被拉到操场上“审问”。男女生之间的任何一点暧昧,都会在同学们的起哄中被无限放大。

我就那么偷偷地看了她几秒钟,然后转回头继续做物理题。但心跳快得像要炸开,那道物理题我算了三遍才算对。

她睡了大概十分钟就醒了,起来的时候揉了揉眼睛,刘海被压得翘起来一小撮,她自己不知道。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没告诉她。

那撮翘起来的刘海,她顶了一整个晚自习。

我憋了一整个晚自习没笑出来。

四月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

体育课自由活动,男生打篮球,女生在旁边跳皮筋。我球打得不好,就在操场边坐着喝水。宋晓敏也没跳皮筋,一个人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看书。阳光很好,她的白衬衫被风吹起来一点点,露出腰侧一小截皮肤,又白又细。

我想过去跟她说话,但又觉得太刻意。我们虽然是同桌,但在教室外面,男女同学的界限还是很清楚。我不想让人看出来什么,不想让她难堪。

正在犹豫的时候,高伟过来了。

高伟是我们班篮球队的主力,个子一米八,长得挺精神,在班上人缘不错。他拿着瓶水晃到宋晓敏旁边,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她旁边。

“宋晓敏,你坐这儿干嘛呢?也不跟我们打篮球。”高伟的声音很大,我隔了半个操场都听得清清楚楚。

“不想打。”宋晓敏头都没抬。

“那你教我跳皮筋呗。”高伟嬉皮笑脸的。

“你不会自己学?”

“我想让你教嘛。”

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高伟这人我不讨厌,但他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有时候会让女孩子尴尬。宋晓敏明显不想搭理他,但他好像完全没感觉到。

我站起来,犹豫了一下,然后走了过去。

“宋晓敏,老周找你,让你去办公室搬作业本。”我说。

宋晓敏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一瞬间的疑惑,但很快她就明白了。她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对高伟说:“我先走了。”

我跟在她后面走。走出十几步远的时候,她突然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没说话,但眼神里有个很淡很淡的笑意。

我没说话,也没笑,但心脏跳得很快。

我知道她在谢我。

那个年代的高中,恋爱是件大事。

不是说没有人谈恋爱,而是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藏着掖着。谈恋爱的同学会在晚自习后去操场后面那排自行车棚旁边见面,那里黑,没人看得见。会有同学帮忙打掩护,传纸条的时候要折成很小很小的方块,塞在文具盒或者课本封皮里。周末的时候偷偷约着去看场电影,都要提前说好几点到、几点走,不能一起进场,免得被人撞见。

我跟宋晓敏之间,连“暧昧”都算不上。我们就是同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同桌。

但我心里知道,不普通。

有一次上课,老师让同桌之间互相检查英语背诵。那天要背的是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选段,不长,但有些单词挺绕口的。宋晓敏先背给我听,她声音不大,嘴唇离我很近,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她背得很流利,但到“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on the red hills of Georgia”这一句的时候卡了一下,眉头一皱,又重新来了一遍。

“行了吗?”她问我,眼睛看着我。

“嗯,可以了,没背错。”我说。

“那该你了。”

我开始背,但注意力完全不在背诵上。她的眼睛一直看着我的嘴唇,大概是在对口型,看我没有背错。那几十秒钟里,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嘴里在说什么完全不知道,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她的目光上。

她离我那么近,近到我能看清她瞳孔的颜色,是深棕色的,像秋天的栗子。

“背完了?”她问。

“嗯。”

“你最后一段少了两句。”

“啊?”

“你背到‘let freedom ring’就停了,后面还有两句。”

我低头看课本,果然少了两句。她笑了笑,翻开课本找到那一页,用笔把那两句划了出来。她的字迹工工整整地出现在我面前,我突然觉得,就算被她指出错误,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五月,天气热起来了。

教室没有风扇,更别提空调,到了下午简直像个蒸笼。窗户大开也没用,空气都是热的。男生们把短袖卷到肩膀上,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女生们就惨了,再热也得穿得整整齐齐。

宋晓敏热得厉害的时候会用作业本扇风,扇起来的风不大,但聊胜于无。她的额头会沁出一层薄汗,几缕碎发贴在脸颊上,脸有点红红的,看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好看。

有一天下午第二节是物理,我讲台上老师讲得口沫横飞,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因为我发现宋晓敏今天有点不对劲——她一直低着头,耳朵红红的。

“你不舒服?”我小声问。

“没有。”她的声音很小,头都没抬。

但我看见她在胳膊肘下面压着一个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个粉色的信封,上面没有写名字。

我一瞬间就明白了。

那是情书。

不知道谁写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塞给她的。她一直藏着不想让我看见,但她是我的同桌,就隔了几十厘米,怎么可能看不见。

