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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孕期遭家暴回娘家仍被恐吓,天津北辰法院24小时发保护令,引发广泛关注。
申请人沈丽(化名)与被申请人刘华(化名)为夫妻关系。婚后,刘华多次对沈丽实施家庭暴力。身处孕期的沈丽不堪忍受,无奈搬回娘家暂住。不料刘华紧随而至,以自残举动假意悔过,保证不再动手,并持续通过微信对沈丽进行骚扰和恐吓。
接连不断的精神施压,让孕期的沈丽身心承受着极大的压力,安全感尽失。
天津北辰区妇联在掌握该家暴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家事矛盾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北辰区检察院核实案情后,依法出具支持起诉决定书,协助沈丽依法向北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打通弱势群体维权便捷通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刘华以自残恐吓、长期谩骂、骚扰威胁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考虑到申请人沈丽身处孕期的特殊情况和紧急现实安全诉求,北辰法院在24小时内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刘华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刘华骚扰、跟踪、接触沈丽及其近亲属;禁止刘华在沈丽及其近亲属的住所、日常活动场所附近实施影响其正常生活的行为。
来源: 都市现场、津辰法声、青岛新闻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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