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打着国产影片旗号的作品,优先奔赴海外参展评奖,刻意迎合西方叙事语境,背后的创作导向与价值立场,值得全社会深刻审视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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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影片《监狱来的妈妈》争议舆情持续发酵,相关部门已紧急叫停其公映。当前,不少舆论仍停留在“是否该下架”的浅层讨论,但梳理完整事实链条不难发现,该片从立项拍摄、制作流程到内容叙事、价值传递,全程存在实质性违规问题,更肆意篡改司法真相、传递扭曲价值观,已然成为扰乱公共认知、败坏社会风气的不良载体。对这样一部问题百出的非法影片,仅作撤档下架处置远远不够,唯有依法彻底销毁、全面封存,斩断一切传播扩散渠道,方能守住社会是非底线、捍卫司法尊严与法治公道。
该片的问题绝非普通艺术创作瑕疵,而是贯穿全程的系统性违规,屡次触碰法律法规红线,公然漠视行业监管规则。据悉,影片早在2019年便启动拍摄工作,却长期规避影视行业法定备案流程,直至2021年才仓促补齐立项手续,这种“先拍摄、后补批”的操作,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相关规定,是对影视行业常态化监管制度的公然漠视。
更严重的是,影片原型赵箫泓在影片拍摄期间,正处于服刑期,后续很长一段时间也仍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根据监狱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监区一切活动均以罪犯教育改造、悔过自新为核心,严禁任何商业牟利行为。同时,行业监管规定早已明确,服刑人员不得参与商业影视演出、音像录制等各类盈利性活动。片方明知故犯,执意启用服刑人员担任核心主演,还通过参评海外奖项、对外宣发博取流量与商业利益,是对国家刑罚制度的公然漠视与肆意践踏。
为骗取拍摄资质、达成商业拍摄目的,剧组更是采取隐瞒、欺骗的违规手段,以公益纪实题材为由提交拍摄审批,获批后擅自变更拍摄内容,私自摄制商业剧情片,属于典型的虚假申报、违规牟利,违法违规性质极其恶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此类弄虚作假、违规拍摄、借特殊场景非法牟利的影视作品,监管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取缔,收缴全部影像素材、取缔作品资质、没收非法所得,并彻底销毁影片母带及所有拷贝版本。由此可见,院线紧急撤档、全网下架只是最基础的处置举措,依法彻底销毁封存,才是契合法理、贴合规则的应有处置结果。
相较于程序层面的违规,影片对司法定论的肆意篡改、对恶性犯罪的刻意美化,更令人愤慨,也严重亵渎了国家司法公信力。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案的本源只是普通家庭琐事引发的争执,当事人因口角持刀行凶,直接造成丈夫身亡的严重后果,最终被依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纵观完整案件卷宗、警方侦查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及多方证人证词,均无有效证据佐证当事人所称的长期家暴,其当庭提出的反抗家暴辩解,也因证据不足被法院依法驳回,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具备绝对的司法权威性与公信力。
但该片完全摒弃客观司法事实与生效判决结论,肆意篡改核心故事脉络,将蓄意持刀行凶、致人死亡的犯罪者,刻意塑造成长期遭受家暴、绝境之下无奈反抗的悲情母亲形象。这种改编早已突破艺术创作的合理边界,不是艺术加工与戏剧化创作,而是刻意歪曲案件真相、蓄意洗白恶性犯罪行径。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是界定是非善恶、划定罪责边界的权威依据,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底线,任何文艺作品都无权随意推翻、篡改和解构。影片这种颠倒黑白的叙事逻辑,极易误导社会公众认知,滋生“犯罪可包装洗白”“恶行可博取流量名利”的错误认知。同时,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凶手未真诚悔过赎罪,反而借助影视创作篡改真相、塑造悲情人设、谋取商业利益,无疑是对逝者的亵渎,更是对家属的二次深度伤害。
文艺作品承载着弘扬正向价值观、传播法治理念、涵养社会风气的重要使命,而《监狱来的妈妈》三观严重错位,内容导向全面跑偏,持续冲击社会公序良俗与大众道德认知。影片刻意渲染罪犯的服刑经历,将暴力伤人的犯罪行为、依法服刑的惩戒过程,包装成励志逆袭的故事,将触犯国法的犯罪分子塑造为值得同情、值得推崇的正面形象,彻底曲解了法律惩戒、刑罚改造的核心意义。一旦这类扭曲内容大范围传播,会持续弱化公众的法律敬畏之心,混淆全社会的是非对错标准,尤其会对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产生错误引导,扭曲其法治认知与人生价值观。
法治社会的稳固根基,在于全体民众尊崇法律、信服判决、坚守正道、敬畏规则。而这部影片反其道而行之,以罪犯为核心叙事主体,依靠虚假剧情制造话题、博取流量热度,将违法恶行包装成传播噱头、牟利工具。若对这类问题影片仅作简单下架处理、草草收尾,势必留下恶劣的行业与社会先例,变相释放“罪行可通过艺术创作洗白”“服刑人员可借影视创作违规获利”的错误信号。这不仅寒了遵纪守法民众的人心,更会持续侵蚀社会法治根基,扰乱向善向上的社会风气,危害深远。
截至2026年5月21日,该片的多项违规问题已获官方权威认定,上海市电影局已正式下发处置通知,责令影片全面停止公映,并就其系列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核查。目前,法律界人士与广大民众已形成普遍共识:该片问题根源深刻、性质恶劣,简单撤档下架远远不足以消除隐患,必须依法销毁全部影像素材、彻底封存相关内容,杜绝任何形式的二次传播、变相传播。目前,影片原型相关社交账号已被依规限制使用,全网各类影片宣传物料、推广内容已全部清理下架,后续处置工作持续推进。
归根结底,该片引发的全网争议,并非简单的艺术创作理念分歧,而是违规制作、歪曲司法真相、价值导向扭曲引发的法治问题与道德争议。包容此类问题作品,就是纵容影视行业违规乱象;仅以下架草草处置,就是对违法恶行的姑息纵容。撤档下架只是整治乱象、纠正偏差的第一步,依法对影片彻底销毁、全面封存,才是恪守法理、顺应民心、守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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