我心里像被人攥住了一样,闷闷地疼。

那天下午我一句话也没跟她说。她大概也感觉到了,但没问我为什么。放学的时候她走得很快,我收拾书包的时候看见她课桌里露出来一截那个粉色信封,她没带走。

我盯着那个信封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把它往里面推了推,帮她盖好了。

第二天她来得比我早,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坐在那里写作业了。粉色信封不见了,她也没提昨天的事,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也没问。

但我心里面那几天一直像压了块石头。我在想,那个信封是谁写的?她是怎么回复的?她有没有可能……

算了,不想了。

十一

六月的第一个周末,发生了一件让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的事。

那天下午没课,我在教室写作业,教室没几个人。宋晓敏也在,她在整理英语笔记,把一学期的知识点抄在一个新的本子上。她的字一笔一划写得极慢,像是每一个字都要刻进本子里。

“你的字真好看。”我脱口而出。

说完就后悔了,觉得这话太刻意了。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弯了一下:“你的字也不差。”

“我那是鬼画符。”

“哪有,你上次写的那篇作文,老周还在班上念了,字也还行吧。”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不是因为她说我字还行,而是因为她记得我写的作文。老周在班上念过很多同学的作文,她能记住我那一篇,说明她……注意过我?

“你也喜欢写字?”我赶紧转移话题。

“嗯,我小时候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字,后来没坚持了。”

“练的什么体?”

“颜体。你呢?”

“我没练过,就随便写写。”

“那你要不要试试钢笔字帖?我有一本,下周一带来给你看看。”

“好。”

就这么简单。但那天晚上我又失眠了。我想她说的那本字帖,想她说的“我小时候练过毛笔字”,想她说这些话时的表情,眼睛亮晶晶的,嘴唇一动一动的,嘴角微微上扬。

我甚至在想,她会不会也有一点喜欢我?

但又觉得自己想多了。她只是把我当同桌,普通朋友,仅此而已。她对我笑,跟我说话,借我东西,只是因为我们是同桌,她是个善良的人,换作别人坐在她旁边,她也是一样的。

可是。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会想。

十二

字帖的事我记了一整个周末。

星期一我早早就到了教室,但宋晓敏比我来得更早。她已经坐在那里了,课桌上放着一本字帖,钢笔字帖,庞中华的。

“给,你先看看,要是喜欢就拿去练。”她把字帖推过来,动作跟第一次借我墨水时一模一样。

我翻开字帖,扉页上写着她的名字,宋晓敏,三个字写得比平时更工整,每个笔画都透着认真。

“你这名字写得真好看。”我又一次没忍住。

“我写了多少遍才练出来的。”她笑了笑,那笑容很浅,但很真,像是从心底里漾出来的,“小时候练字第一个写的就是自己名字,写了好几百遍。”

“你爸妈怎么想到给你取这个名字的?”

“我爸取的,他希望我以后能聪明一点,‘敏’就是聪明的意思。”

“你够聪明了。”

“哪里聪明了,数学那么差。”

“那叫偏科,不叫不聪明。”

她又笑了,这次笑得比刚才大一些,露出一点牙齿。她的牙齿很整齐,白白的,小小的,像一粒一粒的米。

后来那本字帖在我这里放了一个星期,我每天晚自习写一页,一笔一划地描,写完就对照她的字看哪里不像。我室友王磊看见了,问我:“你啥时候这么用功练字了?”

“闲的。”我说。

他信了。

但我不信。

十三

七月,期末考试前一周,下了很大的雨。

那种南方夏天特有的暴雨,天突然就黑下来,像有人把墨汁泼在了天上,然后雷声一响,雨就倒下来了,哗哗的,打得窗户玻璃噼里啪啦响。教室里开了灯,灯光昏黄黄地照着,窗外雨帘密密匝匝,教室好像被隔成了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完了,我没带伞。”宋晓敏看着窗外的雨,眉头皱了起来。

“我也没有。”我说。

我们都没带伞,因为早上出门的时候天还是晴的。那时候天气预报也不像现在这么准,只能靠看天,今天的天是典型的“夏天早上”,蓝得干干净净,谁也没想到下午会来这么一场雨。

“你晚上怎么回宿舍?”我问。

“不知道,等雨小了再跑回去吧。”

“我要是带伞了可以借你。”

“那你呢?”

“我淋回去就行了。”

“不行,你感冒了怎么办。”她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一丝很淡的关切,但我捕捉到了。

那种关切让我心里暖了很久。

雨一直下到晚自习结束都没停。我把自己那本《读者》给她,让她顶在头上跑回去。她犹豫了一下,接过去,冲进雨里。我站在教学楼门口看着她跑远,她的白裙子在雨里很快就被打湿了,贴在腿上,她跑得有点狼狈,但很好看。

第二天她把那本《读者》还给我,书皮有点湿了,她在里面夹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谢谢,书等我晾干了再还你。”

那本《读者》她后来还给我的时候,我用手指摸了摸书页,已经干了,但纸张有点皱。我翻到夹纸条的那一页,把纸条拿出来看了好几遍,然后夹进了自己的日记本里。

那张纸条我到现在还留着。

不是保存在身边,是保存在记忆里。

十四

高二就这样过去了。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过暑假。教室乱糟糟的,地上到处是废纸和草稿纸,有人把课本摞得老高,有人在黑板上写“下学期见”。我慢吞吞地收拾着,不想那么快走。

宋晓敏也在收拾,她把课本一本一本地从课桌里拿出来,整整齐齐地码好,然后拿抹布把课桌里面擦了一遍。她的动作很慢,好像也不急着走。

“暑假你干嘛?”我鼓起勇气问。

“在家写作业吧,可能回我姥姥家待几天。你呢?”

