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中心越来越像它们本不应成为的监狱。要结束那些“既无法驱逐、也无法合法化身份”的荒谬处境,就应建立一种可作为临时居留许可的宽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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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移民问题的政治操作,似乎在选举层面总能带来可观回报。正因如此,移民现象的真实面貌,以及理解这些现象所需的基本逻辑,往往被民粹式表态挤到一边,甚至可能加剧本已存在的人道悲剧。国家不承认部分外国人有权留在本国境内,而针对这些人的行政拘留和驱逐政策,正是这种情况的体现。
行政拘留做法在1981年被合法化,目的是结束此前多年缺乏规范且饱受争议的操作方式。当时,有关部门曾使用警察局,甚至使用未申报场所,例如位于马赛港口的阿朗克仓库。
自1984年起设立的行政拘留中心并不是监狱。这些中心由警察或宪兵管理,设立目的不是施加刑罚,而是给行政部门争取时间,以便组织遣返那些被“留置”而非“监禁”的外国人。
但这一理论上的界定,与《世界报》一篇报道所呈现的现实形成了鲜明反差。卫生设施不足或损坏,暴力氛围弥漫,体育活动匮乏……行政拘留中心越来越像它们本不应成为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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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大约有16000名外国人被关在这些中心,他们的生活条件因平均拘留时间延长而进一步恶化。2025年,平均拘留时间为33天,而2020年是17天。热拉尔·达尔马宁在2022年担任内政部长时签发的一份通函,要求各省行政长官优先将“扰乱公共秩序的外国人送入行政拘留中心,即便其是否具备可驱逐条件看起来并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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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是,被“留置”的人中,越来越多是刚出狱者,这使得这些中心越来越难以管理。移民互助团体已谴责拘留条件有失尊严,这种状况必须停止。这意味着需要实施另一套驱逐政策。
如果说,优先拘留的对象不是普通无证移民,而是严重外国犯罪人员,例如犯下命案者、实施恐怖行为者或涉毒犯罪者,这样的做法有其一定逻辑,那么政策仍必须考虑其家庭处境、与法国的联系,以及现实中是否确实具备驱逐可能,尤其是是否能够从当事人所属国取得领事通行证。
明知某些外国人根本无法被驱逐,却仍将他们关押得越来越久——最长可达90天,这是非涉恐案件的法定最长拘留期限——这种做法毫无意义。但现实中,这恰恰已成常态:拘留时间越来越长,而实际驱逐率却在下降。2025年,这一比例为36%,而2024年为39%。
时间拖得越久,有些驱逐就越难实现。最终,这些外国人离开拘留中心时,既没有身份证件,也得不到任何重新融入社会的帮助。这种在人道和社会层面都极其荒谬的处境,必须终结。正如德国的做法,解决之道在于承认这种现实,并建立一种宽容制度,在德国被称为“容忍居留”,并使其具有临时居留许可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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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推行一套符合社会优先次序的驱逐政策的前提,也是为了避免当下这种令人无法接受的人道浪费。是否会有政治人物有足够勇气,向选民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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