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伯尔尼行政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93岁的中国籍女性张某的居留许可申请,并要求其在2026年6月17日前离开瑞士。该判决依据的是瑞士联邦关于家庭团聚的法律条款。
![]()
张某,中国籍,于2021年末持短期签证入境瑞士。其女儿为瑞士籍,居住在伯尔尼地区,拥有永久居留权,于2018年返回中国照顾病重的父亲。2021年底,张某在丈夫去世后随女儿赴瑞士,并申请家庭团聚居留许可。但伯尔尼州移民当局认为,其申请不符合联邦法律规定,予以驳回,并下达了离境令。
![]()
随后,张某与女儿就此事向伯尔尼行政法院提起了上诉。她们主张,张某年事已高,并患有轻度认知障碍及其他与年龄相关的健康问题,心理与情感上已完全依赖女儿,满足瑞士法律规定的家庭团聚的“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
![]()
法院在判决中强调,根据瑞士联邦法律,为年迈父母申请家庭团聚并获准居留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一种因健康等原因导致的、不可或缺的依赖关系,且该依赖关系无法在原籍国以其他方式解决。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当事人并未充分证明这种依赖关系已达到法律要求的“不可或缺”程度。
法院在判决中阐述了以下理由:首先,张某虽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但这不必然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或缺”的依赖;其次,原告方提出的“重返中国将导致其过早死亡”的论点缺乏医学和事实依据;第三,在中国,尤其是在其祖籍地南京,同样存在为老年认知障碍患者提供照料的专业机构和可能性;第四,张某本人缺乏与瑞士的必要联系,不符合发放退休人员居留许可的条件。
根据判决,张某须在2026年6月17日前离开瑞士。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多家当地德语及法语媒体均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并在法律界与华人社区中引发了一定讨论,主要议题集中在瑞士家庭团聚法律的适用标准与裁量空间问题。(完)
来源:意欧视点 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