“我在家帮干活,种地。”

“你家还种地?”

“嗯,我爸妈都是农民,家里有几亩地。”

“那你暑假很累吧。”

“还行,习惯了。”

她看了我一眼,没有再说下去。但我从她的眼神里读到了一种东西,不是同情,也不是客气,是一种很真诚的关心。那种关心让我觉得,她不只是把我当同桌。

“下学期你还坐这儿吗?”我脱口而出。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问得太露骨了,傻子都能听出来什么意思。

她低下头继续擦桌子,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不知道,看周老师怎么安排。”

然后她直起身,背着书包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来,朝我挥了挥手:“暑假快乐。”

“暑假快乐。”我说。

她走了以后,我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坐了十分钟。窗外的玉兰树叶子被太阳晒得发亮,知了声声叫着,蝉鸣一阵一阵的。我趴在桌上,闻着桌面上残留的墨水和纸张的味道,还有一点点她的味道——那种淡淡的、干净的、说不清楚是什么的香味。

我闭上眼睛,心里有个声音在说:

你喜欢她。

你很喜欢她。

你要怎么办?

十五

暑假很漫长。

我在家里帮父母干农活,插秧、拔草、浇地,皮肤晒得黝黑。晚上躺在竹床上,听稻田里的蛙声,脑子里全是宋晓敏。我想她这个时候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想我。我想她穿什么衣服,头发有没有剪短。我想她有没有把那本字帖送给我,还是说只是借我看。

我甚至给她写过一封信。

那封信我写了撕,撕了写,反复了四五遍,最后还是没寄出去。不是因为没有地址——我知道她家的地址,她跟我提过,棉纺厂家属区3号楼。而是我不知道怎么写,不知道写什么,不知道写了以后会怎样。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你想靠近一个人,但又怕靠得太近会把她推远。你想告诉她你的心意,但又怕说了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你宁愿维持现在的样子,每天坐在她旁边,说几句话,借借东西,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可是这样真的够吗?

我不知道。

暑假过了一半的时候,有一天我在村口的小卖部接到了一个电话。是王磊打来的,他说:“喂,你知道吗?下学期要分文理科了,周老师在群里说的,你选文科还是理科?”

“理吧,我文科不行。”

“我也是理,到时候咱俩还能分一个班不?”

“不知道,看成绩呗。”

挂了电话以后我想:宋晓敏选文科还是理科?

她文科好,语文英语都是强项,历史政治也不错。但她数学虽然不太好,也不至于拖后腿。她会怎么选?

那天晚上我又失眠了。

十六

开学那天我早到了一个小时。

分班名单贴在教学楼一楼的公告栏上,高二分文理科,原来的一共八个班打散重排,文科四个班,理科四个班。我挤在人群里找自己的名字——高二(3)班,理科。

然后我开始找宋晓敏。

名单是按姓氏拼音排的,我从头看到尾,从陈看到张,心跳越来越快。看到第三列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那三个字:

宋晓敏,高二(3)班,理科。

她选了理科。

她跟我一个班。

我站在公告栏前,嘴角怎么都压不下去。

高二(3)班的教室换到了二楼。我找到新教室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人了。我扫了一眼,没看见宋晓敏,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我不敢坐太靠前的位子,因为我不确定她会不会坐我旁边。

过了大概十分钟,她来了。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运动鞋,马尾扎得比高一高二的时候高了一些,显得整个人精神了很多。她站在教室门口扫了一眼,目光在我身上停了一秒,然后朝我这个方向走过来。

但不是朝我走过来——她在我前面两排的位置坐下了,同桌是一个女生,她以前的初中同学。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不是因为她没坐我旁边,而是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老周不教我们了。高二分科以后换了班主任,新班主任姓刘,四十多岁,听说是教物理的,管得很严。他会不会像老周那样好说话?我还能不能找到理由调到宋晓敏旁边?

