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在网上流传很广,说历史上最深情的男人都在诗词里——“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元稹、“十年生死两茫茫”的苏轼。
元稹什么样,咱们上一篇已经聊过了。那苏轼呢?那个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的男人,后来怎么样了?
我直接告诉你答案:他不仅再娶了,而且娶的是原配的堂妹。后来又纳了妾,还不止一个。
今天想搞清楚一件事——
一个人可以一边对亡妻刻骨铭心,一边又跟别的女人过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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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说说王弗。
苏轼十九岁那年,娶了十六岁的王弗。那会儿苏轼还不是“东坡”,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四川才子。
王弗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书上说她“敏而静”——聪明,但不张扬。
苏轼读书的时候,她就安安静静地陪在旁边。偶尔苏轼背书卡壳了,她能在旁边提一两个字;苏轼问她别的书,她也能说出个大概。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王弗的这种“有才但不炫耀”,对苏轼来说,是一种极温柔的陪伴。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十一年。王弗生下儿子苏迈,苏轼的事业也刚刚起步。按理说,好日子就要来了。
然后王弗就病了,二十七岁,撒手人寰。
苏轼在她去世次年写了一篇《亡妻王氏墓志铭》,篇幅不长,但最后一句让人心里一紧:
“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
他没有说“我永远失去你了”,也没有说“我永远怀念你”。他说的是:我再也没有依靠了。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高的评价,不是“我爱你”,而是“我靠你活着”。
2
王弗去世三年后,苏轼续弦了。
娶的是谁?王弗的堂妹,王闰之。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不是说情深似海吗?怎么三年就续弦了?而且还娶的是原配的堂妹?这不是把“旧人”当“备选”吗?
先别急着下结论。
在古代,这种做法有一个很实际的理由——孩子。王弗去世时,儿子苏迈才六岁。一个六岁的孩子,没有人照顾是不行的。而王闰之作为王弗的堂妹、苏迈的亲姨妈,是最有可能善待这个孩子的人。事实上,后来的王闰之对苏迈和自己后来生的两个孩子“三子如一,爱出于天”。
这不是“替身文学”,这是苏轼对王弗的另一种延续——他不能让孩子受苦,这是对亡妻的交代。
但咱们也不能回避一个问题:续弦是事实,对王弗的深情也是事实。这两件事,在苏轼身上是怎么同时存在的?
答案可能不舒服,但很真实:人可以同时爱着不同的人。
不是因为“不够爱”,恰恰是因为“太真实”。生活不是电视剧,不是王弗死了,苏轼就必须孤独终老才叫“深情”。他带着对她的记忆继续活着,继续过日子,继续被另一个人温暖——这不叫背叛,这叫活着。
3
王闰之陪了苏轼二十五年。这二十五年,是苏轼人生中起伏最大的时期。
从京城被贬到杭州,再到密州、徐州、湖州,然后“乌台诗案”爆发,差点被杀头,被贬到黄州。王闰之跟着他,走南闯北。
在黄州的时候,有一件事特别能说明王闰之是什么样的人。
元丰五年十月的一个晚上,苏轼和两个朋友夜游赤壁。有鱼,没酒。苏轼回家跟妻子商量。王闰之说了一句话:“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
什么意思?她早就藏了一斗好酒,就等着哪天丈夫突然要用。
《后赤壁赋》就是这么来的。没有那斗酒,可能就没有我们今天读到的千古名篇。
王闰之不是什么才女,她不跟苏轼谈诗论文,但她在每一个具体的生活细节里,给了苏轼最实在的支持。苏轼后来说:“子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我的朋友庞公(元亮)可以责备妻子,但我的妻子比庞公的妻子还贤惠。
元祐八年,王闰之也走了,四十六岁。
苏轼在她的祭文中写:“唯有同穴,尚蹈此言。”
他死后,真的和王闰之葬在了一起。这是他对这位陪伴他二十五年、吃过最多苦的女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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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但故事还没完。
还有一个女人,叫王朝云。
王朝云不是苏轼明媒正娶的妻子,是妾。
她十二岁进入苏家,原是王闰之买来的婢女。苏轼在杭州做官时,他们家买了两个丫鬟,一个叫“采菱”,一个叫“拾翠”。王朝云就是那个“拾翠”。
后来王朝云长大,苏轼纳她为妾,她生了儿子苏遁,但孩子不到一岁就夭折了。
王朝云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她是苏轼的“红颜知己”。
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苏轼有一次摸着自己的肚子问身边的侍儿,这里面装的是什么?有人说“是文章”,有人说“是见识”。王朝云说:“是一肚子的‘不合时宜’。”
苏轼哈哈大笑。
“不合时宜”——这三个字,说尽了苏轼的一生。而看透他这一点的,不是他的妻子们,是王朝云。
王朝云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也没有离开。苏轼晚年被贬到惠州(当时是瘴疠之地,去了基本等于送死),侍妾们纷纷散去,只有王朝云跟着他去了。
她死在惠州,只有三十四岁。
苏轼在她墓上建了一座亭子,名叫“六如亭”——取自《金刚经》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他写了一副楹联:“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你看,他从来没有把王朝云当成妻子的“替代品”。她就是她——懂他、陪他、最后先走一步的人。
5
所以: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的苏轼,是深情还是薄情?
三个女人,在他生命里扮演的是完全不同的角色:
王弗,是他的“相知”。少年的爱人,灵魂的伴侣,在他还没成名的时候就认定了他。
王闰之,是他的“相伴”。生活中的战友,风雨同舟二十五年,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王朝云,是他的“相惜”。“不合时宜”的灵魂共鸣,在他最潦倒的时候生死相随。
他每一个都爱,爱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但这不意味着他的“深情”是假的。恰恰相反,正因为他是真的深情,所以才有能力在不同的生命阶段,一次次地、真诚地去爱不同的人。
这句话听着可能有点渣,但换个角度想——这不就是每一个人在面对“失去”时的真实处境吗?
真正失去过的人都知道:你不是“放下”了,你是“背着”那个失去的重量,继续往前走。你遇见了新的人、过上了新的生活,但那个人还在你心里。你不必每天哭给她看,但你从来没有忘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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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篇文章,不是要给苏轼“洗白”,更不是要说“深情都是假的”。
我想说的是——我们现代人,对“深情”的定义可能太窄了。
我们觉得一个人“一生只爱一个人”才叫深情。一旦再娶、再嫁,就说明之前的“爱”是假的。但这是真的吗?活着的人,难道必须用“永远不再爱别人”来证明对逝者的爱吗?
苏轼没有用“不再娶”来证明什么。他只是继续活着,继续爱,继续写诗。
他在王弗去世十年后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那是真的痛。他后来再娶王闰之,那也是真的需要。他纳朝云为妾,对她“朝云暮雨”地纪念,那也是真的爱。
能在失去之后,还保留一颗愿意爱人的心,这本身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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