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吉姆·查默斯公开发布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行政指令,明确要求6家与中国资本关联的投资方,在14个自然日内——即最迟于6月1日零时前——无条件完成对北方矿业公司总计16.8亿股股份的全部转让与退出,全程不得申诉、不得延期、不得协商。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同一天,澳贸易部长唐·法雷尔正率团在苏州与中方举行多轮高层经贸磋商,力推澳洲铁矿石、液化天然气及乳制品扩大对华出口;而其国内主管部门却同步启动对中资稀土资产的“精准切割”。更值得深思的是,这已是澳政府两年来第三次将矛头直指这家专注重稀土开发的澳交所上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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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次被强制要求退出的主体涵盖4家注册实体与2位自然人投资者,共同构成6个独立申报单位。其中5个投资方注册地址分别位于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另1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合计持有北方矿业**17.6%**的已发行普通股,对应股份数量确为16.8亿股。
在上述投资组合中,北京浩瀚投资集团出资规模最大,该机构于2024年9月完成交割,正式成为北方矿业股东,持有2.71亿股A类普通股,持股比例约7%,距此次强制清退仅相隔不足9个月,前期资金投入、尽调成本与战略协同布局均面临实质性归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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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方再次援引《外国投资审查法》第53条,以所谓“潜在国家安全隐患”为依据,强调需防范关键矿产基础设施落入非盟友国家控制。但事实真相清晰可见:此举毫无实质安全证据支撑,本质是将商业投资政治化、把市场规则工具化。
若将三次干预连点成线,可发现一条清晰脉络:2024年6月首次限制中资股东表决权;2025年6月升级为司法介入,向联邦法院提起股东资格有效性审查;至2026年5月,则直接跃升为行政命令式资产剥离,层层加码,目标明确指向彻底清除中资在澳洲重稀土产业链中的存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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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期限背后的致命陷阱
表面看,14天仅是一段常规操作窗口,实则暗藏多重金融绞杀机制,普通人难以察觉其中资本逻辑的残酷性。
北方矿业最新财报显示,其总资产仅为533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市值微小、流动性极弱。在此背景下,一次性处置16.8亿股股权,相当于需在市场上释放超当前流通股本数十倍的抛压。澳洲本土合格机构投资者屈指可数,根本无法承接如此巨量且缺乏估值锚定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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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显而易见:中资只能被迫接受折价甩卖,预估资产减值幅度或超四成,实际亏损额可能达数亿元人民币。
更关键的是,指令生效当日,悉尼证券交易所应澳监管当局要求,立即对北方矿业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处理,单方面关闭二级市场交易通道,使中资完全丧失自主定价与分批减持的操作空间。
一边冻结资产流动性,一边下达不可逆清退时限,这种行政主导型资本剥夺行为,已严重背离WTO《投资便利化协定》精神与国际通行投资保护原则,实质构成对外国合法财产权的系统性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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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不是第一次被针对
此次行动绝非孤立事件,而是澳洲对华经济遏制战略在资源领域的集中投射,具备高度计划性与战术延续性。
回溯时间轴可见:2024年6月,澳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首次发函,要求中资限期减持所持10.4%股份;2025年6月,联邦检察署联合矿业安全部门启动调查程序,并向法院申请冻结部分股东投票权;再到本次2026年5月的“最后通牒”,三轮打压节奏紧凑、层级递进、手段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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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于此,澳洲正加速构建覆盖全链条的排华资源屏障。2023年发布的《国家关键矿产战略2023—2030》,将中国列为“高风险技术依赖国”;2026年2月,由盛和资源参与控股的澳洲ETM稀土精炼项目,突遭合作方单方面宣布终止技术授权与股权回购协议。
一连串密集动作表明,澳洲正以制度化手段重构本土稀土产业生态,核心目标直指切断中方资本、技术与市场渠道的三维嵌入,实现产业链“去中国化”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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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稀土为何成了香饽饽
公众常困惑:一家小型矿业公司,何以引发澳政府如此高强度干预?答案藏在其核心资产属性之中——北方矿业掌控的是全球稀缺的高品位重稀土资源。