一切又要重新开始了。

十七

开学第一周,我坐立不安。

宋晓敏坐在我前面两排的靠左位置,我坐在靠右的位置,中间隔了好几个人。上课的时候我只能看见她的后脑勺和马尾辫,看不见她的脸,看不见她写字的样子,看不见她抿嘴唇的表情。

我觉得自己像是在戒毒,浑身难受。

第一周周五下午最后一节是班会课,刘老师在讲台上讲班级纪律,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我在想怎么开口跟刘老师说调座位的事。理由呢?看不清黑板?可我现在坐第五排,前面的人都比我矮,完全看得清。眼睛不好?可我上学期才配的眼镜,总不能一个暑假就加深了吧。

我想了整整一个星期,想出了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理由。

第二周周一,我敲开了刘老师办公室的门。

“刘老师,我想调一下座位。”

“怎么了?”刘老师抬头看了我一眼,他戴着老花镜,镜片很厚,眼睛显得特别大,看得我有点慌。

“我……我最近眼睛好像又加深了,坐第五排有点看不清黑板上小的字。”

“你眼镜配了多久了?”

“去年寒假配的。”

“那也该换换了,你先去验个光,配副新眼镜再说。”

“……好。”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办公室。偷鸡不成蚀把米,没调到座位,倒要先配副新眼镜。

但我没有放弃。一周以后,我戴着一副新眼镜——镜框比之前那副大了一圈,显得我像个书呆子——再次敲开了刘老师的办公室。

“刘老师,新眼镜配了。”

“嗯,现在看清了吗?”

“比之前清楚一些了,但还是……我觉得如果能往前调两排可能会更好。”

刘老师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我紧张得手心冒汗,但脸上强装镇定。

“你想调到哪?”

“第三排或者第四排都行。”

刘老师翻出座位表看了看,用红笔在某处画了个圈:“第三排靠窗那个位置,左前方是苏婷婷,后面是……同桌是宋晓敏。行,你先坐那试试,要是不适应再说。”

又是靠窗,又是宋晓敏。

我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差点在走廊上蹦起来。

十八

第二天早上,我抱着书包坐到宋晓敏旁边的时候,她正在擦课桌。见我坐下来,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笑了。

“你又调过来了?”她问。

“嗯,那边看不清黑板。”我说。

“你不是刚配了新眼镜?”

“新眼镜也不行,可能座位也有关系。”

她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笑意,也有一种我读不懂的东西。她没有再问,低下头继续擦桌子。

但我知道,她不是傻子。

那个“又”字说明了一切。

“又调过来了”——她记得我上学期调座位的事,她记得我从后排调到她的旁边,她记得这一切。

她什么都知道。

那一整天我都很紧张。不是因为害怕她知道,而是因为她知道以后的态度——她没有疏远我,也没有特别亲近我,她还是跟以前一样,该借东西借东西,该说话说话,该笑的时候笑,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但那个“又”字,和她看我的那一眼,在我脑海里反复播放了无数遍。

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十九

高二的课业比高一重了很多。

理科班的节奏很快,物理化学数学,每天都有做不完的题。刘老师教物理,管得严,作业不交要罚站,考试不及格要请家长。班里气氛比高一时紧张了不少,大家都没什么心思谈恋爱了,都在想着怎么把成绩搞上去。

但对我来说,坐在宋晓敏旁边本身就是一种慰藉。

她是那种越紧张越认真的人。课业重了,她反而更专注了,每天都埋着头做题,记笔记,背公式。她的笔记越记越厚,越记越整齐,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重点,看起来跟印刷的教辅资料似的。

“你是怎么做到把笔记记得这么好看的?”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她。

“你要看就看呗。”她把笔记推过来,很大方。

我翻了翻她的物理笔记,每一页都工工整整,每个公式都用红笔圈出来了,旁边还有她用蓝色钢笔写的注释。我翻到她记牛顿第二定律的那一页,在公式旁边她写了一句:“F=ma,力是改变运动状态的原因。”

这句话课本上也有,但她写出来的感觉不一样。她的字圆润流畅,但每一笔都很笃定,像是在告诉自己要记住这句话,要理解这句话,要用好这句话。

我看着她的字迹,突然觉得,她这个人就是这样的。她看起来很文静,甚至有点柔弱,但其实她很笃定,她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她选理科,不是因为理科容易,而是因为她想挑战自己。她认真做笔记,不是因为怕考试,而是因为她觉得该做好。

这样的人,让人怎么能不喜欢?

二十

十月的一个下午,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难忘的事。

那天最后一节是体育课,跑完八百米以后大家都去器材室还器材,操场上没剩几个人。我在双杠旁边坐着喝水,宋晓敏一个人从操场另一边走过来,手里拿着一瓶水。

“你还没回去?”她看见我,站住了。

“歇一会儿,你呢?”

“我也歇一会儿。”

她在我旁边的双杠上坐下来,跟我隔了一个人的距离。夕阳从西边照过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红色的塑胶跑道上。她的马尾被风吹得微微晃动,额前的碎发飘起来,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

“你说,我们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什么意思?”

“就是……以后。”她看着远处,声音很轻,“高考完了以后,大家各奔东西,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说这个。也许是因为高三快到了,也许是因为最近班里有人转学了,也许只是她随口一说。但这句话像一根针一样扎进了我的心里。

“不会的。”我说。

“你怎么知道?”

