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该向谁主张赔偿?赔偿范围又是如何确定的呢?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解析。
1.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及时报案,保护现场;设立警示标志,现场人员疏散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并协商赔偿事宜。
2.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案件属于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3.谁可以起诉?
(1)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书中记载的主体确定适格原告。
(2)主张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所有人是适格原告。
(3)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二顺位)是适格原告。
(4)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是适格原告。
4.发生事故后该起诉谁?
一般情形:
如无特殊情形,原告可将机动车驾驶员、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及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4种:
(1)驾驶员是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原告需将用人单位列为被告。
(2)驾驶员不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将所有人或管理人列为共同被告。
(3)机动车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可将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4)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驾驶员并非投保义务人,可将投保义务人列为共同被告。
5.可以主张哪些赔偿费用?
(1)人身伤亡。人身伤亡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侵害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可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可主张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有被扶养人的,可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侵害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和车辆重置费用四方面损失,间接损失主要为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及非营运车辆替代交通费用。
6.如何确定赔偿主体及赔偿顺序?
一般情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4种:
(1)驾驶员是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2)驾驶员不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 查小高 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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