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一农户将闲置宅基地租给TCL光伏合作运营商装光伏,年租金1200元,一签就是25年,谁料装完后因光伏板太低影响翻建房屋,他联系公司要求拆装却迟迟未果。农户无奈多次拉闸断电逼公司出面协商,结果被报警拘留10天。紧接着,公司反手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并让霍先生花18万元回购电站!最后,法院判了。
这是一场让人看完直冒冷汗的“天价碰瓷”。年租金才1200块,违约金却要18万,什么光伏板能有这样的天价?
事情还要从2024年9月说起。TCL光伏的推广人员进村,话术一套一套的:“宅基地闲着也是闲着,租给我们装光伏,不用你掏钱,不用你维护,每年躺着拿1200块,一签25年拿3万。”这套说辞,搁谁谁不心动?
霍先生家在文安县赵各庄镇张金韩村,一块2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长期闲置,除了堆点杂物确实没啥用。在他看来,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买卖,没多想就把合同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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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看着挺人性化。白纸黑字写明了霍先生后续如需翻建、扩建房屋,可以提前和公司协商,公司负责免费拆装电站一次。霍先生盯着租金和租期,压根没仔细琢磨合同里的小字条款。
可设备刚装完,麻烦就扑面而来。光伏公司直接把电线铺到了邻居家的墙上,邻居意见大了去了,两家关系瞬间拧成了死疙瘩。
霍先生想起合同里有免费拆装的约定,赶紧联系光伏公司,说先拆了电站,等他把房子翻建完再重新装。谁料公司这回态度陡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2025年4月,他先找当初对接的售后人员,对方敷衍两句就没了下文,后来再联系,人家直接辞职不干了。霍先生又拨打TCL官方客服,对方倒是客气,说会安排人联系,可天亮了又黑了,就是没人上门。
邻居天天上门催,光伏公司推来推去,霍先生急得嘴上冒泡。他没别的办法,想到了一个“简单粗暴”的主意——拉闸断电。他的逻辑很朴素:闸拉了,电发不出来,公司总会派人来吧?
可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他的想象。每次拉闸,很快就有人偷偷把闸合上,依旧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来沟通邻里线路和拆装的事情。反复拉了几次,霍先生彻底被惹毛了,一怒之下拧下了电站的后台数据采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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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举动直接捅了马蜂窝。光伏公司没有派人和他协商,而是直接报了警,说霍先生故意破坏电力设备。警方到场后想调解,毕竟电站没受啥实质性损坏,霍先生只是想逼公司出面解决问题。但光伏公司态度异常强硬,坚决拒绝调解,执意要追究他的责任。
2025年10月,霍先生因“破坏电力设备”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
在村里干了半辈子老实人,一下子蹲了局子,霍先生不仅颜面扫地,心里更是憋屈得不行。他只是想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就变成违法了?
更让他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头。2026年2月,他收到了法院传票——光伏公司正式起诉他了。
起诉状上的诉求一条比一条离谱。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让霍先生支付光伏电站回购款182134.21元,外加违约金;还要赔偿电费损失8373.35元、维修损失5400元,七七八八加起来将近19万。
公司咬死了霍先生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铁证。霍先生傻了眼,一年租金才1200,25年满打满算也就3万块,现在一开口就要他赔将近19万。
“一年1200的租金,就算租满25年我只能拿到3万。中途出现纠纷,公司不出面调解直接报警,还要求花18万回购电站,这是什么操作?”霍先生满肚子委屈。
这事儿要是放到自媒体上一发酵,舆论炸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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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年租金1200,回购价18万,差价高达150倍。这不就是在村里给农户挖坑吗?先用免费安装、零投入的幌子把人引进来,等合同一签设备一装,农户就彻底被套住了。合同里那些动辄十几万的回购条款,明显是霸王条款。
霍先生拉闸停电,初衷就是想让公司出面解决问题。公司非但不站出来,反而利用这个动作大作文章、反咬一口,甚至拒绝警方调解。这种操作更像是在故意把事闹大,逼着农户掉进提前布置好的陷阱。
这场耗时两年的纠纷总算有了定音。2026年5月15日,文安县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霍先生虽然在履行协议期间实施了拉闸和拔采集器破坏发电设备的行为,但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当在霍先生违约后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让他改正,逾期不改正才能解除合同。同时,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2025年4月到12月之间发电缺失的电量与霍先生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最终判决霍先生赔偿拉闸当日的电量损失137.27元,再加上维修光伏电站的维修费用1209.98元,合计1347.25元。至于那个离谱的18万回购款?法院根本不予支持。
判下来之后,立案时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2109元,原告公司自己承担了2084元,霍先生只需要承担25块钱。
霍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表示,回购条款强制农户在违约时以特定价格购买电站,价格由公司单方确定,属于不合理地加重农户责任、限制农户权利的格式条款。
判决书下来之后,霍先生长舒了一口气。但他说,下一步他会继续要求光伏公司履行应尽的售后义务,把拆装电站的事情落实了。
这案子判得好,但有三个问题必须要说出来。
首先,农户不是不讲理的人。翻建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的,公司自己签的约自己不认。售后人员玩失踪,客服打一圈没下文,把农户逼到墙角,最后还逼得人家被拘留。这不就是“合同我签的,但我不认账;你出事我报警”的双重标准?
其次,18万回购条款是什么鬼?一年1200元租金,回购价翻150倍,这种条款放哪儿都说不过去。律师说得明白,这就是典型的格式霸王条款。农户大字不识几个,哪看得懂合同里的弯弯绕绕?光伏公司搞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圈套,良心就不会痛?
最后,这件事给所有想装光伏的农户提了个醒。签合同前一定要把眼睛瞪大,字里行间多琢磨琢磨。像回购价格、违约金这些东西,一旦发现不对劲,先找村里懂行的人或者律师看清楚了再签字。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信息来源:综合搜狐新闻2026年5月16日、极目新闻2026年4月10日、今日头条2026年5月16日、中华网2026年5月18日等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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