“我……”我想说“我会一直找你”,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我们会考上大学的,到时候大家还在一个城市,还可以见面。”

她转过头来看我,眼神里有种我形容不出来的东西。不是感激,不是感动,更像是……确认。她好像在确认我说的这些话是不是真心的,确认我是不是真的这么想。

“你说话算数吗?”她问。

“算数。”我说。

她又转回头去看远处,过了好几秒钟,轻轻说了一句:“好。”

那个“好”字很小,小到几乎被风吹散了。但我听得清清楚楚。

二十一

十一月,天气开始转凉。

宋晓敏换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领口有一圈白色的绒毛,衬得她的脸更白了。她的手一到冬天就容易凉,写字的时候会先呵一口气暖暖手指,然后再握笔。我有一次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背,凉凉的,像摸到了冬天第一场霜。

“你手怎么这么凉?”我问。

“我一直这样,一到冬天就这样。”她把手缩进袖子里,“我妈说我是‘冰手冰脚命’。”

“什么命?”

“冰手冰脚命,就是冬天手脚冰凉,怎么都捂不热。”

“那你要多喝热水。”

“嗯。”

第二天我带了一个保温杯来学校。那是我妈前年买的,放在家里一直没用上,我翻出来洗干净了,灌了满满一壶热水。上午第二节课下课的时候,我把保温杯推到宋晓敏面前。

“给你,热水。”

她看了看保温杯,又看了看我,眼睛里闪过一丝意外。

“你哪来的?”

“我从家带的。”

“你不是住校吗?”

“我……周末回家带的。”

她没有再问,拧开盖子倒了一杯水,双手捧着杯子暖手,然后把水一口一口地喝掉了。她喝水的样子很好看,小口小口的,像是在品尝什么珍贵的东西。

后来那个保温杯成了我的固定装备。每天早上我六点起床去水房打水,灌满一杯带到教室,上午给她倒一杯,下午再给她倒一杯。她一开始还会说“谢谢”,后来就不说了,但每次我推过去的时候,她会看我一眼,那一眼里有种默契的东西,像是我们之间有了一个只有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

二十二

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冷。

十一月下旬就开始下雪了,操场白茫茫一片,走廊上结了冰,走路要小心翼翼的,不然就会滑倒。教室里的暖气烧得不怎么好,温度刚刚够不冻死人,大家都穿着棉袄上课,说话的时候嘴里冒白气。

宋晓敏穿了件红色的棉袄,很厚实的那种,显得她整个人圆滚滚的,有点像年画上的娃娃。她的手还是凉,有时候会直接把整个手缩进袖子里,用胳膊肘翻书。我看了觉得很辛苦,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忙。

有一天她感冒了。

一开始只是打喷嚏,后来开始咳嗽,到了下午额头上都是汗,脸红红的,但嘴唇白白的。我摸了一下她的额头——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碰她——烫得吓人。

“你发烧了,要不要去医务室?”我收回手,心跳得厉害。

“没事,喝了药了。”

“你这样不行,回家休息吧。”

“下午还有课呢。”

“课可以补,身体要紧。”

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去找刘老师请了假。我帮她把书包收拾好,送她到校门口。她家离学校不远,走路大概十五分钟,但她这个样子走回去我不放心。

“我送你吧。”我说。

“不用了,我自己能走。”

“你烧成这样,万一在路上晕倒了怎么办?”

她看了我一眼,没再拒绝。

我们并排走在雪地里,中间隔了大概一米远。街上没什么人,雪踩在脚下咯吱咯吱响。她的脸红红的,睫毛上沾着细小的雪花,整个人看起来很脆弱,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玉兰花瓣。

走了大概五分钟,她的脚步慢了下来。

“你是不是走不动了?”我问。

“有点。”

我犹豫了很久,然后伸出手臂:“扶着我的胳膊吧。”

她看了看我的手臂,又看了看我,脸好像更红了。但她没有拒绝,伸出手轻轻地搭在我的胳膊上。隔着厚厚的棉袄,我几乎感觉不到她的重量,但我知道她在那里,她的手就在我的手臂上。

那十五分钟的路,是我十七岁那年走过的最长的路。

也是最短的路。

二十三

这件事以后,我确认了一件事情:我喜欢宋晓敏,不是普通的喜欢,是那种想保护她、想照顾她、想跟她在一起的喜欢。

但同时我也确认了另一件事情:我不能说。

不是因为没有勇气,而是因为时机不对。我们才高二,马上就要高三了,然后是高考。高考是改变命运的事情,对我们这种县城高中的学生来说,更是如此。我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心,影响她的学习,耽误她的前程。

而且,她不一定喜欢我。

她对我好,帮我,关心我,也许只是因为她是个善良的人,不是因为喜欢我。我不能自作多情,不能把她的善良当作爱情的信号。

所以我把这份喜欢藏在了心里,藏得很深很深。

但我还是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看她。会在她打瞌睡的时候把自己的外套搭在她肩上。会在她作业本上批改的地方写“加油”两个字。会在她生日那天——11月23日——偷偷在她课桌里放一颗苹果。

