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左右阵营日日交锋的法国国民议会大厅里,5月6日竟爆发出一场罕见的“静音风暴”:一项归还非法所得文物的法案以141票全票通过、零反对票的结果震撼落地。0票反对——这组数字背后,究竟埋着怎样的政治伏笔与历史伏线?
莫非这是向全球流散文物递出的一纸“自由通行令”?消息传至国内,舆论场瞬间沸腾:圆明园残存的鎏金铜缸、紫禁城旧藏的工笔花鸟长卷,是否真迎来了百年回望的临界点?5月7日,中方表态沉稳克制,未作过度延展,亦未轻率定调,通篇落点清晰而笃定:务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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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零封”诞生,法兰西终于撬动法典深处的锈蚀锁链
在素以唇枪舌剑著称、连休会铃响都常被议员打断发言的法国议会现场,出现141:0这般近乎“全员举手、集体噤声”的表决结果,堪称政坛奇观——堪比一场直播带货中所有观众同步下单的戏剧性场面。
就连常年在巴黎街头举伞抗议、对防暴水炮早已习以为常的市民听闻后都怔住片刻:究竟是哪份草案,能让平日连交通灯颜色都要吵上三轮的政客们,齐刷刷收起话筒、放下成见?
这件令法国政坛罕见步调一致的“破冰之举”,正是《关于加快返还非法获取外国文物的行政授权法案》。为推动该法案落地,法国总理勒科尔尼几乎倾尽全部政治信用,将多年积攒的协商资本悉数投入。
他在投票结束后的公开讲话措辞庄重:“此举并非清算过往,亦非替历史背书,而是直面责任、践行承诺。”这场行动,表面高举“道义旗帜”,实则也暗含现实治理逻辑——马克龙政府此次打出的是“伦理正当性”与“行政提效刚需”的双重组合拳。
何以谓之“提效”?根源在于法国原有法律体系早已筑起一道高墙:现行《遗产法典》第L.451-1条赫然标注——公立机构收藏之国有文物,属不可让渡之国家资产,“触之即违宪”。想归还?可以,但须为每一件文物单独启动立法程序,甚至需修改宪法性条款,耗时动辄三年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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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有法律框架,任何公立博物馆馆藏文物均受刚性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权属变更。若执意返还,必须逐件提交议会审议、起草专项法律、经两院三读、总统签署生效——整套流程走完,足够完成一次总统换届周期。这种制度设计,放在中国互联网企业的OKR节奏里,怕是连季度复盘都赶不上。
不妨看一个真实切口:2021年法国宣布向贝宁返还26件19世纪殖民时期掠夺的达荷美王室青铜器。从总统签署行政令,到文物真正启程运抵科托努港,整整跨越三十六个月——不是运输周期,而是卡死在法律程序闭环之内。
如今,塞内加尔、马里、布基纳法索等多国代表已排队递交正式归还请求,若仍沿用旧制,每国平均等待五年起步。法国议会尚未瘫痪,公众信任恐先崩塌。更棘手的是,这些诉求背后牵扯着军援协议、基建贷款、能源合作等一揽子双边议程,法国已难再以“流程未走完”搪塞。
正因如此,本次全票法案本质是一次机制跃迁:由过去“一物一法、一事一议”的司法马拉松,升级为“双部长联签、行政快审”的绿色通道。只要文化部长与外交部长共同签署返还指令,即可绕过冗长立法环节,直接进入文物移交执行阶段。
听起来慷慨果决,右翼阵营那些宣称“法兰西遗产寸土不让”的保守派代表,为何也点头附议?别急,他们绝非突然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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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敞亮,实则设关立槛:一把精密锁,两道隐性门
表决当日,议会厅内火药味并未消散。国民联盟(RN)议员弗洛伦斯·朱贝尔当场冷笑:“别总把‘赎罪’二字挂在嘴边,这股气味太浓烈,太左倾。”
