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他们给我们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代价却这么小?”
2026年4月29日晚,22岁女博主阿柒在广西高速服务区公厕如厕时,被偷拍者从隔板下方伸出手机对准自己。她大声呼救,偷拍者却熟练地逃走。次日,涉事男子被抓获,行政拘留5日。
阿柒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事情过去几周,她仍然频繁做噩梦,“这份心理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违法成本太低,法律失去了应有的震慑力
阿柒的遭遇不是孤例。近年来,从写字楼到公厕,从酒店到商场,偷拍事件频发。偷拍者肆意窃取他人的隐私,甚至通过隐秘的黑产链条进行传播、牟利。被偷拍者在身体、精神上受到伤害,不少人因此长期生活在恐惧与焦虑中。面对偏低的违法成本与二次伤害,如何才能真正保护女性隐私,让她们不再独自承受?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指出,偷拍屡禁不止的核心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存在治安处罚偏轻、刑事入罪门槛高、取证难度大等问题。
单纯偷拍他人隐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隐私权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被拘留、罚款;使用专用窃照器材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若偷拍后传播、售卖,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罪,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承担民事赔偿。
一边是受害者承受着心理创伤和精神折磨,一边是偷拍者用几天拘留就“抵消”了一切。这种巨大的不对等,才是让“阿柒们”最难以接受的地方。
取证难、维权难,受害者往往“独自承受”
对于被偷拍的女性来说,站出来维权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但现实是,即便勇敢报警,也常常面临取证困难——偷拍者迅速删除视频、现场没有目击者、监控覆盖不全……即使最终抓到人,受害者也往往要承受二次伤害:有人被质疑“衣着有问题”,有人被嘲讽“想讹钱”,甚至个人信息被恶意套取。
从报警到立案,从取证到诉讼,每一步都充满困难。很多受害者最终选择沉默,不是因为不想追究,而是因为维权之路太过艰难。
偷拍不是“小事”,而是对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是拍了张照片吗?又没有造成实质伤害。
这种想法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偷拍侵犯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当一个人在私密空间中被偷拍,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张照片,而是对公共场所的基本信任、对自身安全的掌控感。这种心理创伤,远比身体伤害更难愈合。
法律应当保护的,不仅是看得见的“损失”,更是看不见的“尊严”。
严惩不是目的,让女性“免于恐惧”才是
有人担心:加重处罚会不会“过犹不及”?但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多关几天”,而是让法律真正起到预防和震慑作用。
律师杨安明建议,要从降低偷拍及隐私传播刑事入罪标准、加大偷拍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偷拍人员从业等黑名单制度、明确网络平台审核删帖法定责任、提高隐私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此外,酒店、公厕等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执法部门严查黑产、平台强化审核、场所落实排查、个人提高警惕,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偷拍乱象。
来源 | 都市现场 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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