这些都是小事,小到不值一提。

但对我来说,每一件都是大事。

二十四

1998年的春天来得比1997年晚一些。

玉兰花在三月底才开,但开得比去年更盛,满树的白,远远看去像落了一层雪。教室窗外的那几棵玉兰,枝条伸得比去年更长了,有几次风大的时候,花瓣直接飘到了讲台上,刘老师捡起来看了看,放在粉笔盒旁边,说了一句:“这花真好看。”

宋晓敏还在收集花瓣。她今年换了一个方法,把花瓣夹在语文课本的封皮和扉页之间,压得平平的,等到干了以后拿出来,花瓣变成了半透明的浅褐色,叶脉清晰可见,像一幅精致的画。

“你弄这么多花瓣干嘛?”我问。

“存着。”她说,“以后看到它们就能想起现在。”

“现在有什么好想的?”

她没有立刻回答,低着头用手指轻轻抚摸那片已经压干的花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

“以后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跟自己说。

二十五

四月中旬,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春游。

说是春游,其实就是去县城北边的那座小山爬山,来回也就一天。但大家都高兴得要命,因为能有一天不用上课。大巴车载着我们摇摇晃晃地开了一个多小时,到了山脚下,刘老师交代了几句“注意安全”“别走散了”之类的话,大家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四散开去。

我跟王磊他们一拨人走了一条比较陡的路,爬到一半的时候王磊说要歇一会儿,我就自己继续往上爬。爬了大概十分钟,我在一个拐角处看到了宋晓敏。

她一个人坐在路边的石头上,脸有点红,喘着气,看起来走不动了。

“你怎么一个人?”我走过去问她。

“她们走得太快了,我跟不上。”

“歇一会儿再走吧。”

“嗯。”

我在她旁边的石头上坐下来,中间隔了一个人的距离。山风很大,吹得树叶哗哗响,空气里有松脂和泥土的味道,远处能看见整个县城的轮廓,灰蒙蒙的一片,像是盖了一层薄纱。

“你看,那是我们学校。”我指着远处一个模糊的红色屋顶。

“看不清楚。”她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

“就是那个,红色的,旁边是操场。”

“你眼力真好。”

“我视力本来就不差,配眼镜是为了……算了,不说这个了。”

她转过头来看我,嘴角微微翘起来:“为了什么?”

“没什么。”

“你不说我也知道。”

我心里一惊:“你知道什么?”

“你就是想调到前面来坐,对不对?”她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狡黠的笑意,那是我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这种表情,“上学期你说看不清黑板,配了眼镜又看不清,哪有那么巧。”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红得发烫,跟山顶的夕阳似的。

“我……我那是真的看不清。”

“行,你看不清。”她笑了笑,没有继续追问,转回头去看远处。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山风呼呼地吹着。我心跳得很快,快到我怀疑她能听见。我有一种冲动,想把什么都告诉她,告诉她我为什么会调座位,为什么会带保温杯,为什么会在她课桌里放苹果,为什么会记住她的生日,为什么会在雪地里送她回家。

但我忍住了。

因为我看见她正看着远处,眼神很平静,嘴角还有一点笑意。我不想破坏这一刻。

有些话,不说也许更好。

二十六

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天快黑了。

大巴车停在停车场等我们,大家陆陆续续地上了车。我本来想跟王磊坐一起,但他不知道跑哪去了,座位上没人。我就随便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过了一会儿,宋晓敏上了车。她扫了一眼车厢,大部分座位都有人了,就我旁边还有一个空位。她犹豫了一下,走过来了。

“这儿有人吗?”她问。

“没有。”我的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

她坐下来,把书包放在腿上,靠着椅背闭了一会儿眼睛。她看起来累了,脸还是有点红,额前的碎发被汗打湿了,贴在额头上。

“累了?”我问。

“嗯。”

“睡一会儿吧,到学校了我叫你。”

她点了点头,闭上眼睛,头靠着车窗。车开起来以后,路不平,车身晃得厉害,她的头时不时撞到车窗玻璃上,发出轻微的“咚”的一声。她皱了皱眉,但没有醒。

我犹豫了很久,然后伸出手,轻轻地托住了她的头,让她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她的头发蹭着我的脖子,痒痒的,有一点点洗发水的味道。她的呼吸很轻很均匀,胸口微微起伏。她的身体靠在我肩膀上,隔着衣服传过来一点点温度。

我保持这个姿势一动不动,生怕动一下就会惊醒她。

车里很暗,只有路边的路灯一盏一盏地闪过,明灭不定。有人在聊天,有人在唱歌,有人在打牌,没人注意到我们。

那一路开了一个小时。

我那个姿势保持了整整一个小时,等到学校的时候,我的右半边身体已经麻了,但我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我甚至希望这条路能再长一点。

