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实际情况,梳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场评定 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
备注1:消防法律法规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8号令),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主要涉及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含消防给水、消防电气、消防防排烟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备注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主要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
备注3: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主要涉及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
二、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场评定具体项目包括: (共计18大项,68个评定要点)
(一)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评定要点1: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相关条款,结合设计图纸资料,判定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
(二)总平面布局,应当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设计图纸总平面布局设计,明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设计要求,使用测量设备对现场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尺寸进行实地测量;
评定要点2:查看消防车道是否成环布置,净高净宽是否满足4.0m要求,登高操作场地布置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登高操作场地一侧是否设置消防救援窗口。
(三)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的设置位置等情况。
评定要点1:查看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管道布置、防淹措施等,测试应急照明;
评定要点2:查看水泵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防淹措施等,测试应急照明;
评定要点3:查看民用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儿童活动场所、锅炉房、空调机房、厨房、手术室等设备用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等;
评定要点4:查看工业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如高火灾危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等。
(四)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
评定要点1:查看建筑的外墙及屋面保温系统的设置位置、设置形式等;
评定要点2:核对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查阅有关防火性能的证明文件。
(五)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
评定要点1:现场核对装修范围、使用功能,查看有关防火性能的证明文件、施工记录;
评定要点2:查看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查看是否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评定要点3:查看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数量,测量疏散宽度。
(六)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
评定要点1:核对防火分区位置、形式及完整性,查看设置位置及方式,查看防火封堵情况,核查墙的燃烧性能;
评定要点2:查看防火卷帘设置类型、位置和防火封堵严密性,测试手动、自动控制功能;
评定要点3:查看防火窗设置位置、类型、开启方式,核对设置数量,检查安装质量,测试常闭防火门的自闭功能,常开防火门、窗的联动控制功能;
评定要点4:查看设置位置和检查门的设置,查看井壁的耐火极限、防火封堵严密性;
评定要点5:查看窗间墙、窗槛墙、玻璃幕墙、防火墙两侧及转角处洞口等的设置、分隔设施和防火封堵。
(七)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
评定要点1:在爆炸危险场所(部位)查看设置形式、建筑结构、设置位置、分隔措施;
评定要点2:在泄压设施,查看泄压设施的设置,核对泄压口面积、泄压形式;
评定要点3:核对防爆区电气设备的类型、标牌和合格证明文件;
评定要点4:查看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设置形式。
(八)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安全出口的设置形式、位置和数量;查看疏散楼梯间、前室的防烟措施,查看管道穿越疏散楼梯间、前室处及门窗洞口等防火分隔设置情况,查看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的防火分隔,测量疏散宽度、建筑疏散距离、前室面积;
评定要点2:查看疏散门的设置位置、形式和开启方向,测量疏散宽度,测试逃生门锁装置;
评定要点3:查看疏散走道设置位置,查看排烟条件,测量疏散宽度、疏散距离;
评定要点4:查看避难层(间)设置位置、形式、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测量有效避难面积,查看防烟条件,查看疏散楼梯、消防电梯设置;
评定要点5:查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类别、型号、数量、安装位置、间距,查看设置场所,测试应急功能及照度,查看特殊场所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九)消防电梯。
评定要点1:查看设置位置、数量,查看前室门的设置形式,测量前室的面积和短边长度;
评定要点2:查看井壁及机房的耐火性能和防火构造等,测试消防电梯的联动功能;
评定要点3:查看消防电梯载重量、电梯井的防水排水,测试消防电梯的速度、专用对讲电话和专用的操作按钮,查看轿厢内装修材料。
(十)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枯水期技术措施、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查验市政供水的进水管数量、管径、供水能力;
评定要点2:查看消防水池设置位置、水位显示与报警装置,核对有效容量;
评定要点3:查看消防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截止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状态,查看吸水方式;
评定要点4:查看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给水设备、消防水箱、管网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十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枯水期技术措施、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查验市政供水的进水管数量、管径、供水能力;
评定要点2:查看消防水池设置位置、水位显示与报警装置,核对有效容量;
