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的男生,因为偷拍裙底,被开除了,而且大概率,已经被录取的公务员,也要泡汤了()。
有人说,他这真是“因小失大”,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德”变成了小事,而“公务员”才成了大,要知道,这本身应该对德有更高的要求才是啊。
这件事情的热度还没过,另一所985高校,又传来了同样的瓜,这次是华南理工大学,当然,场所不一样,人家是在教室,而且偷拍的时间长达半小时。
当然,对象是一样的——女生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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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现场抓包的视频,2分多钟,一开始这位偷拍的男生百般抵赖,到最后女生一直要求,才删除了图片,表示了道歉。说实话,从视频里,根本看不到所谓的“诚恳道歉”。有的只是一个“偷窥狂”的无耻与无赖,以及在“报警”威胁之下的无奈道歉。
这事登上热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同样,学校也处理迅速,给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当然,给出的理由是,“双方已经和解”。
大约是因为和解了,所以这位男生并没有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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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审的那位学生相比,这位男生是幸运的。
留校察看是什么概念?处分期一年,不影响学籍,不影响日常生活,唯一副作用不过是学年考评稍微吃点亏。这算什么处罚?对照一下:南京审计大学不仅开除学籍,更联动了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机构,几乎断了偷拍者未来的所有后路。
这才是杜绝这类行为的正确处理方式吧。
当然,有人会说,一个孩子从小学习几十年,考上大学不容易,国家培养个人才投入了太多,不能就这样断送了他的前程。这有两个核心逻辑错误,第一,这样的人叫什么“人才”?第二,断送前程的不是因为别人的处罚,而是他自己的作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他人隐私属违法行为,情节较重者最高可处十日行政拘留。
校方的理由是,双方和解。可这背后又错了,偷拍绝非私人恩怨,而是对校园公共安全底线的公开亵渎。
以“和解”包装的轻拿轻放,会给所有潜在偷拍者造成一个强烈的错误认知,他们会认为,只要认个错,就万事大吉了。
犯错了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必然会有人效仿。
这样的案例,和背后的原因,相信高校以及高校的决策者们都懂。
不知道华理的校规是怎么规定的,但是对于偷拍者的这种处理,背后就是另一种“圣母情怀”的体现。
高校缺的从来不是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而是一颗敢于较真的心。
偷拍半小时与偷拍十分钟,在法律上性质相同,在道德上更是不可原谅。
隔靴搔痒式的处罚,不就是纵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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