再长一点就好。

二十七

春游回来以后,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我们还是同桌,还是会借东西,还是会互相帮忙,还是会聊天。但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多了某种东西。说不上来是什么,就是每次眼神交汇的时候会多停留半秒,就是她借我的钢笔用完之后会多擦一下再还给我,就是我给她倒热水的时候她会用双手接过杯子,两只手捧着,像是在捧一个很珍贵的东西。

是一种默契。

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那一年我们十七岁。那一年是1998年。那一年香港回归还没满一年,《还珠格格》还没有播,赵薇还没有红遍大江南北。那一年同学们还在用卡带听歌,王菲出了新专辑《唱游》,朴树还叫朴树,还没有写出《那些花儿》。

那一年,我和宋晓敏坐在同一张课桌后面,肩并肩地度过了三百多个日夜。

三百多个日夜。

我们在同一盏日光灯下做同一道数学题,在同一阵风吹过的时候同时抬头看窗外的玉兰花,在同一场雨来的时候同时把手伸出去接雨水。我们熟悉彼此的习惯到了什么程度呢?我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渴,什么时候会累,什么时候会打瞌睡,什么时候会走神。她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焦躁,什么时候会无聊,什么时候会饿,什么时候会发呆。

我们像是两棵种在同一个盆子里的树,根系缠绕在一起,说不清谁是谁的。

二十八

五月的一个晚自习,停电了。

九十年代末,停电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夏天,用电负荷大,动不动就跳闸。那天晚自习上到一半,教室的日光灯突然闪了两下,然后就灭了。整栋教学楼陷入一片黑暗,先是安静了一秒,然后爆发出一阵欢呼。

“别吵别吵!安静!”刘老师的声音从走廊上传来,但也压不住大家的兴奋。停电就意味着不用上晚自习了,可以提前回宿舍睡觉。

“大家收拾东西回宿舍,注意安全,不要打闹!”

教室里乱成一片,有人在摸黑收拾书包,有人在点蜡烛,有人已经摸黑溜出去了。我从课桌里找出一支蜡烛点上,微弱的烛光照亮了一小片区域。

宋晓敏还在收拾东西,动作比平时慢了很多。她把课本一本一本地放进书包,把文具一样一样地收好,像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你还不走?”我问。

“等一会儿,现在人太多了。”

“那我等你吧。”

她没有说话,但收拾东西的速度更慢了。

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们两个,还有远处角落里的几支蜡烛。整个教室安静极了,只有风吹动窗帘的声音和蜡烛偶尔发出的细微噼啪声。

烛光把宋晓敏的脸照得忽明忽暗,她的眼睛在烛光里显得特别亮,像两颗星星。

“你说,”她突然开口了,“要是以后我们再回忆现在,会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

“就是……我们会不会觉得现在很傻?”

“为什么傻?”

“就是……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做,就这么……就这么过去了。”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她是在说我们吗?

“你……你想说什么?”我的声音有点发抖。

她看着我,烛光在她的瞳孔里跳动。她的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后只是摇了摇头,笑了笑。

“没什么。”

她站起来,背上书包:“走吧,再不走宿舍要锁门了。”

我也站起来,跟她一起走出教室。走廊上没有灯,漆黑一片,我们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响。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她突然停下来了。

“怎么了?”

“太黑了,我看不见台阶。”

我犹豫了一秒,然后伸出手:“我牵着你吧。”

黑暗中,我感觉到她的手搭上了我的手掌。她的手很凉,很小,握在掌心里刚刚好。我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指节相扣。

那一瞬间,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们就这样手牵手下了三层楼梯,走到一楼的时候,路灯的光从大门照进来,我们同时松开了手。

谁都没有说话。

但我知道,她什么都知道了。

她也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了。

二十九

那以后的日子,像流水一样过去了。

六月,七月,八月。高二结束,高三开始。

高三的日子很苦,每天都埋在题海里,早自习晚自习,周末补课,模拟考试,排名,家长会。每个人都像上了发条一样,不敢停下来,也不能停下来。玉兰树又开了一次花,但没有人有心情去看。那本庞中华的字帖我再也没翻过,钢笔里的墨水干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是灌满以后写到干,然后再灌,如此往复。

我和宋晓敏还是同桌。

高三的座位是固定的,一学年调了两次,但我们都很有默契地坐到了一起。不再是我想办法调过去的,而是她也会跟刘老师说“我想坐前面一点”,然后我就跟她一起调过去了。我们不再需要用“看不清黑板”这样的借口,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们俩是同桌,最好的那种同桌。

但我们之间,还是什么都没说。

那个停电的夜晚像是做了一场梦,第二天醒来一切照旧。她还是帮我检查英语背诵,我还是帮她讲数学题。她还是用那个罐头瓶杯子喝水,我还是每天早上给她灌一壶热水。一切都没有变,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我们之间多了一种笃定。