评定要点3:查看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截止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状态,查看吸水方式,测试水泵启停,测试主、备电源切换和主、备泵启动、故障切换,查看消防水泵启动控制装置;
评定要点4:查看报警阀组设置位置及组件,测试系统流量、压力,查看水力警铃设置是否在有人值守位置,测试水力警铃喷嘴压力及警铃声强,测试报警阀组,查看控制阀状态,测试压力开关动作后,消防水泵及联动设备的启动,信号反馈,排水设施设置情况;
评定要点5:核实管网结构形式、供水方式,查看系统中的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排气阀,查看管网组件:闸阀、单向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的设置,测试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
评定要点6:查看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指数,查看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查看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查看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
评定要点7:测试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情况,测试水流指示器动作情况,测试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测试雨淋阀动作情况,测试消防水泵的远程手动、压力开关连锁启动情况,测试干式系统加速器动作情况,测试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启动情况。
(十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系统的设置形式;
评定要点2:测试其报警功能,查看设置位置,查看规格、选型,短路隔离器的设置,核对同区域数量;
评定要点3:测试消防电话通话功能,查看消防电话设置位置、核对数量,测试外线电话,查看其线缆选型、敷设方式及相关防火保护措施;
评定要点4:功能实验,查看设置位置、核对同区域数量,当与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评定要点5: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及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查看设备选型、规格,查看设备布置,查看设备的打印、显示、声报警、光报警功能,查看对相关设备联动控制功能,消防电源及主、备切换,消防电源监控器的安装;
评定要点6:系统功能,测试故障报警,测试探测器报警、手动报警,测试设备联动控制功能。
(十三)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系统的设置形式;
评定要点2:查看自然排烟设置位置,查看外窗开启方式,测量开启面积;
评定要点3:查看机械排烟设置位置、数量、形式,电动、手动开启和复位;
评定要点4:查看排烟风机设置位置和数量,查看种类、规格、型号,查看供电情况,测试功能;
评定要点5:应设置补风系统的场所,查看设置形式、位置、功能;
评定要点6:查看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设置位置、型号,查验同层设置数量,测试功能;
评定要点7:系统测试,测试远程直接启动风机,测试风机的联动启动、电动防火阀,电动排烟窗,排烟、送风口的联动功能
联动测试,查看风口气流方向,实测风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余压测试风口、防火阀、排烟阀、排烟窗等信号反馈。
(十四)消防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消防电源负荷等级、供电形式;
评定要点2:查验备用发电机规格、型号及功率,查看设置位置及燃料配备,测试应急启动发电机;
评定要点3:查看柴油发电机设置位置、耐火等级、防火分隔、疏散门等建筑防火要求,测试应急照明,查看储油间的设置;
评定要点4:查看交配电房设置位置、耐火等级、防火分隔、疏散门等建筑防火要求,测试应急照明;
评定要点5:查看消防配电的消防用电设备是否设置专用供电回路,查看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及末端切换装置及断路器设置,查看配电线路敷设及防护措施;
评定要点6:查看架空线路与保护对象的间距,开关、灯具等装置的发热情况和隔热、散热措施;
评定要点7:查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和功能测试。
(十五)建筑灭火器,应当包括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
评定要点1:核对灭火器配置,查看灭火器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抽查灭火器,并核对其证明文件;
评定要点2:核对灭火器布置,测量灭火器设置点距离,查看灭火器设置点位置、摆放和使用环境,查看设置点的设置数量。
(十六)泡沫灭火系统,应当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以及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
评定要点1:查看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保护对象的设置位置、性质、环境温度、核对系统选型;
评定要点2:查看泡沫储罐设置位置,查验泡沫灭火剂种类和数量,抽查泡沫灭火剂,并核对其证明文件;
评定要点3:查看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查看其规格、型号,查看设置位置及安装,抽查泡沫灭火设备,并核对其证明文件。
(十七)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
评定要点1:在防护区查看保护对象设置位置、划分、用途、环境温度、通风及可燃物种类,估算防护区几何尺寸、开口面积,查看防护区围护结构耐压、耐火极限和门窗自行关闭情况,查看疏散通道、标识和应急照明,查看出入口声光报警装置设置和安全标志,查看排气或泄压装置设置,查看专用户型器具配备;
评定要点2:在储存装置间,查看设置位置,查看通道、应急照明设置,查看其他安全措施;
评定要点3:查看灭火器储存容器数量、型号、规格、位置、固定方式、标志,查验灭火器剂充装量、压力、备用量;
(十八)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
三,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现场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一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
(二)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 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四、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 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一)现场评定内容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二)现场评定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三)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 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
(四)现场评定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并能正常实现;
(五)现场评定内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 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仅用作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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