稀土并非单一元素,轻稀土(如镧、铈)储量相对丰富,而重稀土(如镝、铽、钇、铒)因地质成因特殊,全球可经济开采储量不足总量5%。这些元素是永磁电机、海上风电主轴轴承、精确制导武器陀螺仪、EUV光刻机磁悬浮系统的不可替代材料,我国长期占据全球重稀土开采量70%以上、分离提纯产能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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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矿业旗下的布朗斯山脉重稀土项目,经第三方地质评估确认,氧化镝+氧化铽平均品位达0.32%,远超全球同类矿山均值(0.08%),且伴生高纯度钪、钇资源,投产后有望成为南半球首个规模化重稀土供应基地。
澳方急于掌控该项目,既为摆脱对中国加工端的深度依赖,更为配合美方《通胀削减法案》资源联盟部署,争夺未来十年全球绿色科技与高端制造的底层资源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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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逐客一边谈合作的魔幻操作
整起事件最具荒诞性的切口,正是澳政府内外政策的高度割裂与自相矛盾。
5月18日当天,查默斯在堪培拉签署稀土资产驱逐令的同时,法雷尔正在苏州工业园区会见十余家中方龙头企业代表,重点推介澳洲锂辉石精矿、铀矿勘探权及碳汇交易合作机会,现场签署意向采购协议金额逾8.2亿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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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在关乎国家技术主权的战略资源领域筑起高墙,严防死守;一面又在大宗商品与初级产品层面全力叩开中国市场大门。这种“技术上封锁、贸易上乞食”的双重面孔,暴露了其政策逻辑的根本断裂。
真正的国际合作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与规则共识之上。单边设限、选择性违约、滥用国家安全概念,终将削弱澳自身信用评级与长期投资吸引力,损害的不仅是中资利益,更是澳洲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可信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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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的应对之道
面对这场超越商业范畴的行政围猎,中方相关企业并未被动等待,目前已同步推进三项核心反制路径,力求最大限度止损维权。
第一,依法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向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提交完整异议文件,详述投资合规性、本地就业贡献及技术转移成果;即便FIRB依惯例不予受理,所有文书往来也将形成完整司法证据链,为后续发起国际仲裁预留关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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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紧急联络新加坡、阿联酋、加拿大等地的多元化产业基金与主权财富机构,开展定向路演与保密尽调,在14天窗口期内锁定至少两家具备接盘资质与支付能力的海外买家;第三,协调我国商务部、外交部及驻澳使馆,通过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正式致函澳财政部,敦促其恪守《中澳自贸协定》投资章节义务,保障中方投资者公平待遇。
多位国际投资法专家指出,依据中澳两国2015年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第12条,若东道国采取歧视性征收措施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中方企业有权向ICSID(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提起仲裁,索赔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润及维权合理费用,胜诉后裁决可在全球160多个缔约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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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北方矿业事件,是一面映照中国企业全球化进程复杂性的棱镜。它揭示出:今日出海,早已超越单纯市场拓展阶段,正深度卷入地缘博弈、规则制定与技术主权的多维角力场。
我们既要以清醒头脑识别“规则陷阱”“安全泛化”“行政突袭”等新型投资风险,构建穿透式合规风控体系;更要坚定技术自信与发展定力——稀土分离提纯专利数量全球占比超65%,重稀土永磁材料量产良率达99.2%,这些硬实力才是我们破局的根本底气。海外资源布局不仅不能停步,还应加快从“资本出海”向“标准出海”“技术出海”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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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方短视的资源民族主义操作,终将反噬其新能源转型进度与全球矿业信誉。对此,你如何看待这场发生在南太平洋的稀土博弈?中企下一步该如何构建更具韧性的海外权益保障机制?欢迎在评论区理性探讨,我们共同思考破局之策!
参考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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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ouyin.com/video/764114806833899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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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ouyin.com/video/764200585435863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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