一种“我知道你在,你也知道我在”的笃定。

三十

1999年,高考。

六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我们走进了考场。

那三天我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记得天气很热,教室里没有风扇,我的衬衫湿透了贴在身上。语文、数学、英语、理综,四场考试像四场战役,考完最后一科走出考场的时候,我站在教学楼门口愣了好一会儿,阳光刺眼得厉害,我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回过神来。

结束了。

三年,结束了。

考完那天下午,大家回教室收拾东西。教室里一片狼藉,课本、试卷、笔记本扔得到处都是,有人把做过的卷子从窗户扔出去,白色的纸片像雪花一样飘了一地。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抱在一起,有人默默收拾东西然后默默离开。

宋晓敏来得比我晚一些。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头发散着,披在肩上。三年了,她变了很多,个子高了一些,瘦了一些,下巴尖了一些,但那双眼睛还是跟高一刚开学时一样,清澈,安静,像一汪深潭。

她走进教室,在我们那张课桌前站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收拾。她把自己的课本一本一本地摞起来,用绳子捆好,然后拿起抹布把课桌里里外外擦了一遍,跟高一期末那天一模一样。

“你考上哪了?”她问我,声音有点哑。

“还没出分,不知道。”

“你呢?”

“我也不知道。”

我们沉默了。

周围很吵,有人在喊“解放了”,有人在唱《同桌的你》,有人在大声讨论答案,有人在拍照留念。老式的海鸥相机咔嚓咔嚓地响,闪光灯一下一下地闪。

“你以后会去哪里?”她问。

“不知道,可能去南方吧,大城市。”

“你呢?”

“我也不知道。”

又是一阵沉默。

她把书包背上,看了看我们那张课桌。桌面上有很多痕迹,有她不小心滴的墨水印,有我用圆珠笔写的小抄,有我们用铅笔画的五子棋棋盘,还有一行用铅笔写的、已经被磨得快看不清的字:

“1997-1999,最好的时光。”

那是我写的。

她应该看见了,因为她用手指在那行字上轻轻摸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

她的眼眶有点红。

“你……”她想说什么,但嘴唇哆嗦了一下,没有说下去。

“你等我一下。”我突然说。

我转身跑到讲台上,从粉笔盒里拿出一支白色粉笔,跑回来,在那行铅笔字的旁边,写了一行字:

“未完待续。”

她看着那四个字,终于笑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她笑了,那笑容跟三年前玉兰花飘落在她作业本上时一模一样,干净,纯粹,像是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汇聚在了一起。

“你要说话算数。”她说。

“算数。”我说。

尾声

后来的事情,就不那么纯粹了。

我考上了一所南方城市的大学,她去了北方。我们写过信,打过电话,有过一段异地恋的日子。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回去找她,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她穿了件黑色的大衣,头发烫了,化了淡妆,看起来成熟了很多。

那顿饭我们吃得很好,聊了很多,从高中聊到大学,从过去聊到现在,从现在聊到未来。但我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像是隔了一层什么东西,看不清,摸不着,但就是存在。

异地恋太难了。

后来的后来,我们走散了。

不是因为谁对不起谁,就是因为太远了,时间久了,各自的生活越来越不一样了,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了。我们像两条从同一个起点出发的线,一开始并排往前走,后来慢慢分开了角度,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远到彼此看不见了。

大学毕业以后我留在了南方,她回了老家。我听说她考上了县城的事业编,在我们当初上学的那条街上上班。我听说她结婚了,老公是个公务员,对她很好。我听说她生了个女儿,很可爱。

而我呢?

我也结婚了,也有了孩子,有了自己的家庭。日子过得不好不坏,说不上多有出息,但也算体面。偶尔回老家会路过县一中,教学楼好像重新修过了,玉兰树还在,比以前粗了好多,春天应该还会开花吧。

大概不会再有人用罐头瓶当水杯了。

大概不会再有人用英雄牌钢笔了。

大概也不会有人为了坐到喜欢的人旁边,特意去配一副一百度的眼镜。

这些事情,现在说起来像个段子,但在当时,在1997年的那个春天,在玉兰花飘香的窗边,它们是真实的。那份心动是真实的,那份羞涩是真实的,那份小心翼翼、怕靠近又怕远离的心情,都是真实的。

前几天我在手机备忘录里写了很长一段话,本来想发在朋友圈,但想了想又删掉了。有些事情,还是适合放在心里。

但我还是想把这篇文章写出来。

不为别的,就为那些年,那些人,那些回不去的时光。

为那年的玉兰。

为那年的白衬衫和蓝裙子。

为那个把花瓣夹进课本里的女孩。

为那个因为“看不清黑板”而调座位的少年。

为那个停电的夜晚,我们在黑暗中牵起的手。

为那句“未完待续”。

还有那句——

“你要说话算数。”

“算数。”

1997年的玉兰花早就谢了。

但在我心里,它们每年春天都会开。

永远都会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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