然而最终票数揭示:右翼虽言辞激烈,却未动摇根本立场——因为这部法案,名义上是向流失文物敞开大门,实质上却将节奏主导权、资格认定权、解释终审权牢牢攥在法国自己手中。
时间维度率先设限。法案明确框定适用范围仅限于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以非法手段取得的文物。往前推?拿破仑远征埃及带回的罗塞塔石碑仿品,不在此列;往后延?1973年后黑市流通、私人购藏的东方瓷器,亦被排除在外。一刀切下,大量存在争议的藏品自动滑出返还清单。
“非法所得”四字看似斩钉截铁,实则暗藏弹性空间。谁来判定“非法”?法案规定由法国主导成立的“跨国文物溯源科学委员会”负责终审。该委员会席位设置中,法国专家占比高达50%,且关键岗位均由法方提名。一旦中方案件进入评估环节,法方专家握有理论上的否决权重。更微妙的是,法案对争议裁决机制语焉不详——未写明分歧解决路径,未设定上诉渠道,未引入第三方国际仲裁。换言之,法国既当运动员,又兼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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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重门槛尤为关键:法案明确豁免“军事行动中合法缴获”的文物类别。何为“合法缴获”?法国官方从未给出明确定义。1860年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后运走的十二生肖兽首、景泰蓝香炉、缂丝佛像,是否属于战利品范畴?右翼议员早在辩论阶段就直言:“凡敌方武装力量控制下所获财物,概不列入返还范围。”若法国坚持此说,则即便圆明园文物完全符合1815–1972时间窗,也可援引“军事用途”条款轻松排除。
最硬的一道坎,藏在法案末尾那行不起眼的程序性条款里:
所有返还流程启动前提,是法国政府须先行发布正式公告,书面承认某件文物确系“非法占有”。换句话说,必须由法国官方主动落款签字,写下:“兹确认,本馆所藏×××,系1860年联军劫掠所得,属不当占有。”
试问:马克龙政府可愿在白纸黑字中写下“我们曾烧杀抢掠,掠夺天朝珍宝”?
巴黎吉美博物馆策展人视青花瓷瓶如命,枫丹白露宫中国馆讲解词至今写着“1860年远征战利品”,语气轻淡如记流水账。要让文化部长亲手签署这份“认罪状”,无异于要求法国教育部门重写教科书、要求历史学者集体改口、要求全民接受“殖民原罪”的公共叙事重构——其政治成本,远超文物本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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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正是左翼议员波利安公开指出的“结构性缺陷”:法案通篇回避“殖民统治”“武力征服”“系统性掠夺”等历史性定性表述,只谈技术操作,不碰价值判断。“有姿态、无定论”,导致涉及中国、非洲等主要文物流失国的申请,连进入行政审查通道的资格都难以获得。
此外,法案适用对象严格限定为法国公立机构馆藏文物。而大量中国青铜器、商周玉器、圆明园兽首原件,目前散落于巴黎古董商画廊、里昂私人保险库、尼斯老贵族家族密室之中——这些藏品不在国家监管名录内,法国政府依法无权强制干预。
归还与否,全凭藏家个人意愿与道德自觉。
综而观之,这项全票法案,与其说是开启文物回家的闸门,不如说是一台精心校准的“压力调节阀”:它释放善意信号,安抚前殖民地情绪;它优化内部流程,缓解行政系统过载;但它更深层的功能,在于将复杂的历史正义问题,悄然转化为可控的技术性议题——文物可以流动,但定义“非法”的权力,必须留在巴黎。
中国文物回家要跨过的,从来不止一座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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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部法案能否成为中国流失文物加速返程的“直通车”?
中方5月7日的回应保持一贯的专业分寸: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中方高度肯定法方在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方面展现的责任意识,欢迎法案进入立法终审阶段,愿与法方在该领域深化协作。中法已在打击文物走私、促进文物返还等领域形成多项成熟合作机制,期待以对话促共识、以合作求实效。”
字斟句酌之间,透出清醒认知:不夸大单一法案的历史意义,亦不低估制度落地的现实阻力。文物回归之路,注定是长线工程,而非闪电交付。
上海大学中国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教授第一时间作出专业研判,仅用八个字概括:“谨慎乐观,理性预期。”他特别指出:虽有部分中国文物时间跨度落在1815–1972区间内,但圆明园相关藏品极可能被法方归入“军事行动所得”类别,从而触发豁免条款。若缺乏双边专家委员会介入,无法调取原始档案、比对作战日志、还原交接凭证,法国科学委员会断难出具“非法占有”结论。
段勇强调,核心突破点在于:法方是否愿意开放其历史文献库,允许中方专家参与原始证据链重建——包括陆军部1860年远征档案、海关1861年入境清册、卢浮宫1862年入库登记簿等一手材料。
值得指出的是,中方在证据建构能力上早已跻身世界前列。过去十年间,单靠外交磋商与法律协作成功追索的精品文物已达数十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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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2件春秋时期金饰片经中法文物追索工作组协调,自巴黎顺利启运返京;此前秦公大墓出土金箔饰片的回归,同样依托两国文化遗产联合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实践证明,这种基于互信的常态化磋商机制,其效能远胜于在国际法庭上旷日持久的举证拉锯。
当前中方战略重心明确:以既有合作平台为“主干道”,以专业证据攻坚为“发动机”。法案明确规定,所有返还申请须由申索国与法国共同组建双边科学委员会开展联合审查。下一步,中方必将遴选考古学、法制史、国际法、档案学领域的顶尖专家入驻委员会,全程参与证据质证、年代断代、权属推演等关键环节,严守历史事实出口。
法国自身亦握有可撬动的支点——巴黎吉美博物馆所藏“伯希和敦煌遗书”,共计约7000件。1908年,伯希和以500两白银从莫高窟看守道士王圆箓处购得这批文书。国际学术界普遍认定:王道士并无文物处分权,该交易违反当时清廷《大清律例》及国际通行的文物权属原则,构成事实上的非法占有。若中方率先以此案例切入科学委员会审查,成功确立“骗买无权处分标的即属非法占有”的判例标准,将为后续大批敦煌文献追索铺平法理路径。
法国国家图书馆现存敦煌文献逾万件,其学术价值举世公认。以单案突破带动规则建设,正是中国文物追索的成熟策略。
还需看到,法国此次修法的根本动因来自非洲大陆持续高涨的文物归还呼声。贝宁、塞内加尔等国的集体施压,才是法案加速落地的核心外因。中国虽不在首轮优先序列,但可借该机制实现“零的突破”,以个案示范撬动整体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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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法典博弈,中国不疾不徐,但步步为营
无论是外交部发言人的沉着定调,还是段勇教授的审慎研判,都指向同一现实:未来数年内,或有个别文物有望进入科学委员会审查通道,但大规模、成建制的文物回归尚不具备现实基础。然而,法案本身的重大意义在于——它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承认:历史上确曾存在大量违背正义原则的文物获取行为,并为此设立了制度化的纠错机制。这对全球文物流失国构建共同话语、凝聚追索合力,具有开创性示范价值。
2024年,中国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已增设“流失文物追索返还”专章;迄今已与27个国家签署防止文物非法进出境双边协定;牵头18国共同发布《青岛建议书》,确立“原属国优先返还”基本原则。文物回家之路或许缓慢,但每一步都踏在法治轨道之上,每一次交涉都承载文明尊严——这种扎实前行的力量,远胜于千万次情绪化呐喊。
我们始终坚守的,是守护国宝的初心;我们持续锻造的,是专业追索的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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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那句“愿通过对话合作”,绝非软弱退让,而是郑重宣告:你们已亮出法律工具,我们备好了历史铁证;请按程序走,莫在证据面前打马虎眼。随着法国后续依法案出台拟返还文物清单,那些沉睡在巴黎仓库深处的圆明园旧藏、尘封于国家图书馆特藏部的敦煌写经,终将在严谨的法理框架下,一件一件,堂堂正正,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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